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小巷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75151511X20241406

二、合同名称: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五标段
三、项目编号:CGXM20231408020040
四、项目名称: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五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
联系方式:17335894893
供应商(乙方):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
联系方式:0359-87105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五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2734708.1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734708.1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5.五标段.pdf

-0201)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施工五标段发包单位: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单位: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欣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运城市规划设计院住房和城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施工五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施工五标段。2.工程地点:运城市中心城区姚孟办事处皮革城社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运盐审批字【2023】120号。4.资金来源:盐湖区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清单内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叁万肆仟柒佰零捌元壹角柒分(¥2734708.1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1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叁仟玖佰肆拾捌元叁角贰分(¥303948.3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I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邹思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2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9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陆份。人:国电:发包人:(公章)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140800MAOGUFK54B组织机构代码:1114100475151511XJ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89号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044000邮政编码:044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张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陈聪委托代理人:电话:0359-2360628电话:0359-8710515传真1传真0359-8710515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ycsgjiyk@163.com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建行运城盐湖支行账号:1账号:140017261080500118383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发包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有误、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对应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政府性行为所引起的工程项目、单价、数量的变化,其工程量及单价均以实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3、其他价格方式:1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3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日内进行核实,并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进行扣除,每次扣除审定进度款的20%,扣完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74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山西省2013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8年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L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三项费用”款。工程开工后按月形象进度付款,即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包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合同外追加内容),发包人次月5日之前付上报工程量价款的85%,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0%,结算时以实结算。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格的97%,留3%质保金,发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75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上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1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1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76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运城市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2023)施工五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竣工图验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实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为一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8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责任范围的,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按甲方通知,修复最长不超过28天;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若由承包人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局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89号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59-8710515电话:0359-2360628传真:1传真:0359-8710515开户银行:上开户银行:建行运城盐湖支行账号:L账号:14001726108050011838邮政编码:044000邮政编码:044000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街小巷改造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