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运营服务 资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2024)
福田区南园街道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运营服务项目(D包)合同公示
福田区南园街道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运营服务项目(D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拟对福田区南园街道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运营服务项目(D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南园街道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运营服务项目(D包) 合同金额(元):14544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东亮社工服务社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拟续签订的《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锦龙、南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助服务协议》、《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滨江、巴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助服务协议》、《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南园、沙埔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助服务协议》、《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赤尾、滨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资助服务协议》,服务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因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变动的情况,需进行合同变更。续签合同里需要变更的事项主要如下:一、变更项目费用,原合同中第二点“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变更为原合同金额的66%;二、变更支付方式,原合同中第二点“甲方按照政府采购中标价格资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变更为“甲方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价格及政府部门预算资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合同中项目分期分别按照50%、20%、20%、10%的比例支付项目经费变更为项目分期分别按照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54%、在乙方运营该项目满6个月后支付30%、合同结束并通过甲方验收评估后支付16%的比例支付项目经费。三、变更项目人员配备,原合同条款第四点各方权利义务中要求的“每个社区服务项目的人员配置数量为5人,含4名持证社工(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和1名辅助人员。乙方应每2个社区服务项目配备1名驻岗督导。”变更为“每个社区服务项目的人员配置数量为至少4人,可选3名持证社工(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1名实习生,或者2名持证社工(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2名辅助人员+1名实习生的配置。每个服务项目中1名社工专职担任该社区养老服务专员,每个社区服务项目中应至少有1名中国共产党员。”四、变更人员材料备案规定,原合同条款第四点各方权利义务中要求的“2.乙方应保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换项目团队成员,项目团队人员材料应报甲方备案。”变更为“2.乙方应保持项目团队成员稳定性,人员配置方案需经过项目所在社区党委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换项目团队成员,项目团队人员材料应报甲方备案。”五、变更项目服务指标,原合同条款附件《南园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年度任务清单》中各项指标量相应减少。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工作需要及政府预算安排,因此,现就拟续签合同人员数量、职责分工、项目经费、服务指标内容申请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5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服务 资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