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新建采购合同公告(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24)
合同编号:
4532526HT2024003780101
合同名称:
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合同书
项目编号:
4532526JH202400378
项目名称:
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人(甲方):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供应商(乙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
所属行业:
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金额:
931999.5(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8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19
代理机构: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合同书.pdf
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委托单位(甲方):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承接单位(乙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签订地点:弥勒市签订日期:2024年5月24日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委托单位(甲方):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承接单位(乙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签订地点:弥勒市签订日期:2024年5月24日G甲方:弥勒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称甲方)乙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进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设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的内容如下:1.服务标的: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省州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在规定的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2.服务的内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报告和相关图纸,并保证通过各专项审查及评审。(2)完成上图入库工作。(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3.设计的方式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底图,根据规划内容实测规划路线、外业调查结果,在内业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提供技术性资料成果。4.乙方承担的工作如下:(1)现场踏勘、走访调查(参与式)由乙方负责,1:2000实测数据(国家2000坐标系)及相关资料收集由乙方完成。125000(2)乙方负责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工作。(3)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相关图件绘制根据所承担设计内容分别完成;成果内部审核及成果汇总由乙方负责。(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审查费及会务费。(5)乙方负责后续按有关规定进行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设计工作:1.服务地点:弥勒市;2.设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且满足主管部门的项目报送时限要求;3.设计质量期限要求:从合同生效起到通过竣工验收;4.其他:在审查过程中,乙方负责设计部分技术答辩及补充修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积极提供配合和现场服务;并最终协助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及设计相关资料整编,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完成项目的设计变更等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为乙方无偿提供已有的各项资料,具体资料清单由乙方提出,完成后将所有资料退还甲方。2.提供工作条件:在外业踏勘、调查期间,甲方应安排专人(熟悉项目区总体情况的技术人员)负责配合乙方的工作开展,为乙方收集资料等提供便利;同时,按照参与式调查要求,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区规划小组(乡镇,行政村、组)负责人的设计参与协调工作,有效组织和推进项目参与式外业调查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2签订后,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初步设计费总额为:以经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即设计服务费用=经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中标综合费率;中标综合费率为:1.90%。设计服务费用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管理费用、服务费用、出具相关报告费用、人工费、差旅费、出具报告、项目验收、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合同计列的全部设计费,初步设计工作完成审查形成报批稿并获得批复后支付乙方90%的设计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设计服务费。(2)费用支付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乙方费用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六条甲方、乙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工作的形式: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资料及相关图件编制。2.设计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审查会议并获得批复文件。3.设计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审查。3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第七条甲方、乙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八条甲方、乙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按合同额的5%支付违约金;2.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延后,设计时间相应顺延;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合同额的5支付违约金;4.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设计成果不能通过审查时,所产生的修改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甲方、乙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母龙帮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张涛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双方日常工作的对接联系,保证联系畅通,使工作能够有序进行。2.在乙方外业调查期间,由甲方联系人负责安排人员,协调乙方外业调查工作。3.乙方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甲方通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项目初步设计资料(纸质资料4套,电子数据1套),含项且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总体布置图、项目工程现状图、项目工程布4置图、项目工程设计图和相关附件资料。2.上图入库数据1套。3.项目施工设计资料(纸质资料3套,电子数据1套),含项目施工工程布置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说明书。4.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料,则由乙方以书面文件形式向甲方联系人进行联系。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5.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应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服务。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工作完成,甲方经费结算清后,合同自动失效。5以人投资:下科甲方:弥勒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联系人:母龙帮电话:15925321860联系地址:蒙自市银河路28号银行帐号:2406960104001813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市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24321060791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5月24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新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