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106540201

二、合同名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C3-02040-YNYX-0056
四、项目名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6号
联系方式:0871-63137791
供应商(乙方):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广福路1689号南悦城2栋14楼
联系方式:176870712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标段 数量:3.00 单价(元):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6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省金融办-常法合同(建广)-定稿.pdf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YNZC2024-C3-02040-YNYX-0056●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财政厅制,第1页共10甲方(采购人)名称: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邮编:650100法定代表人:左广电话:0871-63138528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名称: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广福路1689号南悦城2栋14楼邮编:650103法定代表人:张慧电话:63644506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片区科普路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1幢B单元2107号邮编:650032法定代表人:苏林电话:0871-67169993,第2页共10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甲方(聘方):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乙方(受聘方):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甲方为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经合法注册年检,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法律顾问聘用乙方应甲方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第二条法律顾问聘用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在符合一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乙方履约情况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进行续签。本次为第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服务方式(一)根据甲方的服务需求,乙方律师按照专业分工,及,第3页共10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指定【张慧】律师作为乙方业务总负责人,组织乙方【张琳、杨勇、马紫瑛、李翰杰、荣小宁、陈壵、邓启钢、于潇泓、曹燕、吴潇雪】等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乙方指定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指定的其他律师暂时代行职责。(三)甲方指定黄宇锋,联系方式:18669058268;乙方指定张琳,联系方式:13577046994,为本合同主要联系人。(四)服务团队主要律师一览表姓名项目分工联系方式张慧项目负责人13354951488张琳项目主办律师13577046994杨勇项目主办律师15925208569马紫瑛项目主办律师13669713611李翰杰项目主办律师18388092953荣小宁项目主办律师18788427525陈壵项目协律师15198923512邓启钢项目协律师13888820983于潇泓项目协律师18082713605曹燕项目协律师17787447173吴潇雪项目协律师15969591218第四条法律顾问职责和工作范围受聘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第4页共10(一)参与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评估和项目谈判、调解。(二)参与研究起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三)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五)研究地方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及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法律事务。(六)协助研究云南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七)应甲方要求,参与信访接待及法律援助。(八)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九)协助甲方规范常用法律文书和行政程序,预防和避免行政侵权,减少各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十)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十一)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十二)整理和汇编甲方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采取预先应备措施。(十三)委派一名律师为甲方提供半年的驻点法律服务。(十四)承办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办理一般事务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但甲方应,第5页共10给予合理的时间。特殊事务可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第五条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其支付(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为人民币8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二)若甲方负责的重大专项项目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甲方需另付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尽职尽责办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三)甲方应当就要求乙方律师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四)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包括: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情况、资料,协调好相关内部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等。(五)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工作费用。(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智力成果,对获悉的乙方的智力成果及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第6页共10(一)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二)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三)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四)乙方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无故拖延、草率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五)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应当妥善保管。(六)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七)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及财物。(八)乙方不得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九)乙方律师对获悉的甲方非公开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十)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及工作费用。,第7页共10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玩忽职守,无故拖延、草率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的。2.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损害甲方利益的。3.乙方律师违反保密义务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要求乙方办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的事项的。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七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律师服务费。若系甲方不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的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要求,致使乙方的服务未能顺利、及时开展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因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第8页共10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报销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昆明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向其申请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下一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则双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9页共10甲方(盖章):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10页共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