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广告牌宣传牌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吴堡县统计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吴堡县-2024-00018

二、合同名称:灯箱广告牌宣传牌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吴堡县-2024-00054

四、项目名称:吴堡县统计局广告宣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堡县统计局
地址:陕西省吴堡县宋家川新建街155号
联系方式:18740695139
供应商(乙方):榆林浩亮顺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上郡路街道
联系方式:18291119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广告宣传服务
1(项)
¥83,300.00
¥83,300.00
长1.1米×高2.1米

合同金额: 83,3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灯箱广告8.83万.pdf
吴堡县统计局
2024年06月19日

灯箱广告牌宣传牌合同.甲方:榆林浩亮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吴堡县统计局(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路滨河路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一、租赁项目(具体位置):滨河路两边垃圾桶灯箱广告牌、猴桥至电力公司(共:34块)规格:长1.1米×高2.1米二、租赁期限:7个月(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5年1月31日止)。三、租金:每块¥2450.00元/7个月,34块×2450.00个月=88300.00元,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叁佰元整¥88300.00元)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一周内,安装好并由乙方现场核实后,收到甲方的发票,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继续使用。五、相关事项: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2、甲方在安装广告不能造成损坏,如因广告造成漆生锈等损坏,由甲方必须进行及时修复。3、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牌的宣传服务,广告牌安全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4、在合同期内如需拆除的广告牌甲方必须在一周内通知乙方,并把其它位置的广告牌提供给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免费为乙方制作相关宣传内容,或按租赁使用的时间摊分,退还乙方未使用时间段的租金。在租用期如乙方因需要更换广告内容,由甲方无偿制作和更换后由乙方作宣传广告使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一份,未尽事宜,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甲方(盖章):榆林浩亮顺工贸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名:赵乙方(盖章):吴堡县统计局乙方代表签字:于旘日期:2024年5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灯箱广告牌宣传牌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