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12619918
五、合同编号:11N01019859120245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详见附件
年
1.0
336096
33609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联系人:韩茹
联系电话:18699576669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19859120245001).pdf
合同编号:11N010198591202450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1445号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1年336096.00336096.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36096.00336096.00336096.00336096.00336096.00336096.00336096.00336096.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1445号物业管理服务1336096.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委托乙方(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办公楼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1/6第二条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办公大楼及院落,包括楼顶、墙体、地面和门窗、强弱电、高低压配电、给排水、供暖、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卫生清洁、绿化及其他临时工作等;第三条乙方服务事项本次综合物业服务的范围为:楼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公共区域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1、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室内包括公共区域内(门庭、大厅、走廊、电梯、楼梯)的每日拖洗;大厅、会议室、指定办公室的每日清洁;开水间、洗手间的每日打扫工作并保持干净整洁。室外道路、露天停车场、绿化带、广场、护栏、标示牌等的每日清扫;消毒灭害;垃圾收集及垃圾桶的清理;雨、雪天的清洁;办公楼外墙的清刷;室内外楼梯、不锈钢扶手的定期清洗及大扫除等。22、绿化维护和管理:办公楼内绿植以及院落内绿地、各种花草的养护和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33、水电设备及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污水管道、窨井、窨沟、排水沟等保证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供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的运行、养护、维修;公共区域使用的照明电器的管理与应急措施;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等。44、负责协调甲方配合社区工作:协调配合甲方按要求完成社区工作。第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为止,期限为1年。第五条物业管理收费1.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336096元/年(大写:叁拾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28008元(大写:贰万捌仟零捌元整)。2.上述服务费已包含乙方人员工资、社保、工会经费、残保金、工装及乙方办公经费;保洁工具、耗材及卫生间厕纸、擦手纸;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具及单次3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费。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以外的专项或特约服务由双方商定另行结算,市政、市容、街道等政府规定的各种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4.合同履行中,如有超出合同服务范围的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增加费用进行结算。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于2024年3月10日前支付2023年1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服务费用;2024年6月10日前支付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服务费用;2024年9月10日前支付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服务费用;合同结束前支付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服务费用。。2/6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支付申请并根据支付金额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将物业服务费转入乙方帐号(户名:乌鲁木齐市三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五星支行,行号:313881000184,帐号:0000020000110022800579)。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1..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服务质量的执行情况。(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4)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5)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6)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7)无偿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保障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8)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9)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10)甲方如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时,需乙方协助的,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同时明确具体的服务要求。(11)审核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服务计划。(12)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乙方达不到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整改。(13)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物业服务人员,乙方在收到更换要求后,应当在三日内更换。(14)审核和认可乙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2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报甲方审定备案。3/6(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确保实现各项管理服务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4)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5)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选聘后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7)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8)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在服务期间,乙方对所有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按照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水、电、气、暖等安全制度和规范操作,为所有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区域内和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一切涉及人身伤害、生命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赔付并负总责。(10)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向甲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11)乙方应当对在工作中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12)乙方应当与其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若乙方与其员工发生任何劳动纠纷或人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3)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提供优质服务工作。(15)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16)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4/6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荷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17)在服务期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含星期天及公众假期)。第八条监督检查及违约责任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内容整改,并在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上报给甲方。2.甲、乙双方应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整改后组织二次检查,确保整改结果达到标准要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服务质量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组织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乙方2次以上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在甲方规定整改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拖延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一次处以200-2000元罚款。3.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曾向甲方或业主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所致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等),乙方不承担责任。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修改和解除合同,如有一方提出修改和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物业管理月服务费总额1%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附则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到期,若乙方服务期间达到甲方要求,严格按照甲方考核要求开展工作,合同期满前通过甲方满意度考评,可以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但最长续签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4.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信息,负责保密义务。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5/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账号:账号:000002000011002280057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五星支行电话:电话:等效力。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管委会(街道、乡镇)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另一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区(县)物业监管部门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五星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0011002280057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