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采购合同公告(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2024)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03001002023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34140076900449XQ-20240430-000334-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6-14 16: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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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E341503001002023
合同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03001002023
项目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41503001002023001
标段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合同甲方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公路工程
合同金额
4380116.98元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代理机构
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4b88338e-715c-44a9-bffb-c1fc5aa48d09&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384b7020-613e-4b82-a10e-e945003819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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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合同公告.pdf
附件:
合同签署附件.pdf
合同编号E341503001002023合同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编号E341503001002023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341503001002023001标段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合同甲方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乙方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公路工程合同金额4380116.98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4日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代理机构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公告http://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4b88338e-715c-44a9-bffb-c1fc5aa48d09&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384b7020-613e-4b82-a10e-e9450038193d免责声明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GF-2013-0201,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裕安区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皖交规划函〔2023〕485号文。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含答疑、修改澄清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已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捌万零壹佰壹拾陆元玖角捌分(¥4380116.98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工程暂估价金额:/。(4)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周正勇。承包人项目总工:赵丁炯。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文件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招标文件所附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所附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必须执行,非法定事由出现并经政府签字盖章同意,在执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调整或不予执行。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1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招标人)和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补充协议应按程序报经政府批准或同意。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成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责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般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对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甲方:(单位全称)(盖章)甲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双方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1)发包方1(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①负责工程发包、招投标,全过程监控、指导工程施工,抽检、验收设备质量、工程质量。②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时验收工程,收集项目施工、项目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③负责协调项目的顺利实施,全过程监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修正、调整工程施工。④加强项目施工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审计。(2)发包方2(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①确保项目资金专户存放、专账核算,严格遵守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②负责资金监管、拨款材料审核,按照合同约定拨付项目工程款。2.承包方(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①在签订协议后,不得提出增大成本的附加条件,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②严格遵守、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选址,确保选址科学合理,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方案严格施工,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③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接受发包方的资金监管和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监管。④负责工程质量、设备质量保修和免费运维。发包方1:(单位全称)(盖章)发包方2:(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承包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签字)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1高级工程师施工员5施工员证质量员1质量员证安全员1安全员证试验员(取样员)1试验员证资料员1资料员证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挖掘机SK2205台江苏2022180良好2装载机ZL504台山东2022250良好3破碎机XGX11184台上海2022375良好4灌注桩机SF-503台山东2022164良好5推土机TY2205台四川2022220良好6汽车吊QY202台江苏2022230良好7桥梁张拉机/2台上海2022/良好8卷扬机JM30T2台上海202345良好9三辊轴提浆机DCTP40002台山东202320良好10稳定土摊铺机CLG5092台柳州2022158良好10稳定土摊铺机A2台柳州2022158良好11综合养护车KFM5123TYHLC3台广东2022/:12光轮压路机CG6126E2台广西2023140良好13振动压路机RD7302台临沂202224.4良好14管道剪刀/10把上海2023/良好15管道热焊机DN63~BN2003台山东20222023/16全自动弯管机DASONG3台上海20227良好17电动液压煨弯机DWG-2寸4台上海2022/良好18手动弯管器DN32以下10台广东2023/良好19斯太尔自卸汽车16T4台上海2022165良好20红岩自卸汽车16T4台上海2022165良好21洒水车QTH-5070TDY1台广东2022/良好22水泵IS-50-2002台四川202215KW良好23插入式振捣器ZX3006台四川20224良好24平板振捣器/5台四川20224.5良好25石材切割机械/4台上海20221.2良好26喷播植草机I2台江苏202318良好27发电机组250KW2台河南2023200良好28其它专用工具//安徽2023良好/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全称)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昌齐(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项目经理周正勇(职务、姓名)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周正勇(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朱昌齐(姓名)(签字)年月日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2024年5月23日参加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裕安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陆佰零贰元叁角肆分元(¥87602.34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