福建省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育学校)2024)
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501]QZZ[GK]2024005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三、项目编号:[350501]QZZ[GK]2024005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924号
联系方式:13959984462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辉灿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营边村东区80号
联系方式:13305069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堂食材采购
1(年)
¥3,685,000.00
¥3,685,000.00
符合运动员训练比赛需求,食材新鲜质量保证,各类食材检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合同金额: 3,6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1日
履约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924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
2024年06月14日
合同编号:[350501]QZZ[GK]2024005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924号联系人:吴海平联系电话:13959984462传真:电子邮箱:741901351@qq.com乙方:福建省辉灿供应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营边村东区80号联系人:蒋文娟联系电话:13305069918传真:电子邮箱:953360148@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01]QZZ[GK]2024005的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3,685,000.00数量:1.00单位:年,总金额(元):¥3,685,0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7060199品目名称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标的食堂食材采购品牌农、林、牧、渔业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符合运动员训练比赛需求,食材新鲜质量保证,各类食材检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符合运动员训练比赛需求,食材新鲜质量保证,各类食材检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符合运动员训练比赛需求,食材新鲜质量保证,各类食材检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3,685,00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3,685,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直接成本:这是指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等;间接成本:指与工程间接相关的成本,如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总部管理费:指公司总部为管理项目而产生的费用;利润:承包商期望从项目中获得的收益;税金:根据合同金额计算的税费;;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4.2交付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924号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4.3交付条件: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若提供的进口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2、、乙方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第2页-标准。3、乙方由于自身行为过错引发的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4、采购时根据甲方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进行采购。5、食材配送期限:供货期限约壹年。供应商按照甲方的采购计划进行供货。若合同期内出现违约或其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重新开展招标。6、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供货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7、乙方在配送服务期间,若政府部门有新的相关食材配送的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项目的配送协议终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交接。若合同期内出现违约或其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本着优胜、优选及为保证运动员身体健康等因素,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产品乙方须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不得含有兴奋剂、瘦肉精和农药等成分。乙方每月提供至少1次瘦肉精、荧光剂和兴奋剂检测的相关证明材料。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乙方需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码平台上。2、蔬菜要求: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净菜率不得低于95%,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是新鲜的,不能有枯叶、黄叶,须提供合格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菜须确保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新鲜是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的杆部应该见白。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带叶子的蔬菜,要求没有烂叶、黄叶、叶片不全、坏菜心等。叶面光泽,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闻其味,正常为泥土味,蔬菜味香,若有刺鼻的异味、农药味、腐烂味等,则为不合格。瓜果类蔬菜(如白萝卜、冬瓜、南瓜、茄子等),果面光泽,看是否有明显的腐烂状。瓜果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果肉结构为多水、色鲜、有光泽,如果果肉结构水少,有霉变、黑心、木渣等情形,则为不合格。3、肉类要求:所提供产品为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产品非病死禽畜肉;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4、粮油类:须符合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大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大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大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第3页-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5、海鲜类:活鱼、贝壳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冰鲜鱼:表面有薄冰,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包装完整、产品标示清楚,应于有效期限1/3前到货,养殖水产品需检附动物用药合格证明;活虾类:体表和腹肢不发黑,头部和表面不发红,头、胸甲与虾肉连接在一起;6、副食品类: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产品要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7、冻品类: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产品要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采购包所有产品(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1、乙方会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会短斤少两、以次充好。2、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自然灾害、上级通知停课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当天预定食材包退。3、乙方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4、乙方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6、乙方配备2名对接专员。①2名对接员24小时提供售后服务,负责采购人订购售后服务等对接工作。②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副食品物资、退换货等,可以微信、电话联系对接员,对接员全天候接听采购人电话和回复微信,满足采购人副食品采购需求。7、售后服务工作流程:-第4页-①当对接员接到采购人订单需求后,会记录清楚,整理好订单并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售后服务点备货。②售后服务点员工接到通知后,迅速准备采购人所需物资。③物资准备完毕后,员工苏温宁负责开车将物资送达采购人并提交发货单据给采购人核对签收。④对接专员负责跟踪物资采购情况和配送情况,随时向采购人反馈售后服务完成进度。8、乙方为采购单位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副食品,乙方所供应的商品的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商品(调料类商品必须为各大超市上柜品牌)。副食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9、当日食堂副食品采购应有相应的货物清单,同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保证向采购单位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采购单位在清点我们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时若发现缺失、错误或无法辨认时,我们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3小时内予以补足或更改。10、乙方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有义务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采购单位食品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重大临近勤务、抢险救灾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食品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采购单位食品在福建省内不间段供应。11、乙方要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食品价格波动较大时,应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提出调整意见,以采购单位意见为主,尽可能减少采购单位损失;如果采购计划中个别食品市场临时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应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解决。12、乙方在食物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应当立即纠正或调换,不得无故不予调换。13、乙方必须保证帐物(量)相符,任何情况下,严禁与所配送伙食单位合谋篡改、伪造配送清单,一经查实,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14、乙方按照各单位伙食单位的订单、指定时间、地点等要求送货,并根据各单位伙食单位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15、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必须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6、采购单位需要将肉类加工为片、丝、条等情形的;将骨类加工为块、条等情形的;将蔬菜去枝、叶、皮等情形的,我们应当无偿提供服务。17、因配送商品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控制及检验货品的生产和质量过程,确保货品满足国家及企业的安全和性能标准。2、提供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3、保证我们所销售和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仿冒及伪劣问题。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进行召回处理,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等相应责任。5、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供货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到位后的物资由乙方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提供每月物资必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应提供是否含有农药残留、肉类应提供是否含有兴奋剂、荧光剂、瘦肉精等)的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每月至少不定期抽检1次,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第5页-付。如乙方配送的食材检测结果显示含有兴奋剂成分,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支付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检测费用、更换产品费用、以及因产品问题导致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支付10万元罚款;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权将乙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2、在验收上,要求进行索证制度(必须检验物理化学性有害物限量要求、微生物要求两项),对必要物资要求有进货检测报告,以保证物资的质量安全性,有必要时到相关检測部门进行抽样检查。3、对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4、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到相关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由乙方支付。5、乙方应对比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6、存在合同转让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7、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筹措所需物资,安全、快捷地将所供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的相应地点。配送的物资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类、分单位包装,不得混装,并在每个包装袋上注明单位、品名、数量等信息。货品送达到位后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数、质量问题得到双方确认后按送达后的实际数核计)。8、出现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及时调货处理外,还需向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造成损失的应无条件予以退赔。类似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9、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收集提供采购信息,做好下列工作:定期提供当地当季所产主要农副产品信息,以便采购人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订食谱。10、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为采购人搞好食品供应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供货。11、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在采购人有特殊需求时,应竭尽全力满足采购人供货需求,协助采购人顺利完成任务。12、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具体详实的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否则后果自负。13、若乙方配送的食品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等级事故的,经第三方(食品安全权威机构)鉴定属于乙方责任,乙方应完全承担事故责任,并赔偿采购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的所有费用和采购人被监管单位处理的罚款。并视情况处以乙方五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合同自动解除,不予任何补偿。1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控制及检验货品的生产和质量过程,确保货品满足国家及企业的安全和性能标准。·提供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保证我们所销售和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仿冒及伪劣问题。·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进行召回处理,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等相应责任。·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供货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5、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a.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一起现场核验。配送时应当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清单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食材品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保存条件、食用方法、运输人、收货人等。每批次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二联,由学校和供校配送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b.学校安排专职人员在卸货区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核查食材数量及质量,保证食品食材安全。乙方应提供食品食材质量符合标准的票证随时备查并将进货凭证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按合同要求完成货物的供货后,提出验收申请,学校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招标文件及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文件的通知要求进行验收。16、食品验收乙方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送货工作流程,将采购的食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费用,运输车不得混搭本合同外的货物。17、卸货前检查乙方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到达现场后按照质量要求和甲方提供的购物计划,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18、食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19、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数量、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保证新鲜,不过期、变质现象;经甲方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乙方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的食品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在按合同要求完成提供货物后,由双方共同对食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招标文件及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20、履约验收:每日按订单验收。21、退、换货:针对本项目不合格食材每次的退换货、补货时间(≤40分钟)。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第6页-☐✓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每日按订单验收。6.6退、换货:针对本项目不合格食材每次的退换货、补货时间(≤40分钟)。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842,500.002024-12-15福建省辉灿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每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1,842,500.002025-06-11福建省辉灿供应链有限公司货款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0.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当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7页-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省辉灿供应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吴海平,法定(授权)代表人:蒋文娟纳税人识别号:12350500489240148P,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346FYKXH-第8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晋江支行账号:35001656007059000195,账号:697164164签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924号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1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