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柜挂式空调设备设施 柜式空调 挂式空调 空调机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5042024000025-1
二、合同名称:叙州区区域养老中心柜挂式空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042024000025
四、项目名称:叙州区区域养老中心柜挂式空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青龙街
联系方式:13778943304
供应商(乙方):绵阳钰祥林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号绵阳经开万达广场18栋19层13号
联系方式:15378229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柜式空调 (大3匹)、柜式空调 (大2匹)、挂式空调 (大2匹)、挂式空调 (大1.5匹)(核心产品)
1(批)
¥527,720.00
¥527,720.00
柜式空调(大3匹)长虹KFR-72LW/ZDTT(W1-F)+R1 柜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LW/ZDTT(W1-F)+R1 挂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GW/ZDHID(W1-F)+R1 挂式空调(大1.5匹)长虹KFR-35GW/ZDTC(W1-F)+R1
合同金额: 527,7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5月16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空调合同.pdf
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
2024年06月18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5042024000025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签订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签订日期:2024年4月5日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57号供应商(乙方):绵阳钰祥林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办项目名称:叙州区区域养老中心柜挂式空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空调机柜式空调(大3匹)长虹KFR-72LW/ZDTT(W1-F)+R1柜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LW/ZDTT(W1-F)+R1挂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GW/ZDHID(W1-F)+R1挂式空调(大1.5匹)长虹KFR-35GW/ZDTC(W1-F)+R11(批)527720.00527720.00总计总计小写:52772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52772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52772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52772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二、货物要求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主机及所有辅材,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4.其他要求①乙方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②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③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④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电话后3小时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项目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1复,但只收取成本费。⑤按照采购方实际情况,协商安排免费培训工作,并在培训结束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相关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货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履约保证金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叔州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合格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采购和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参数以《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GB/T7725-2022)作为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检测值为准。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其它包含内外机安装(含空调的铜管和冷凝水管墙体开孔、外机安装支架、内机插座、控制线和漏电保护开关面板、加铜管和冷凝水管)、调试、运行正常,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乙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4.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财物损失,照价赔偿。5.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三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间等法律效力。公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年I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溪街道华盛街7号开户银行:中国商钢宜完二角资发账号:2314508209201034432签订日期:2024年4月5日乙方:绵阳钰祥林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成娜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坊新区支行账号:2308412319100256-501签订日期:2024年4月5日3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柜式空调(大3匹)长虹KFR-72LW/ZDTT(W1-F)+R1104100.0041000.002柜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LW/ZDTT(W1-F)+R1203600.0072000.003挂式空调(大2匹)长虹KFR-51GW/ZDHID(W1-F)+R1513250.00165750.004挂式空调(大1.5匹)长虹KFR-35GW/ZDTC(W1-F)+R11291930.0024897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柜挂式空调设备设施 柜式空调 挂式空调 空调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