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B0395057D20241

二、合同名称:朔州科技馆第三方运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6992024CCS00012
四、项目名称:朔州科技馆第三方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振华西街市委大院
联系方式:2163929
供应商(乙方):水木科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朱家垈村西900号院2号楼101二层21770
联系方式:150010900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朔州科技馆第三方运营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42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科技馆日常运营的员工及临时展出志愿者的招用,考核,培训,解聘 。(2)科技馆基本服务。包括负责来馆参观、交流的接待、组织,讲解及 日常管理任务。(3)讲座展览服务。(4)科普推广活动。(5)活动策划 。(6)展品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常见故障的报修。(7)信息化系统运维,网络平台及各项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约定工作任务。服务要求:提供保证科技馆正常运营的有效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合同金额(元):142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朔州科技馆第三方运营服务合同(11NB0395057D20241).pdf

科技馆招用第三方运营机构项目合同书甲方: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140600MB0395057D法人代表:戎建仁地址:朔州市振华街市委大院电话:0349-2163929乙方:水木科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DGD08908法人代表:胡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垈村西900号院2号楼101二层21770电话:15001090020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目的乙方向甲方提供朔州市科技馆第三方运营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1425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包含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材料费、人工费用(含薪酬、交通、食宿、通信、劳保、医疗、工伤等费用)、管理、培训等所有成本、利润、税金、保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三、付款方式甲方分两次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签订合同后付款50%,同年12月结清余款。乙方账户为:户名:水木科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账号:0200003509200248801四、服务期限及内容1、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止。2、乙方服务内容:(1)朔州市科技馆进行日常运营需要的第三方员工及临时展出志愿者的招用、管理、考核、培训、解聘。甲方根据朔州市科技馆在区域定位和品牌塑造方面的目标愿景,提出对聘用人员的资格要求。乙方据此并结合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通过政审、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人选。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以及聘用人员的能力水平,要求乙方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予以调离。乙方要积极完善志愿者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朔州市科技馆应对人流增加、大型活动等的应急辅助措施。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及教育培训等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乙方的管理制度执行。(2)科技馆基本服务。包括负责来馆参观、交流的组织、接待、讲解、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及日常管理任务。(3)讲座展览服务。负责组织举办常设性和临时性的科普活动或展览,组织科普专题报告会、科技讲座、科普影视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研究活动和宣传活动,负责上级或其他单位委托的各种科普教育工作任务。(4)科普推广活动。组织科普活动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等“四进”活动,开展科学教育、普及、传播和应用科技服务,组织“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以及各种主题宣传的科普推广服务,组织开展为青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推广活动。(5)活动策划。发挥科技馆场馆资源优势,定期或临时举办主题性的科普嘉年华,青少年人工智能竞技比赛,科普话剧表演及比赛,无人机、机器人、3D打印等前沿科学技术的展出及比赛等。(6)做好科技馆内展项展品的使用维护维修,涉及配件产品的更新更换费用,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保证场馆设施保持较高完好率地正常运营。(7)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约定工作任务。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月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予配合。如果乙方运营不能达到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解除本委托运营协议书。(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运营期间的各项报表、记录或相关运营维护资料。(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按时支付管理运营费用。(4)在移交乙方运营时,甲方应对项目各类设施,设备状况对乙方做出说明。甲方要投入资金,用于科技馆内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添置等。六、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运营费用。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保证科技馆正常运营的有效服务。3、乙方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和展品展项的完好情况,同时有权要求科技馆对损坏展品及时维修,确保运营工作有序开展。4.运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由乙方妥善解决,甲方和朔州市科技馆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对每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纪录可以扣减5%季度服务费,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实际服务期限结算服务费,向乙方追回超过实际服务期限的付款和扣减款项。2、甲方不能按合同履行相关职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2%的违约金。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朔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财政局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