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4342024000013-1

二、合同名称: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342024000013

四、项目名称: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
联系方式:0834-761259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
联系方式:134083412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
1(项)
¥905,000.00
¥905,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要求 数量 单位 1 网络门户端搭建服务 系统门户网站是群众接触公共文化服务,获取文化艺术资源,获得文化艺术服务的核心渠道,适合电脑用户。PC网站包括前端应用服务和后台业务管理的所有功能。通过将大量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服务及信息聚合在同一门户界面中,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更明确的服务,进而不断提升用户的使用满意度和粘性。 1 项 2 H5端搭建服务 打造H5微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打通,利用微信公众号的消息推送功能,及时将文化活动信息、活动预告、活动预约、场馆预订、文化视频资源等内容推送到群众中去,并实现便捷互动。 1 项 3 定制小程序 通过微信小程序端提供数字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市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文化场馆、非遗资讯、志愿者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拓展了服务渠道,使更多的人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场馆预定、活动信息发布服务等。为公众提供最有用最快捷最方便的系统服务,建立放在口袋里的网站,是公众随身携带的服务手册,实现对系统网站的真正随时、随地、随身访问,有效提升了数字文化馆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1 套 4 总分馆系统 1、以县级文化馆为总馆,县级辖区范围的街镇为分馆,构建总分服务体系,为各分馆提供一定特色亮点的公共文化服务线上展示空间; 2、通过总分服务体系的建设,建成县、街镇、村社区服务点构成的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总馆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管。分馆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信息导航、内容互动、统一检索等服务,可实现移动互联; 3、支持总馆、分馆入驻平台,可将分馆的数据自动向总馆同步汇聚,总馆对分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分馆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各分馆在接入平台后,通过平台页面进行文化资源数据呈现,后台通过不同级别的子站进行权限区分,各分馆的数据可在平台的页面进行呈现; 4、总分馆管理与服务涵盖视频点播、信息发布、活动预约、场馆预订、志愿者招募管理、非遗资讯、非遗名录等业务管理服务,根据总馆、分馆的不同职责,进行系统权限分配,各级文化工作人员根据权限,上传服务内容,实现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1 项 5 直播服务 1、视频点播服务: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为内容,增加文化艺术产品供给总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

合同金额: 9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越西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06月18日

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42024000013-1履约地点:越西县签订地点:越西县签订时间:2024年04月16日采购人(甲方):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人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905,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905,000.00品目编码C16090100品目名称信息化规划服务采购标的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服务范围完成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越西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整体服务系统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伍仟元整(¥905,000.00)二、服务要求序号名称服务内容要求数量单位1网络门户端搭建服务系统门户网站是群众接触公共文化服务,获取文化艺术资源,获得文化艺术服务的核心渠道,适合电脑用户。PC网站包括前端应用服务和后台业务管理的所有功能。通过将大量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服务及信息聚合在同一门户界面中,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更明确的服务,进而不断提升用户的使用满意度和粘性。1项2H5端搭建服务打造H5微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打通,利用微信公众号的消息推送功能,及时将文化活动信息、活动预告、活动预约、场馆预订、文化视频资源等内容推送到群众中去,并实现便捷互动。1项3定制小程序通过微信小程序端提供数字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市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文化场馆、非遗资讯、志愿者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扩大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拓展了服务渠道,使更多的人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场馆预定、活动信息发布服务等。为公众提供最有用最快捷最方便的系统服务,建立放在口袋里的网站,是公众随身携带的服务手册,实现对系统网站的真正随时、随地、随身访问,有效提升了数字文化馆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1套4总分馆系统1、以县级文化馆为总馆,县级辖区范围的街镇为分馆,构建总分服务体系,为各分馆提供一定特色亮点的公共文化服务线上展示空间;2、通过总分服务体系的建设,建成县、街镇、村社区服务点构成的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总馆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管。分馆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信息导航、内容互动、统一检索等服务,可实现移动互联;3、支持总馆、分馆入驻平台,可将分馆的数据自动向总馆同步汇聚,总馆对分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分馆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各分馆在接入平台后,通过平台页面进行文化资源数据呈现,后台通过不同级别的子站进行权限区分,各分馆的数据可在平台的页面进行呈现;4、总分馆管理与服务涵盖视频点播、信息发布、活动预约、场馆预订、志愿者招募管理、非遗资讯、非遗名录等业务管理服务,根据总馆、分馆的不同职责,进行系统权限分配,各级文化工作人员根据权限,上传服务内容,实现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1项5直播服务1、视频点播服务: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为内容,增加文化艺术产品-第2页-供给总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丰富多样的文化艺术服务,提高百姓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服务效能;2、视频点播服务主要支持通过多媒体手段呈现艺术素材,主要以视频形式介绍呈现各地区特色文化活动,构建互动分享的平台,传播文化品牌资源。前端页面采用HTML5和AJAX异步动态刷新技术实现界面的组合,使群众可以通过本栏目进行视频资源点播服务。系统将自动推荐用户感兴趣的视频资源;3、视频点播:列表查看,点播视频的列表查看,可根据类型等进行筛选。支持点播视频播放,可查看该点播视频的详情,含标题、来源等,可在微信端;4、直接播放对应点播视频。对点播的视频资源可以进行评论发布,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显示,可查看他人评论;5、文化直播列表:展示已上线的直播,展示直播状态;支持按状态筛选操作;6、文化直播播放页面:在直播端支持对文化馆的艺术培训、演出等直播活动;用户可进行评论、分享等互动操作。1项6资讯服务1、支持发布文化馆的各类信息,包括活动资讯、通知、政策等内容,系统提供资讯信息列表,展示已上架的文化资讯,用户可点击相应的资讯进入文化资讯详情页;支持根据资讯类型进行内容筛选。管理员可以对发布的资讯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到平台前端,方便用户进行查看浏览;2、平台发布的信息支持以瀑布流的形式进行展示,支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发布的文化信息内容,系统提供多种信息详情展示方式,支持转发朋友圈便于推广。1项7活动预约1、活动列表:展示已上架的活动,用户可在线浏览活动信息,点击相应活动后进入文化活动详情页;支持根据活动类型、活动区域、智能排序(热门、最新、即将结束等)进行筛选;2、活动详情:用户在文化活动详情页查看活动详情和活动图文纪实,并支持登录用户进行预约、选座、收藏、点赞、分享、评论等操作;3、预约活动:根据订票方式的不同,预约参加文化活动;群众点击我要预订,按要求录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后便可实现活动门票的预约功能,选择场次、座位或票数,确认联系方式,完成预约;用户可在个人中心查看预约的活动;1项8场馆预订1、场馆列表:展示已上架的文化场馆基本信息,用户可在线浏览文化场馆信息,点击相应的文化场馆进入文化场馆详情页;支持根据场馆类型,所在区域等进行筛选;2、场馆详情页:显示场馆地址、场馆规模、场馆布局、场所设施、交通方式、活动室预订服务(面积、功能、设备设施、可预约时间、在场馆的位置房间号、现场照片等);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543,000.002024-04-2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签定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2271,500.002024-06-1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服务系统上线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90,500.002024-08-0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公共文化云平台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第4页-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只能将该争议提交至【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盖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吉先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王俊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川兴镇环海路一段7号开户银行:凉山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支行账号:94150120000018520,账号:22631101040003801签订时间:2024年04月16日,签订时间:2024年04月16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服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