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B1H90525L202412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JZB-CQ-20240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庆街51号
联系方式:0571-86027921
供应商(乙方):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联系方式:139671422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5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5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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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甲方: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签订日期:2024年6月14日1I1.2024年6月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以政府采购方式对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项目评审小组评定,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项目概况:长庆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应急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防治,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确保街道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协同、预防和救援一体化的目标,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资源,坚持夯实基础、优化职能、高效运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辖区应急管理救援体系,增强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和应急消防管理站救援处置力量,不断提升辖区应急管理水平及能力。通过购买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实现“监管专业化、处置专业化、服务专21业化”的目标,全力打造素质过硬、装备配套、协同作战、一专多能的应急管理救援队伍,打造街道“五分钟应急救援圈”,主要履行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先期处置等职责。1.2.2服务标准:1.熟悉掌握服务区域周边区块地形道路、消防设施等情况,接警后做到第一时间出警到场,第一时间实施救援,提高救援效率,减少损失,杜绝伤亡,并根据到场后火势情况,迅速向街道平安办报告火情,或请求增援。2.由街道平安办统一领导,协助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建筑、商业综合体、出租户、沿街商户、避灾场所及其他建筑工地等巡查,及时发现和协助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工作台账。3.协助开展消防、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帮助辖区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汛防台等应急演练工作。4.负责维护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每月会同各社区开展拉动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1.2.3服务要求1.检查巡查:1)检查巡查人员由3名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和队员担任。2)每天至少开展早晚各1次防火检查巡查,同时做好消防宣传工作。3)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日常排查、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4)日常检查重点为辖区内住宅小区和单位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是否规范,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以及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内容。5)检查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相结合的形式开展。6)针对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或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薄弱环13节开展专项检查。7)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醒、督促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或属地街道。8)防火检查巡查应填写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巡查情况应拍照印证和签字确认。2.宣传培训教育:1)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结合防火检查巡查、动态巡逻等工作,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消防宣传和演练。2)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近期防火工作重点在社区、小区消防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海报。配合社区组织居民参观消防科普教育体验馆等。3)开展“入户式”宣传教育,向社区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组织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有条件的开展体验式消防宣传。4)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三清三关”等针对性消防宣传,提醒提示群众注意消防安全。5)在重要节日及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对.社会单位、群众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6)消防宣传情况应做好纸质或电子记录。3.灭火救援应急处置:1)按照“火警优先、消防第一”的原则,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灭火应急救援预案。2)定期开展训练演练,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辖区道路水源熟悉,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5分钟到场处置”的要求开展处置。“1分钟响4应”程序要求: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或调派指令后,应立即出动,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消防救援机构反馈出动情况。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同时调派起火地点周边微型消防站出警增员。“5分钟到场处置”程序要求: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队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起火发生地点,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装备,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消防救援站到场后,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听从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到在岗在位,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履行值班相关职责。每日至少进行早、晚各1次点名,1次巡逻点名。巡逻点名或者恰逢随机点名时正在外出公干,值班人员需在5分钟内集合到消防车旁列队。4.站长职责1)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2)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4)督促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队员落实值班备勤制度。5)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5.值班员职责1)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2)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3)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4)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15门的联系方法。5)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6)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6.队员职责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基本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3)开展体能训练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4)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5)负责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6)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1.2.4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合同,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2.5服务人员组成:配备1名负责人、4名队员。人员24小时备勤制度,原则上每人每周轮休1天,每人每年累计轮休天数不超过48天。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655000元(大写:陆拾伍万伍仟员整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4总价总价。服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元人民币)。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11.3.3其他计价方式o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计算,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合同专用条款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7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8|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一2甲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92046152K住所:住所;杭州市钱塘区前街街道滨二路高速口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钟件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吴维康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396714228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0/A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I11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4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2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13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14I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1.4.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价/9%的履约保证金。1.5.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1.5.2预付款不扣回,计入采购人分期支付合同款项。1.5.3不要求提供。1.6.2合同款的20%按每季度一次支付给乙方(每季度次月15日前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年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后,支付尾款;奖励项根据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供应商递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采购人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次支付费用之前,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1.7.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合同,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7.2拱墅区长庆街道辖区。1.7.3服务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项目不可预见的风险等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1.7.41E161.7.421.7.4131.8.7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支付款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3)甲方无故延迟退还保证金的,每延迟一日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2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2)乙方所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预付款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索赔,且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转包,如被甲方发现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5)乙方每延迟一日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逾期10日,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1.9.11.9.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17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12.5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2.11.3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2.15.3、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内容2.15.3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2.15.31服务范围对服务范围进行验收2.15.32服务内容对服务内容,各岗位的到岗率、工作流程及记录、人员签到情2.15.33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2.15.34考核、违约及处罚对考核、违约及处罚情况进行验收2.15.35其他工作履行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2.15.3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8一.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需求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5.验收费用支付:履约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2.1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甲方: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签订日期:2024年6月14日1I1.2024年6月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以政府采购方式对2024年长庆街道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项目评审小组评定,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项目概况:长庆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应急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防治,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确保街道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协同、预防和救援一体化的目标,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资源,坚持夯实基础、优化职能、高效运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辖区应急管理救援体系,增强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和应急消防管理站救援处置力量,不断提升辖区应急管理水平及能力。通过购买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实现“监管专业化、处置专业化、服务专21业化”的目标,全力打造素质过硬、装备配套、协同作战、一专多能的应急管理救援队伍,打造街道“五分钟应急救援圈”,主要履行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先期处置等职责。1.2.2服务标准:1.熟悉掌握服务区域周边区块地形道路、消防设施等情况,接警后做到第一时间出警到场,第一时间实施救援,提高救援效率,减少损失,杜绝伤亡,并根据到场后火势情况,迅速向街道平安办报告火情,或请求增援。2.由街道平安办统一领导,协助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建筑、商业综合体、出租户、沿街商户、避灾场所及其他建筑工地等巡查,及时发现和协助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工作台账。3.协助开展消防、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帮助辖区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汛防台等应急演练工作。4.负责维护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每月会同各社区开展拉动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1.2.3服务要求1.检查巡查:1)检查巡查人员由3名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和队员担任。2)每天至少开展早晚各1次防火检查巡查,同时做好消防宣传工作。3)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日常排查、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4)日常检查重点为辖区内住宅小区和单位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是否规范,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以及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内容。5)检查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相结合的形式开展。6)针对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或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薄弱环13节开展专项检查。7)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醒、督促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或属地街道。8)防火检查巡查应填写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巡查情况应拍照印证和签字确认。2.宣传培训教育:1)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结合防火检查巡查、动态巡逻等工作,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消防宣传和演练。2)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近期防火工作重点在社区、小区消防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海报。配合社区组织居民参观消防科普教育体验馆等。3)开展“入户式”宣传教育,向社区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组织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有条件的开展体验式消防宣传。4)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三清三关”等针对性消防宣传,提醒提示群众注意消防安全。5)在重要节日及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对.社会单位、群众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6)消防宣传情况应做好纸质或电子记录。3.灭火救援应急处置:1)按照“火警优先、消防第一”的原则,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灭火应急救援预案。2)定期开展训练演练,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辖区道路水源熟悉,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5分钟到场处置”的要求开展处置。“1分钟响4应”程序要求: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或调派指令后,应立即出动,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消防救援机构反馈出动情况。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同时调派起火地点周边微型消防站出警增员。“5分钟到场处置”程序要求: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队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起火发生地点,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装备,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消防救援站到场后,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听从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到在岗在位,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履行值班相关职责。每日至少进行早、晚各1次点名,1次巡逻点名。巡逻点名或者恰逢随机点名时正在外出公干,值班人员需在5分钟内集合到消防车旁列队。4.站长职责1)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2)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4)督促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队员落实值班备勤制度。5)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5.值班员职责1)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2)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3)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4)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15门的联系方法。5)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6)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6.队员职责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基本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3)开展体能训练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4)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5)负责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6)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1.2.4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合同,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2.5服务人员组成:配备1名负责人、4名队员。人员24小时备勤制度,原则上每人每周轮休1天,每人每年累计轮休天数不超过48天。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655000元(大写:陆拾伍万伍仟员整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4总价总价。服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元人民币)。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11.3.3其他计价方式o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计算,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合同专用条款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7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8|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一2甲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长庆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元芳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92046152K住所:住所;杭州市钱塘区前街街道滨二路高速口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钟件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吴维康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396714228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0/A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I11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4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2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13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14I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1.4.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价/9%的履约保证金。1.5.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1.5.2预付款不扣回,计入采购人分期支付合同款项。1.5.3不要求提供。1.6.2合同款的20%按每季度一次支付给乙方(每季度次月15日前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年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后,支付尾款;奖励项根据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供应商递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采购人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次支付费用之前,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1.7.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合同,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7.2拱墅区长庆街道辖区。1.7.3服务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项目不可预见的风险等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1.7.41E161.7.421.7.4131.8.7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支付款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3)甲方无故延迟退还保证金的,每延迟一日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2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2)乙方所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预付款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索赔,且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转包,如被甲方发现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5)乙方每延迟一日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逾期10日,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1.9.11.9.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17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涉及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12.5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待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及各种文档,考核指标未完成的扣除金额根据实际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奖励项根据街道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评价表约定额外支付。2.11.3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不可抗力发送后14天内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乙方应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每双月提交相关考核资料,接受考核。2.15.3、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内容2.15.3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2.15.31服务范围对服务范围进行验收2.15.32服务内容对服务内容,各岗位的到岗率、工作流程及记录、人员签到情2.15.33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2.15.34考核、违约及处罚对考核、违约及处罚情况进行验收2.15.35其他工作履行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2.15.3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二、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和文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编目建档。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需求(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人员安排(5)各岗位的签到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三、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四、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8一.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需求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5.验收费用支付:履约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2.1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型消防救援站第三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