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清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67396402320242801
二、合同名称: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ZJWS2024-GSCG03
四、项目名称: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沈半路388号
联系方式:0571-88072093
供应商(乙方):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九福路191号(临)1幢二层201-206、三层
联系方式:135757229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474793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主要内容:河道淤积严重,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淤积量约24858.27立方米,其中诸家河(南黄港-五会港,包含诸家河清水入城淤积段)平均淤积深度0.57米,淤积量为8778.75立方米,蔡家河(上城界-石桥河)平均淤积深度0.6米,淤积量约8194.98立方米,水车港(石大线-诸家河)平均淤积深度0.62米,淤积方量7884.54立方米。采取生态清淤方式施工。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74793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合同(1).pdf
项目名称: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乙方: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年06月日第1页共12页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受托方(乙方):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内容1.服务范围:本次清淤范围为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3条河道,淤积量为24858.27立方米。3条河道具体为:诸家河(南黄港-五会港,包含诸家河清水入城淤积段)平均淤积深度0.57米,淤积量为8778.75立方米,蔡家河(上城界-石桥河)平均淤积深度0.6米,淤积量约8194.98立方米,水车港(石大线-诸家河)平均淤积深度0.62米,淤积方量7884.54立方米。2.服务内容:乙方完成生态清淤作业、淤泥运输、淤泥检测和消纳等工作。二、项目服务期作业开工令下达之日起100日历天完成清淤工作,清淤工作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总体分析评价报告。其中: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历天内已应将清淤设施设备全部配备到位。2.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乙方应将作业设备进行清淤试运作业并全部调试完毕,测试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在14日历天内更换清淤设备,同时按违约处理。清淤设备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清淤设备测试、调试完毕后下达作业开工令。三、服务要求1、河道清淤作业及淤泥外运须服从水上交通部门管理规定及审批要求,涉及到穿河天然气管、煤气管道、电力管道,需要与相关部门对接处理。2、乙方应根据服务内容、进度、作业要求配备相关作业机械设备、工具以保证清淤工作顺利完成。3、乙方应合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根据运行工况优化作业工艺,以降低能耗、提高系统作业效率。4、除甲方指定的特殊地段的清淤方式由甲方指定外,其他地段的清淤方式由乙方行确定。第2页共12页5、环境影响处置要求(1)噪音影响:运行时作业区内产生的噪声排放满足《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2)环境保护:作业不产生扬尘,淤泥不流失。(3)生态清淤工作完成后,需在水中抛种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沉水植物,并投放鱼、蚌等水生动物,以优化水生态环境,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种植面积。6、项目开工前须踏勘现场后,深化(优化)编制可操作性强的作业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并经甲方认可。7、在施工作业区,乙方应设置相关围挡、警示牌、公示牌、宣传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作业期间根据杭州市施工管理规范做好安全文明作业。8、运输装置须密闭,作业期间不得发生运输车船、输送管道抛洒滴漏,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排查,妥善解决后方可作业。9、作业期间做好河道沿线桥梁、驳坎、生态设施设备、管线、园路、绿化等设施的保护,若因作业不当造成破损则乙方无条件修复到位,所产生的赔偿、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质检测原则上选取不少于两个检测点位,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后水水质、尾水水质。10、甲方不提供淤泥临时堆场、处置场地、弃土场、消纳场地等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并要求乙方须于项目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合法证明、协议等文件。11、原则上夜间不得进行清淤作业。12、安全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培训,作业现场落实好专职安全员,现场清淤船船员作业期间穿戴好救生设备,以防意外发生。13、需要进行土方外运的工程项目,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中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14、施工范围内现有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需要进行清淤前的移栽以及清淤后的回迁栽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报价,计入总价,后期不做调整,现有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种植面积如下:序号河道名称挺水植物面积浮水植物面积沉水植物面积1诸家河209//2水车港100//3蔡家河2630500/15、在河道清淤实施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汛期强排排水设施,如果设施排水达不到降水要求,则要求拆除围堰等阻挡物进行排水,产生费用不另行计算。16、本项目清淤前需对河道底泥进行检测,检测点位数不少于2个,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报价,计入总价,后期不做调整。17、清淤有效总方量应达到勘测量的80%及以上,超过平均淤积深度的断面处应达到勘测量的85%及以上,行洪卡口应清除到位,由此带来的超过二次以上勘测工作时,超出部分勘测费用由乙方承担。18、河道清淤作业时不截流,原则上先清上游再清下游,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和配水,保持水体内生态。19、淤泥不可采用袋装处理,淤泥必须脱水固化处理后再外运处置,淤泥固化清理出的废弃物必须符合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废弃物处置的要求。20、施工作业过程中基本无扰动,水体扰动范围不超过上下游10米距离,确保水体不浑浊,不影响水质。21、采用水上清淤方式时,所有作业船只不得影响水上交通及其他通航船只;若因设施设备问题超过上述指标要求,则须编制施工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待通过防洪影响评价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22、生态清淤项目鼓励资源化利用,乙方应于开工前办理好资源化利用相关手续,提供合格协议证明。根据淤泥检测指标,考虑还林还田、种植土等利用方式,若满足相关建材行业标准,可用于道路填料、建筑用材等进行资源化利用。23、底泥成分生物多样性调查分析,施工安全等内容需满足《城市河道生态清淤管理规范》要求。24、工程完成后,需编制项目总体分析报告。包括底泥水质、生物多样性、清淤方量、泥饼含水率、资源化理利用及智慧应用等方面分析。25、河道排口处需重点清淤,保证清淤到位,河道排出口处需清淤至排出口底标高以下。四、合同金额本合同签约价为4747931元(大写)肆佰柒拾肆万柒仟玖佰叁拾壹元(¥4747931元)人民币。综合单价为(大写)壹佰玖拾壹元/立方米(¥191元/立方米),合同有第4页共12页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合同价按实结算。五、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且开工令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约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同时乙方提交预付款保函(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相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乙方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2.清淤完工且符合第三方后勘验收标准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实际完成量的70%。乙方应提交形象进度和已完清淤量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并签证确认,乙方凭发票和签证资料向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3.清淤工作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100%。结算价=综合单价×最终完成清淤量,清淤最终完成量以清淤前、后测量报告结果经审计计算后为准。乙方应提交结算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如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并签证确认,乙方凭发票和签证资料向甲方办理款项结算支付手续。4.乙方清楚本合同为政府项目,如因审批流程致使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六、技术资料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测量报告及图纸纸质版一份。2.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八、甲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一)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对乙方清淤作业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发现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作业时,应立即要求乙方限期采取措施整改。第5页共12页(二)确认乙方的作业实施计划、检测机构单位,审定乙方上报的清淤量,组织验收。(三)帮助协调处理清淤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以及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设施损坏和侵害事件。(四)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九、乙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一)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清淤范围、内容、要求等完成工作,乙方有权取得服务费。(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三)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派遣项目组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事先书面报请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或未书面报请的视为擅自更换,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不负责的工作人员。(四)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投入作业设施设备。所投入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或降低投标文件响应的按违约处理。服务期间,所投入设施设备不得另作它用。(五)编制清淤作业实施计划,报甲方确定。(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遵守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清淤工作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及协调手续由乙方办理,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而导致各种罚款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七)通航河道清淤前,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发布航行通告。十、安全文明作业(一)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应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执行。(二)由于乙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责任事故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十一、履约保证金(如有)(1)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签约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未按时提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第6页共12页(3)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担保的,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扣款,则违约款扣除)。十二、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不得转包;2.除淤泥运输和淤泥检测工作允许分包外,其他不得分包;3.淤泥检测工作应由具备检测资质单位完成,分包单位应经甲方认可。4.淤泥运输工作应由具备运输许可证单位完成,分包单位应经甲方认可。5.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三、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100天2.履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逾期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五。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完成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完成服务或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因作业质量问题或扰民等因素造成新闻媒体曝光、百姓投诉的,每次扣罚乙方5000元作为处罚,累计两次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到位率不得低于85%,并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项目班子成员全部到位。若在清淤服务实施过程中到岗、到位率达不到承诺的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位率低于85%的,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人作为违约金;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到位率低于85%的,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人作为违约金;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率发生低于85%累计5个月或累计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擅自更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人作为违第7页共12页约金,累计发生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及安全文明作业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见附件1),发现不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或5000元/分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不合格或质量服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作为违约金,累计5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作业设备清淤测试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元作为违约金。清淤设备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因乙方供应商原因,验收清淤有效总方量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的2%作为违约金。整改后,甲方再次委托具备测量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测量验收,测量费用由乙方承担。两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如甲方重新委托其他单位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因前述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签约价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廉政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生内容相互冲突,第8页共12页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的顺序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9页共12页附件2廉政协议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乙方: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水设施河道改善项目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该领域的腐败现象,惩处相关违规行为,有效促进城市水设施河道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廉政协议,凡涉及城市水设施河道改善管理的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行业的制度标准规范。二、甲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四个“不准”:1.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乙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烟票、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它金融产品等。2.不准将个人负担的费用到乙方进行报销,向乙方或乙方人员私人借款借物,以及借口刁难,索要好处费。3.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与乙方组织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以及与乙方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有偿陪侍等活动。4.不准违规插手、干预城市水设施河道行业项目招标采购、考核等过程。三、乙方单位与人员要严格遵守四个“不准”:1.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甲方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赠送礼金、礼品烟票、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它金融产品等。2.不准为甲方或甲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购买、租借手机、助动车、空调、电脑、传真机等贵重物品。3.不准借款给甲方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及给予报销个人费用。4.不准借故组织甲方人员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旅游。第10页共12页四、甲方人员若违反该廉政协议或其他违反考核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相应机关进行处理。五、乙方及其人员若违反该廉政协议,一经查实,视情况轻重逐级进行处理至解除合同、追究刑事责任。本协议与主合同一并签约,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第11页共12页附件2施工单位质量服务考核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诸家河、水车港、蔡家河清淤工程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人(签名)项目责任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质量服务考核情况序号扣分细则扣分细则扣分细则扣分细则扣分标准扣分1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2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2分/天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到期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到期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到期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到期的5分/次4关键分部分项或重大危险源分项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审批的关键分部分项或重大危险源分项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审批的关键分部分项或重大危险源分项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审批的关键分部分项或重大危险源分项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审批的105依据施工进度,各分项工程未施工交底、安全交底的依据施工进度,各分项工程未施工交底、安全交底的依据施工进度,各分项工程未施工交底、安全交底的依据施工进度,各分项工程未施工交底、安全交底的106未按规定建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进场自检台账,或台账内容不完善、与施工进度不符的未按规定建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进场自检台账,或台账内容不完善、与施工进度不符的未按规定建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进场自检台账,或台账内容不完善、与施工进度不符的未按规定建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进场自检台账,或台账内容不完善、与施工进度不符的107未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的,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的,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的,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的,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108未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分、关键工序进行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分、关键工序进行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分、关键工序进行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对重点部分、关键工序进行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10分/次9拒签整改通知单,或签发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拒签整改通知单,或签发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拒签整改通知单,或签发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拒签整改通知单,或签发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10分/次10现场物料堆放等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数字城管案卷采集的现场物料堆放等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数字城管案卷采集的现场物料堆放等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数字城管案卷采集的现场物料堆放等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数字城管案卷采集的3分/次11工程完成时间超出合同时间5天以内、5~10天和10天以上的,分别扣工程完成时间超出合同时间5天以内、5~10天和10天以上的,分别扣工程完成时间超出合同时间5天以内、5~10天和10天以上的,分别扣工程完成时间超出合同时间5天以内、5~10天和10天以上的,分别扣10,15,2012无故不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无故不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无故不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无故不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5分/次13竣工决算资料报送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竣工决算资料报送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竣工决算资料报送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竣工决算资料报送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3分/天14不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移交和相关资料盖章的不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移交和相关资料盖章的不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移交和相关资料盖章的不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移交和相关资料盖章的5分/次15*在本项目中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行政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在本项目中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行政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在本项目中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行政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在本项目中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行政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5016其他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其他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其他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其他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10分/次最终考核分数最终考核分数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