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孵化基地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海口市民政局2024)
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合同公告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HNZH-2024-15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576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898-686512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0898-6655760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公告(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口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海口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0:08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9:00
预算金额
¥1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57609
采购单位
海口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0898-68651227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工,0898-66557609
附件:
附件1
合同.pdf
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HNZH-2024-1515项目名称: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采购单位:海口市民政局供应商:海口市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日期:2024年6月12日甲方:海口市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栋北楼联系电话:0898-68651227乙方:海口市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秀英区长滨六路五源河公寓C区28栋1702房法定代表人:符胜飞联系电话:18907577938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6月4日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HNZH-2024-1515)结果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二、运营服务内容根据*******、******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48号)要求,为保障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常运行,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培育发展扶持一批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能够1积极参与海口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结合海口市民政职责,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积极统筹开展7项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1.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务保障2.搭建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平台3.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服务4.公益服务项目支持5.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6.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服务7.财务与税收合规管理三、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运营周期为1年,项目运营金额为¥:116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圆整)。(二)付款方式(1)本项目经费分为三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即¥:583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叁仟伍佰圆整)。第二次拨付:合同签订6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3501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零壹佰元整)。2第三次拨付:项目完成评估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即¥:233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肆佰圆整)。(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请款申请,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3)乙方收款账户:收款单位:海口市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华路支行开户账号:267532301043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工作有不当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或不称职的工作人员。3.甲方须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且本合同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说明的问题,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进行沟通协调。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确定的运营服务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如乙方不能顺利完成,甲方有权督促其整改,如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目标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32.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应当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3.乙方须根据具体评估时间提交自评报告,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4.乙方对所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及其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5.乙方须保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人员充足,不得随意转让或违规找寻第三方运营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除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作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若有违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本合同的组成文件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43.附件1: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项目内容产出;4.附件2: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项目预算。八、合同备案及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宗或盖草4.本合同自供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盖章200163曾春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辉黄辉204年06月18日5附件1: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项目内容产出序号服务大类具体开展内容具体成效及产出1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务保障1.场地管理:对孵化基地各功能室及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开展清洁、整理、保养、安全检查、维修等。2.参访接待:接待到基地参访人员。3.定期更新孵化基地宣传栏,养护基地绿植,防疫消杀和安全隐患排除,保障孵化基地财产安全及其他安全。4.设计制作孵化基地文创产品。5.协助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相关业务。1.日常场地管理制度1份;2.接待来访文件存档;3.广告宣传用品制作;4.协助工作文书存档;5.按要求提供中期自评报告1篇和终期自评报告1篇。2搭建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平台1.围绕市社会组织党委重点工作目标和要求,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班,帮助有需要的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提供服务,及时推送、发布社会组织党建活动信息,依法开展各种党建活动。2.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政策解读和辅导,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3.需派专人协助市社会组织党委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党员调查统计,收集社会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宣传,打响海口市社会组织党委品牌塑造。4.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建议。1.搭建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联动,打造1个“红舟共济”服务党建平台;2.开展红色主题教育会、能力提升培训、交流会、党建指导活动4场;3.开展党员慰问、党员服务进社区活动2场;4.打造1个宣传平台,积极利用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党建服务平台,传播社会组织“党建好声音”。3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服务1.指导咨询服务。围绕《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和我省“一本三基四梁八柱”的战略框架,全力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新海口,孵化培育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市级社会组织;聘请有资历的社会组织专家团队指导,为入驻(孵化)的社会组织及市、区级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2.业务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包括社会组织的政策解读、能力提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3.交流及分享活动(含跨省、市交流合作)。组织好区级孵化基地、优秀社会组织专题交流及经验分享;组织相关社会组织赴外地参观学习交流。4.成果宣传展示。通过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报等及新闻媒体,为我市社会组织提供平台推广、活动动态、优秀项目、公益人物的传播,帮助社会组织更好地宣传推广,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1.目前现有的材料:附件1: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套表、附件3: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套表、附件4: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套表、附件5:社会组织变更套表、附件6:社会组织注销套表、附件7: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指引、附件8:财务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等相关文件辅助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营及相关培训;2.孵化培育8家社会组织;3.按时间节点组织海口市社会组织开展相关能力提升培训8场;4.季度性组织交流、学习、分享活动4场;5.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及市级社会组织资源库,提供各个社会组织使用,解决对应的资源短缺问题,实施成果后,通过公众号或外媒宣传展示,拓宽社会效益,吸引更多资源的嵌入,达成良性循环的效益,省市级、国家媒体发文3篇。4公益服务项目支持1.依据社会组织承担公益服务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有关内容,协助做好工作调查研究、信息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分析、经验成果宣传等工作。2.协助开展海口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择优培育具有创新性、专业性、社会意义的公共服务项目,培育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3.调研、编写、发布海口市社会组织相关调研报告。1.开展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公益创投,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项目5个;2.择优选择海口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提供服务项目资金支持,支持项目2个;3.完成1篇社会组织研究报告。5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1.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对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动员和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的积极性。2.落实好“百社联百村”专项行动,组织动员各类社会组织与我市乡村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稳岗就业、平安建设、基层治理、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作用。3.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结合《海口市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文件,配合调研走访相关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丰富社会组织活动载体,做好社会组织招商引商工作,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发展。4.收集社会组织提供就业信息,助力高校就业,配合完成社会组织高质量考核关于就业工作等有关内容。1.产出4份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材料汇报;2.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动员会1场;3.产出4份“百社联百村”的材料汇报;4.季度性发布社会组织就业信息,不少于4次;5.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招商引资沙龙活动至少1场。6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服务1.协助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年报等工作。2.协助收集市级社会组织年检中各项数据统计分析(主要包括服务高质量发展、党建活动开展、乡村振兴、稳岗就业、论坛活动开展、非营利性监管自查、乱收费清理自查等内容)。3.配合协助社会组织熟练掌握年检系统操作使用,适时组织业务培训。4.协助做好社会组织信用建设、风险防控等工作。1.根据附件材料辅助配合市局做好相关社会组织成立、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年报等工作;2.动态管理跟进海口市社会组织名单,做好相关的录入情况;3.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诚信建设活动1场。号85.协助将行政执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异常活动名录等社会组织信息录入相关系统。7财务与税收合规管理孵化基地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地运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合规、透明。确保孵化基地在税收方面的合规性及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咨询服务。保障孵化基地的运营高效,为全市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1.基地相关财务管理制度1份;2.基地财务管理设有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的规定;3.附件8中收集关于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10个政策文件支持,可为后续社会组织提供税收咨询服务,邀请专家开展专场培训1场,及后续服务支持。【9附件2: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项目预算序号服务品目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项目人员经费1.运营主管*1人2.项目技术支持/督导3.项目专员*4人4.实习生/志愿者费用*若干1元/年584000.00584000.002调研费用1.前期社会组织调研费用2.协助营商环境发展走访费用1元/年7000.007000.003项目运营经费-项目具体执行费用1.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务保障2.搭建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平台3.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服务4.公益服务项目支持5.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6.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服务7.财务与税收合规管理1元/年370000.00370000.004项目运营经费1.办公经费1元/年99900.0099900.005管理经费机构管理经费(项目总额*10%)1元/年106100.00106100.00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合计:1167000.00(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710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HNZH-2024-1515海口市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贵方于2024年06月04日参加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的投标,经评委会全体成员评定和媒体公示,确定贵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人,现将成交结果通知如下:采购单位:海口市民政局项目名称:海口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项目编号:HNZH-2024-1515成交单位:海口市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交金额:¥1167000.00元(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整)请于成交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6月04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孵化基地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