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测网运维服务 NOy在线监测仪 边界 VOCs在线监测仪 高性能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 臭氧激光雷达 PANs在线监测仪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FW-2024-09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包组三)
三、项目编号: HYGZ24SH01C043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20-32662151
供应商(乙方):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 75 号 502 室
联系方式:021-643259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荔湾芳村等4个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2.00台/套/月
主要标的单价:25000.00元
合同金额: 260.1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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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4-09合同编号: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标合同项目名称: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包组三)需方(甲方):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供方(乙方)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6.1签订地点: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2024年06月04日开标的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YGZ24SH01C0433)的要求,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1.设备运行维护与质控负责荔湾芳村、白云竹料、公园前、大学城成分监测站点的监测设备(设备名称及品牌型号见表1)、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开展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监测数据的初审上报,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站房及周边区域保洁、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防雷年检、消防、协助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并负担相应费用。运维过程须接受甲方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甲方联网正常。表1采购包三各站点设备信息序号站点名称仪器设备品牌型号1荔湾芳村NOy在线监测仪聚光科技,AQMS-6101荔湾芳村VOCs在线监测仪广州禾信,ACGCMS10002白云竹料边界层大气成分二维高光谱扫描与分析仪睿蓝湖光,RL-2D-2002白云竹料NOy在线监测仪聚光科技,AQMS-6102白云竹料VOCs在线监测仪广州禾信,ACGCMS10002白云竹料高性能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广州禾信,SPAMS05353公园前边界层大气成分二维高光谱扫描与分析仪睿蓝湖光,RL-2D-2004大学城边界层大气成分二维高光谱扫描与分析仪睿蓝湖光,RL-2D-2004大学城臭氧激光雷达中科环光,CASEO-03-LIDAR4大学城风廓线雷达青岛镭测,WindMastPBL4大学城温湿廓线雷达中科环光,CASEO-RM-LIDAR4大学城PANs在线监测仪创行科技,CX-PANs-20004大学城NOy在线监测仪聚光科技,AQMS-6104大学城光解速率在线监测仪创行科技,CX-Jcalue-1014大学城NH3在线监测仪创行科技,CX-ammonia-6504大学城HONO在线监测仪伊创科技,TiH2034大学城HCHO(甲醛)在线监测仪伊创科技,TiH2004大学城在线离子色谱伊创科技,6080EGAC4大学城能见度在线监测仪迈特高科,Model64004大学城黑炭在线仪迈特高科,AE334大学城VOCs在线监测仪广州禾信,ACGCMS10002.数据交叉复审负责《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负责采购包一中从化良口、从化街口、花都梯面、增城新塘成分站点监测设备的数据复审与入库工作。(二)服务成果1.提供原始及审核后监测数据(电子材料)1套、质控数据(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1套及其他相关材料。2.提供年度的运维记录(电子工单记录或纸质记录)1份、数据复审周报不少于48份(纸质材料)、运维月报(纸质材料)12份、运维半年报1份、运维年报(纸质材料)1份。二、服务标准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如运维期间国家或广东省出台新的技术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3.《环境空气氨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定(试行)》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3/126.《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7.服务技术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乙方承诺的具体服务方案执行。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万零壹仟元整(小写:¥2,601,000.00)。该费用为包干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本合同的金额如需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审核确定的,以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准。2、付款方式(1)第一期:合同签订并甲方收到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50%(即¥1,300,5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伍佰元整)的款项。(2)第二期:任务开展至2025年3月,乙方按期提交运维月报,且2024年运维工作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款项(即¥1,040,4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零肆佰元整)的款项。(4)第三期:所有任务完成并通过甲方的技术验收且收到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约10%(即¥260,1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零壹佰元整)款项。3、乙方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1)项目合同;(2)按法律规定开具相应的发票;(3)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4)服务进度成果材料。4、关于款项支付的其他说明:(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申请财政付款所需文件材料。除了证明服务进度成果材料之外,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相应的款项发票作为请款凭据。如对申请材料有其他要求的,乙方也应配合及时提供。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请款所需材料和发票的,甲方有权延缓申请支付,直至收到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发票时止,而不视为甲方违约。(2)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4/12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若因为财政资金未及时到账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四、服务期限委托服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共12个月。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2)在服务期内,甲方应组织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进行监督,并汇总收集和及时反馈意见,以便改正乙方的不足与缺点。(3)在服务期内,甲方针对乙方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质量或其他问题的,乙方应及时整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期内,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服务工作。(2)合同期内,乙方的服务需符合相关要求标准,如果由于不符合导致重新开展工作的,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六、验收条款在项目开展2次验收,项目验收而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项目乙方承担。1.项目中期验收(1)验收时间:任务开展至项目中期,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聘请不少于3名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验收(2)验收标准:1)广州市大气预警防控网络运维项目招投标文件;2)广州市大气预警防控网络运维项目合同书;3)运维记录、数据复审周报(纸质材料)、运维月报(纸质材料)、运维半5/12年报1份。2.项目验收(1)验收时间:服务期到期并完成所有任务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聘请不少于3名专家对项目进行整体项目验收。(2)验收标准:1)广州市大气预警防控网络运维项目招投标文件;2)广州市大气预警防控网络运维项目合同书;3)原始及审核后监测数据(电子材料)1套、质控数据(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1套及其他相关材料;4)年度的运维记录(电子工单记录或纸质记录)1份、数据复审周报48份(纸质材料)、运维月报(纸质材料)12份、运维半年报1份、运维年报(纸质材料)1份;七、保密1、乙方需对所有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发表或透露给第三方。参与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及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存在上述情况,将按严重违约行为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2、乙方应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3、乙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乙方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4、乙方对于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6/12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5、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6、保密责任者范围: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八、违约处理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求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自甲方收到付款所需的完整文件材料且5个工作日后起,甲方须按每天按合同总金额1%的金额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合同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十、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7/12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为广州市财政核拔的事业单位。如因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变更时,甲方有权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应当理解并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十三、罚则1、乙方将数据泄密,甲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处以双倍已支付运营费的罚款,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国家、省、市的检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即刻中止合同,并处以合同总额的10%罚款。3、数据网络安全无法有效保障,造成数据丢失,扣除本项目金额的2%;4、因运维不到位造成站房失火、漏水等情况,造成设备损坏,应无偿修复相关站房和设备设施,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5、根据各采购包每半年、单台设备的核查结果,扣减运维经费,具体为:某台设备半年有效数据获取率对比“有效数据获取率”要求,每降低1%扣减该设备半年运维费的1%。若某台设备半年有效数据获取率低于50%,则该设备半年运维费全部扣除。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甲乙双方要约及响应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以下无正文】8/12甲方: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唐浩华授权代表(签字):项目联系人:叶嘉裕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电话:020-32662151纳税人识别号:1244010045535362X2乙方: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景辉授权人(签字):项目联系人:李学峰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75号502室电话:021-64325954开户名称: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帐号:1001228109006850453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习勤路支行合同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营业执照9/12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书本公司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方相关人员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回扣、购物券、会员卡等财物,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三、不邀请甲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参加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四、不通过不当手段造成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五、不通过泄露甲方不公开的信息或秘密为公司或者个人谋取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无条件承诺三年内不承接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项目。公司名称: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10/12附件2: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司受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项目—-监测网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GZ24SH01C043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程已于2024年6月4日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推荐及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详情如下:合同包3(荔湾芳村等4个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中标金额(元):¥2,601,000.0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万零壹仟元整)服务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12个月。请贵公司接本通知书后20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并按约定履行合同事项。特此通知。采购单位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0-3266215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20-83526065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日11/12附件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60563367R监管信息:体证照编号:04000000202401090058(副本)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名称上海祥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年03月22日购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75号502室法定代表人孙景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4年01月-09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pd/www.gxt.gov.cn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1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测网运维服务 NOy在线监测仪 边界 VOCs在线监测仪 高性能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 臭氧激光雷达 PANs在线监测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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