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4)



一、合同编号:4530500HT2024008740101

二、合同名称:保山市博物馆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4-C1-00269-BSSZ-0014
四、项目名称:保山市博物馆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
联系方式:0875-3139372
供应商(乙方):云南同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二环南路637-639昆明市凯旋利汽车市场2号场13-6号场地
联系方式:137591124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山市博物馆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9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大通牌规格型号:SH6532T1GD-A

2.合同金额(元):249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2024年7月5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件_公务用车采购合同.pdf

#idc error#根据2024年6月12日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项目名称为“保山市博物馆公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CG2024-C15)的竞争性磋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一、采购内容上汽大通中大型商务车G90星云七座版,厂牌型号SH6532T1GD-A数量壹辆,颜色珠光白。二、合同总价1.合同总价: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249200.00)2.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包干费用,包含项目实施至验收合格过程中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售后维护服务等相关费用。三、质量规格标准1.采购的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招标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所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3.质量以国家规范标准和生产厂家合格证明及公开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为检验标准。四、设备安装要求1.设备到场时乙方须完整提交采购商品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3.供货运输中的产品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已验收合格的产品,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概由甲方负责。五、项目验收由甲乙双方具体组织验收,验收时需认真对照招标文件中的需求及参数,并确保车辆全新,无刮擦碰痕迹和其他瑕疵。六、售后服务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保山市博物馆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7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意见;(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须告之清楚;(6)咨询服务;(7)走访客户。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车辆验收无误,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后,由甲方负责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总合同款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八、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约定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2.乙方产品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九、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协调工作:(2)负责提供项目必需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数量配置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按合同质保条款提供售后服务,终身负责保修。(2)保证甲方在项目相关设备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否则乙方予以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3)严格遵守投标、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服务的验收十、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10个工作日内,将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否则不能免责。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个工作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勺10%计算。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须赔偿损失,违约金不能冲抵损失赔偿金额。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限期催告乙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等)。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相关措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合同款,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全额赔偿。73.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虚假、过期、失效或违法等情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违约责任。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质量保修条款乙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1、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和厂家的维修服务保证的设备;2、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法规机动车辆规定的技术参数或项目要求;3、保证车辆满足国家法规机动车辆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4、保证使用方在车辆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5、甲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及时响应相关技术支持,提供车辆检查、救援、维修等服务;6、乙方遵守汽车生产厂商及国家三包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36个月或60,000公里,整车关键部件质保包修期;提供货物关键部件质保期,上汽大通质保前提是甲方在质保期间必须在上汽大通全国范围内指定授权的售后维修点进行常规保养维护。7、上汽大通4S店遍布全国100多个城市,仅在云南省昆明、玉溪、大理、曲靖、文山、红河等地就有10余家4S店,我公司自营4S店包括昆明店、玉溪店、昆明经开店、大理店,如果顾客行驶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本公司售后服务将及时为顾客提供正确的问题解决。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一式四份,分别供甲乙双方及采购相关机构保存,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7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保山市博物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邮编:678000委代代人构菜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5-3139372开户银行:工行保山分行祥和支行账号:2510020809026404382乙方(成交人单位章)名称:云南同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经景路39号国际汽车城D07号邮编:65021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555666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云南昆明映象支行账号:53107802101817007575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