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abc12312320245201
二、合同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派驻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QTCG-GK-2024-067(2)
四、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派驻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萧山区义蓬街道新镇路26号
联系方式:89536367
供应商(乙方):浙江诚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联系方式:150688413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派驻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新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安全生产专家派驻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安全生产专家派驻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派驻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委托方(甲方):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诚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签订日期:2024年6月17日11、说明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诚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2、服务方式、内容、标准2.1服务方式:(1)乙方落实7名专家派驻,开展对工业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含燃气)使用企业、医药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巡查监管。要求派驻人员须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若有丰富的化安全生产从业背景(10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选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2)对派驻的专家及辅助人员经钱塘区应急管理局试用后认为不合适的,乙方须确保提供一定比例(不超过50%)的替换;派驻的专家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存在以次充好行为的,第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第二次扣除合同款项的10%,第三次甲方有权直接外聘专家用于补足人数,费用从合同款项内扣除。(3)以上人员均需持有C1及以上等级的驾驶执照。2.2服务期限:两年(2024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合同两年一签。如有续签,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2.3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2.4服务内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一是会同甲方工作人员一起组成巡查小组,分别前往辖区内工业企业,从专业角度对工业企业、使用危化品(含燃气)的工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巡查监管,并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闭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定期将巡查发现的企业基础资料和隐患内容及时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并督促所有企业提升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风险普查系统的使用率:三是配合局相关科室按期有序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以及各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四是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2.5服务标准: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对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合法性隐患排查:督促管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整改,确保生产安全。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元)。3.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剩余每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最后一个季度待验收通过后支付)。3.3价格明细表序号费用项目名称时间(年)单价合价(元)备注1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派驻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2140000028000007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总计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总计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总计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总计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总计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小写)我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技术资料2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6、履约保证金无。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甲乙双方权利义务:8.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修改意见,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补正。(2)合同期内督促被服务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在乙方的指导、协助下,完善设施,督促被服务单位遵守乙方告知的事项。(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派驻人员承担适量的临时工作任务。(4)甲方应为乙方无偿提供办公场地。8.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派驻人员应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文明、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程序,高质量完成合同义务和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2)合同期内如有举报疫情情况及突发相关事件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服务。(3)乙方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并服从甲方甲方领导的统一调配。乙方派驻人员在作业时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制度,仪容整洁。(4)乙方派驻人员须遵守行政机关规章制度和廉洁纪律,不得借社会化服务机会或甲方名义收取对应企业的任何费用,不得出现借机推销产品、承揽业务等超出合同目的的行为。(5)因乙方服务不规范让甲方受到相关部门警告、市民群众投诉或者媒体曝光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6)乙方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协议。(7)甲方与乙方派驻人员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派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8)乙方指派人员需要调整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材料,更换后的人员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果出现人员缺岗,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补齐;人员缺岗期间将进行相应费用的扣除。(9)督促隐患整改,实施闭环管理1每次检查服务完成后,乙方及时跟进企业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3做好服务过程资料存档,提高服务过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后的可追溯性。(10)通过总结分析,促进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双方沟通交流,通过各类表格及月、季、年度报告、汇报的形式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月汇总:每月把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月度简报》形式上报甲方,由甲方通报企业。季总结:每季度对服务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结合甲方要求及监督服务工作时间制定下阶A段工作计划。年评估:每年底对全年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对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分析,Y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上报甲方,根据甲方部署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11)如辖区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事故分析(包括原因、责任、建议等),乙方工作对事故存在疏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12)乙方自行解决派驻人员办公设备(电脑)、后勤等保障。9、税费承担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服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达到要求。10.2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且须在服务现场解决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4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5如乙方派出的专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合同约定,或完成指派工作任务不达预期,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达预期,经甲方认为需要退回的,乙方需确保提供一定比例(不超过50%)的替换。11、相关保密义务11.1对甲方提供的企业所有资料信息,以及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接触的相关技术、商业、经济等秘密,除非有法律和行政要求,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11.2对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价格信息,以及其他在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乙方的技术、商业、经济等秘密,除非有法律和行政要求,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11.3本合同的履行、变更、接触、终止、失效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12、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绝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价款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3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的需要或未达到投标承诺的标准和要求,甲方要求改正而未改正的事件出现两次以上的;(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相关工作未达上级标准和要求,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甲方荣誉受损;(3)乙方未按照协议执行,情节严重,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乙方不能如期达到服务要求的13、验收13.1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等要求,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材料。13.2验收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13.3验收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方案以及合同等进行验收。本项目考察以下内容: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验收时,审核乙方项目流程相关记录,以及甲方对乙方时间响应的总结意见。②项目团队是否按要求配备。验收时,提供中标单位实际项目人员清单,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项目人员中途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供乙方的变更申请,以及甲方对变更的答复意见。力③委派内容及成果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验收时,Y提供乙方台账记录、结案报告,详细记载并说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达成情况。13.4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规范性。提供付款流程相关记录,对合同其他条款未违反的相关说明。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行为的,应记录违约内容,甲方的认定说明,违约扣款4的金额及相关记录等。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尽量降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争议解决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5.2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5.3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6、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但不能超出投标有效期。合同未尽事宜及更改事项,双方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T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乙方(印章):浙江诚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网全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钱塘区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地址:杭州富阳富春街道公望街177号1802室邮政编码:311222邮政编码:311400电话:胡佳艳89536367电话:李国群1506884131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农商银行富阳城西支行账号:账号:201000167443689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