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湖县第二小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博湖县第二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第二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12716024
五、合同编号:11N55649130020244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3000
3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湖县第二小学
联系人:朱安堂
联系电话:15240827172
传真:/
地址:博湖县塔温觉肯乡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5649130020244801).pdf
合同编号:11N55649130020244801采购单位(甲方):博湖县第二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湖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1项3000.003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叁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一、车辆:甲方租用(含司机)乙方大客车、小客车各一辆共计两辆,车辆由乙方全面负责调配。二、出车路程及费用:接送乙方学生往返学校至博湖县城指定地点,大客车往返一趟700元,共计3趟;小客车往返一趟300元,共计3趟,共计3000元。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3、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况合格、行车安全。4、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甲方在用车后及时结算,足额兑现。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县支行账号:,账号:1008048989800100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