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52052525614696681431152024000201

二、合同名称: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XYCG2024-009-1
四、项目名称: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维新镇
联系方式:13885750988
供应商(乙方):贵州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博学路东升丽景商住楼负1层5号门面
联系方式:153085260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03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路线总长 1.596km,路基宽度 4.5 米;等外道路,设计速度为 15km/h。挖土方3038m3,路基土石方12277m3,M7.5浆砌片石1909.244m3,标志6块,波形护栏1596米,12cm泥结碎石面层6460.7平方,涵洞6/56道/米,标志牌1块。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项目经理:陈岸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资格类型:010202,执业资格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贵2522010201229881;

2.合同金额(元):103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附件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机耕道).pdf

#idc error#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地址:纳雍县维新镇朝阳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426009666159G,法定代表人:陈禹。承包人(乙方):贵州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博学路东升丽景商住楼负7层5号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北91522701MAC9843G1W,法定代表人:向洪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建设事宜,甲乙双方协议如下,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1.2工程地点:纳雍县维新镇坪子村1.3工程内容:路线总长1.596km,路基宽度4.5米。挖土方3038m3,路基土石方12277m3,M7.5浆砌片石1909.244m3,标志6块,12cm泥结碎石面层6460.7平方米,涵洞6/56道/米,标志牌1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含机械、材料、人工等工程所需所有费用及税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附后)。第二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该工程成交价格为¥:1032000.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贰仟元医整)。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成交价。第三条:工程款支付1、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10日内积极帮助乙方申请拨款(一次性支-2-付乙方工程总款的97%;预留3%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拨付质量保证金给乙方。第四条:建设工期2、建设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2024年5月25日;完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如果受不可抗力因素及天气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期顺延)。第五条: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保障方式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步施工。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农民工工资,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2、甲方负责为乙方及时协调施工场地上的有关矛盾纠纷,确保工程顺利实施。3、本工程由甲方组织交工验收。甲方接到乙方交工验收申请后,七日内江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自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由甲方承担本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4、验收过程中,甲方提出整改的内容,乙方负责整改,产生的整改费用2701由乙方负责。5、按照相关规定,乙方应该为本项目购买相关保险。-3-第七条: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安全作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所有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正文)发包人:纳雍县维新镇人政府承包人:贵州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文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日期:202年5月2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断头机耕道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