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云岩区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010325536485324923272024001803

二、合同名称: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WH-2024-4733A
四、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岩区教育局
地 址:威清路108号
联系方式:13985571200
供应商(乙方):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八达巷15号
联系方式:189848421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7812098.2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7812098.2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二十八中装修施工合同(1).pdf

合同编号:YYJT-SY-2024-ESBZ-04云岩区教育系统维修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甲方(采购人):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乙方(代建单位):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承包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291施工合同甲方(采购人):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乙方(代建单位):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承包人):虫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3(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三方共同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1.2工程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二十八中学校内1.3工程内容:按投标文件及工作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完善)。1.4本工程禁止分包。第二条工期2.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或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若实际开工日期或甲方开工令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竣工日期则为开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2.2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2.3除以下原因外,丙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按时完工。如遇下列情况,丙方需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乙方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附有关资料;报请甲方、乙方同意后确定延长工期的时间,否则工期2不予顺延:(1)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八小时以上。(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3)非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第三条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3.1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丙方中标单价(若有)或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即为构成签约合同价的项目单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构成签约合同价的项目单价一经甲、乙、丙三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本合同单价包含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及税金。3.2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捌拾壹万贰仟零玖拾捌元贰角整(¥17,812,098.20元),该合同暂定价为工程总控制价,最终工程款金额不高于合同价款。(其中:价款为16,341,374.50元,税款为1,470,723.70元,税率9%。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使得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适用税率相应调整。)丙方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参考,最终以相关审计单位审定的最终结算金额为准。若审计定案金额高于暂定合同价,则按暂定合同价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若审计定案金额低于暂定合同价,则按审计定案金额全额支付。3.3计价依据:招标图纸、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中标通知书、现场签证等相关依据。3.4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丙方或其分包人承担并支付。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4.1工程款支付:3(1)预付款: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伍佰叁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玖元肆角陆分元(¥5,343,629.46),在达到进场施工条件后15日内支付。(2)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经监理审核的每月完成工程产值的70%支付(从第一个月开始扣除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后支付相应进度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其中,甲方向丙方支付进度款前,丙方应提供参加本项目建设所有农民工工资表,包括所属班组的工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该工人的作业天数,每日工资标准、应领工资,实发工资等信息。若存在丙方未结清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可按工资表记载内容优先将欠发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每一名工人账户中,且该部分金额从支付给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丙方提供的工资表中体现的工人工资存在虚假情况的,由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结算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且丙方已足额缴纳质保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超出中标金额部分不予支付);彩(4)丙方须在结算审计尾款支付前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贰年)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美无息全额退还。4.2付款条件: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抬头为甲方且与申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若丙方未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注:1、满足付款条件后,采购人先行将相应款项拨付至代建人账户,代建人方能支付对应款项给承包人;4.3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云岩区教育局4税号:115201030094150696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威清路3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云岩支行银行账号:2402000309008852912电话:0851-86511631若采购人开票信息发生变更,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开票信息。承包人未按要求提供等额合规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4.4丙方收款信息:户名: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二十八中学工程项目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5015010001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化的,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提供新的有效的收款信息,否则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工程质量及质保期5.1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若有)、施工总图说明(若有)进行施工,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验收合格标准。5.2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丙方承担。5.3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日起2年(涉及屋面防水的施工内容的质保期为5年,涉及梁柱等建筑结构的施工内容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免费维修。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质保维修义务的,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丙方承担,可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原则上3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5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涉及屋面防水、梁柱等建筑结构施工内容的质保,在质保金退还后,丙方仍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第六条工程验收6.1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若有)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质量监督,且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丙方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完成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丙方可继续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丙方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3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丙方准备验收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2)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丙方应在15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资料(含签证、图片、竣工图纸、结算报告等),甲方应在接到丙方递交竣工资料后进行竣工结算、报送审计。(3)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丙方应无偿返工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4)工程若涉及按相关建设标准或设计图纸(若有)或清单规格参数(若有)中需要达到相应环保要求的材料和施工内容,工程完工后,由丙方负责出具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合格的空气检测报告。6(5)若项目为云岩区教育局专项拨款支持的项目,则需邀请云岩区教育局基建办参加验收;若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其他符合使用规范的财政资金项目,则由甲方自行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第七条工程移交7.1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7.2工程验收合格后5天内进行移交,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签章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丙方承担。7.3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丙方负责保护,在丙方保管期间发生损坏,丙方负责出资维修,由此导致工程交付延后产生的责任与损失由丙方承担;。7.4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协议验收要求,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第八条工程变更8.1工程变更在施工中如需工程量变更或新增内容,以设计变更、签证单、收方单或隐蔽资料等相关内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8.2确定变更价款8.2.1变更协议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实际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例如材料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工序等)7按照定额计价模式进行调整;(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也无类似项目的,实际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例如材料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工序等)按照定额计价模式进行调整。(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时,按下列原则定价:工程实施时,若发生了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工程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应的《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包括补充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计价,按施工图纸或签证工程量计算工程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结算,即:若审计定案金额高于合同金额,支付至合同金额,超出部分不予支付;若审计定案金额低于合同金额,按审计定案金额全额支付。(5)材料费的计算应遵循下述原则:①涉及到的材料在已标价清单或原合同已有材料价格的,执行该材料价格。②涉及到的材料在已标价清单或合同中无材料价格的,参照《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包括补充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或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材料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由审计单位进行市场询价确定价格。第九条工地代表9.1乙方任命姚清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3984002361,代表乙方与甲、丙双方协调沟通。负责对涉及工程量变化、项目各类款项增减、工程签证单、联系单、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把关、协调调度等。89.2丙方任命王松涛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8782963151,代表丙方与甲、乙双方协调沟通。负责履行协议,组织施工,解决由丙方负责的所有施工有关事宜。第十条权利义务10.1甲方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图纸。(2)乙方负责向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丙方应依据图纸结合现场提交相应的施工方案(含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报乙方审批,待同意后方可施工。(3)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4)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5)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丙方采取整改措施。(6)本项目采购、实施及管理过程中,由甲方(云岩区教育局)作为采购人、乙方(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代建人按相关规定实施招标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开展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建设主体单位负有的安全、质量、廉政等相关责任。(7)甲方和乙方应当督促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建设,不得以赶工费、加班费等为由增加投资,甲方不予承担。(8)乙方严格按照《云岩区教育局项目(服务)采购移交区教投公司实施办法(试行)》和双方签订的代建协议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监管、验收移交及维保等方面的相关义务。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应报云岩区教育局参与。9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约定11.1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11.2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11.3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按时支付工程款,未按约定支付的,甲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2.2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向丙方下达进场通知三天内,丙方仍没有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协议,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款项由丙方退还。(2)工程验收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要求,丙方应无偿整改,确实无法整改致使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可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费用从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承担;就第三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丙方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已支付工程款并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3)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设计总说明或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12由此产生的损害均由丙方承担,并且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协议约定的材料。(4)丙方原因未按合同工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另按人民币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并对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损失承担责任。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应立即退场。(5)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丙方对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负责。12.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及其他费用)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甲方、乙方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之一,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邮政凭条为准)三日后视为解除通知到达,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任何权利(1)丙方未能按期进场施工的;(2)未经甲方、乙方同意,丙方擅自将本工程进行挂靠施工、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方的;(3)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4)乙丙方工期延误达到15天;(5)因丙方原因导致使整个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和)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生产功能;(6)工程质量有缺陷,丙方拒不修复或未在甲方、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复;(7)丙方主体资格出现问题,如出现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丙方将进入破产或(和)清算程序等;(8)其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甲方、乙方本合同目13的不能完整实现的。13.2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解除,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邮政凭条为准)三日后视为解除通知到达。13.3发生争议后,除非下列情况出现,否则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施工连续:(1)甲方、乙方明确要求其退场并停止施工;(2)合同已因实际情况无法履行;(3)三方协议停止施工;(4)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接受;(5)执法部门、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非上述情况,丙方单方面停止施工,应承担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经济损失原则每天不少于总价的5‰。13.4因出现争议,丙方不得擅自中断施工或者破坏已经完成的施工部分,丙方应当善意的继续履行本协议,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13.5甲方、乙方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将本工程另行发包给第三方施工,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撤场通知后10日内撤场完毕,丙方或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阻挠,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撤场的,遗留现场的物品甲方有权视为垃圾并清运出现场,丙方应当承担垃圾清运费。13.6丙方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之一,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邮政凭条为准)三日后视为解除通知到达,丙方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任何权利。(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14(2)由于甲方、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第十四条投资、结算等规定14.1工程量变更或预算外增加的投资,如无甲方参与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或签字就施工的,其投资由丙方自行承担。14.2隐蔽部分工程必须有足够的资料支撑,否则,其投资由丙方自行承担。14.3因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赔付由丙方自行承担。14.4工程结算以经财政或审计单位认可的审计结果为付款依据,但不能超过中标金额。14.5结算时,若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110%,超出部分结算审计费用由丙方支付。第十五条争议处理方式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三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三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三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特别条款16.1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实施及管理过程中仅为出资方,由代建方全权按相关规定实施代理机构选择、项目采购以及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并承担项目中的安全、质量、廉政等相关责任。16.2代建方应当督促承包人按照采购人指令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赶工费、加班费等为由增加投资,采购人不予承担。16.3代建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监管、验收移交等方面的相关义务。16.4项目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经教育局、使用单位、教投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15至合同价款70%,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由代建方向采购人书面提交付款申请,附全套报账资料,由采购人支付至代建人账户,代建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承包人账户,不得克扣、截留、挪作他用。16.5采购人有权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违反或可能违反相关规定、规范的行为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由代建方责令整改并报采购人复查。第十七条其它17.1本合同一式玖份,各方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三方履行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自动终止。17.2如三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协议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协议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17.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各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4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三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内容,除非甲方签章确认,否则不产生约束力。17.5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步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农民工权益。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16甲方(采购人)EL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代建单位):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R5201039108856委托代理人:(签字)丙方(承包单位):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17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为确保由我司承接的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特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我司进场后将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2、我司将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我司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3、进场施工前,我司将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4、我司为本工程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我司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5、我司将在甲方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不违章作业和违反合同的有关规18定,如我司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我司停止本项目一切施工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司负全部责任。6、我司将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配备所需的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设围挡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并且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我司自行负责,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自承担。7、施工过程中甲方可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责任单位(签章):责任人(签字):日期:2024年5月29日19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对实施的贵阳市第二十八中学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作如下郑重承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4、如果我司在本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甲方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资金,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承诺单位(签章):责任人(签字):日期:2024年5月29日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架空运动场及多功能教室装修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