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2024)



公告内容: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413242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91676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利是达星际广场
联系方式:0756-881721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89号珠海温莎大厦第17层整层八个单元(01、02、03、04、05、06、07、08单元房间)
联系方式:136222279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1(宗)
2,000.00
2,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珠海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
2024年06月19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13242甲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乙方: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珠海市保税区宝盛路南侧、宝仁路西侧(中保澳琴广场)一宗土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商务、商业用地因确权面积与原结清地价面积的差异需补缴地价款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2.估价期日:2023年9月4日;3.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围“七通”(通路、通电、通上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通燃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4.其他设定:根据《不动产权证》(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62889号)、《珠海市不动产测量报告》(联合测绘项目编号:ZHCH01202209002)等资料,待估宗地权属情况及规划条件如下:权属人为珠海鸿运置业有限公司,评估土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商务、商业,宗地容积率为2.5,已按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45000平方米,商业面积5000平方米)缴清地价款。宗地土地使用期限从2017年6月19日起算商务金融用地四十年,批发零售用地四十年,至估价期日,商务土地剩余年限为33.79年,商业土地剩余年限为33.79年。本次实建总建筑面积49913.47平方米(不含架空层1522.14平方米),其中办公及配套44734.64平方米、商业5178.83平方米。经核算,办公功能剩余建筑面积265.36平方米未建、商业功能超建筑面积178.83平方米。5估价目的:为委托方通过集体决策核定应补缴地价款提供价值参考依据。6.参照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3-2024年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出让价、收地补偿评估项目(项目编号:ZHGP2023-C202,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3-00023)约定,评估费用按照乙方中标时所报的结算率12%计算实际评估费,当按评估收费标准超过15万元的,总价按15万元进行计算;评估费最低不得低于2000元。实际计算后的标准评估费用为¥7835元,折后评估费用为¥940元,故乙方应收评估费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资产评估服务出具中保澳琴广场需补缴地价款的土地估价报告,评估中保澳琴广场确权商业超出建筑面积178.83平方米、商务剩余建筑面积265.36平方米分别带来的地价增减额,合并计算应补缴地价款。1宗2,000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人员要求:1人¥2,000合计¥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第2页-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第3页-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甲方联系人:梁镇鸿联系电话:0756-881721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3-09-2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12-31乙方(盖章):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润银行珠海市莲花山支行银行账号:0011518200012乙方联系人:杨运超联系电话:13392546515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