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采购合同公告(卢龙县水务局2024)
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6-19
一、合同编号:Z1303242400892301 二、合同名称: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三、项目编码:HB2024053320010110 四、项目名称: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卢龙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卢龙县城区 联系方式:朱珈序 供应商:唐山鸿图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湖西里香郡 203 楼 1 号 联系方式:袁梦蕾188-333180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规格型号:按要求完成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8000 合同金额:50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6-18 八、合同公告2024-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6-19 采购人:
卢龙县水务局本级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卢龙县水务局乙方:唐山鸿图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6月18日甲方:卢龙县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唐山鸿图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技术服务,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1技术服务内容:卢龙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内容包括:自动雨量站更新、群测群防、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沟道断面测量与简化淹没水深分析等。1.2技术服务地点:卢龙县1.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1.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第二条:甲方向乙方需提供资料2.1提供技术资料: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撑资料。2.2提供工作条件:现场积极配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2.3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双方协商。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成果3.1技术服务成果提交内容:评价报告3.2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双方约定3.3技术服务成果提交份数:纸质版成果一式四份第四条:技术成果归属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合同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第五条:技术服务费5.1技术服务费总额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为¥508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捌仟元整)5.2提交技术服务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技术服务费。5.3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1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6.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6.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6.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技术服务人员6.1.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提交的各项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6.1.5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技术服务费。6.2乙方的权利义务:6.2.1乙方在审查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不完整时可要求甲方予以补充。6.2.2乙方在编制文件及报告过程中,有权向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提出与合同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6.2.3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技术成果,并对其质量全面负责。6.2.4由于技术文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必须重新进行技术文件修订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重新进行技术文件的修订,重新进行技术文件修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修订,须签订补充协议。6.2.5如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审查规定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协调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品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技术服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8.1.2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2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技术服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8.1.3在合同履行期间,已开展技术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技术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技术服务费的全部支付。8.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相关审批部门对成果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技术服务费。8.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服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服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出现8.1.1、8.1.2、8.1.4规定有关交付成果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38.2.2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8.2.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技术服务费的千分之一。8.2.4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九条:合同的解除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应签订解除协议。9.2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完成评价报告编写工作的甲方需支付全部服务费用。9.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委托的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计取费用并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3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4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10.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6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人:卢龙县水务局乙方:唐山鸿图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三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山洪灾害防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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