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9222024000069-2
二、合同名称: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069
四、项目名称: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段21号
联系方式:0827-8223656
供应商(乙方):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1201号
联系方式:135413052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1(项)
¥398,000.00
¥398,000.00
\
合同金额: 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7月11日
履约地点:南江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清产核资采购合同2.pdf
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24年06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G8C202402签订地点:四川省南管签订时间:2224年611日可采购人(甲方)::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LK供应商(乙方):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069)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金额(元)1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1398,000.00第二条: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98,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即:该合同总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税金、后续服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四川南江农业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江县万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红鱼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南江县红鱼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江县红鱼湖L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江悠捷文化文体服务有限公司、南江县林兴国有林管护所有限公司、南江鹏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北牧南江黄羊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北牧南江黄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元顶子茶场有限公司、四川元顶子茶业有限公司、南江大明食品有限-1-公司、四川南江黄羊原种场、四川南江龙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长赤翡翠米业有限公司、南江县正直粮油购销公司、四川天成东方商贸有限公司、南江县长赤粮油购销公司、南江县绿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江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沙河粮油购销公司、南江县宏鑫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核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南江县林木种苗开发有限公司、南江天府商品交易所南江黄羊交易中心有金限公司、南江县七彩米业有限公司、南江县金惠宝塔酒店、四川省南江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江科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江和盛商贸有限公司、南江领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3家县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审计。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3.服务地点:四川省南江县。务4.服务要求:对基准日前发生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有3PUNU价证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往来款项等)、负债、净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基本情况:对应当纳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营业范围、股权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2)账务清理:以基准日为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实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3)资产清查: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债权债务-2-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列示,提出相关处理意见。(4)价值重估: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5)损溢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鉴定。(6)资金核实:根据企业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协助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复以及财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7)制度完善:认真分析各单位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5.设备及人员配置: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6.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审查为质量合格。乙方逾期提交合同约定工作成果或者提交成果无法经过验收合格,应该在甲方催告期限内提交或者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催告后仍然逾期30日及以上的或者整改后仍然无法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7.履约验收:-3-(1)验收方式:本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并制定验收方案,乙方参与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结束后一次性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规定、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内容: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应当由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料。(4)验收结果利用:验收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8.安全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其自身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9.保密要求:乙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审计对象收集的所有信息数据及形成全部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若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第五条:知识产权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乙方应-4-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喜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可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0(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E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南江县国有资产管局乙方: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盖单位公章)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幔权表)Y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2幢12楼120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交行旅了乔支行账号:账号:511609017012015073084电话:电活:(028、85457873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4年6月11日签约日期:2024年6月11日-7-注:本合同草案内容因项目实施需要有增加内容的,双方协商后在签订合同时约定。-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