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华通讯社媒体宣传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1954
二、合同名称:新华通讯社媒体宣传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05922
四、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媒体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环保大厦1312室
联系方式:13772049730
供应商(乙方):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内
联系方式:139108732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新华通讯社媒体宣传
1(项)
¥200,000.00
¥200,000.00
1、提供供稿服务;2、提供新华网陕西频道专题设计制作1个及专题内容维护;3、提供相关业务培训一次。
合同金额: 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5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综合服务协议.pdf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06月19日
综合服务协议甲方: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编:710054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电话:029-85429295联系人:韩丽荣电子邮箱:传真:029-85429299乙方: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邮编:710006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内电话:18291892388联系人:刘军电子邮箱:452626504@qq.com传真:029-87212150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提供供稿服务:(1)稿件使用范围: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新华社通稿新闻线路、图片通稿线路,授权使用范围包括:口网站,名称及网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sthjt.shaanxi.gov.cn/微信公众号、百家号等平台入驻号或客户端APP,名称:陕西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官方微博、视频号、生态陕西APP其他类,双方协商的其他媒体平台(2)供稿服务方式:乙方以互联网传输方式向甲方供稿,甲方进入乙方新华全媒新闻服务平台供稿系统,网址为http://home.xinhua-news.com系统WEB下载,口RSS,口数据API接口,口FTP的账户名为sxhbzx推送,口FTP下载,口客户端下载,口Emai1推送;口全球连线。2、提供新华网陕西频道专题设计制作1个及专题内容维护。3、提供相关业务培训一次。1第二条费用和支付-料金期合米服务费用共计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70%,人民币14万元;服务内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人民币6万元。甲方开票信息:名称: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610000H041053724地址、电话:西安市西影路环保环保综合办公楼开户行:建行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61001862500058000003乙方信息:户名: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账号:3700162419200127772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信息内容,但乙方不对其内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失实或违法,造成乙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同时有权在收到第三方索赔或有关部门通知时,立即停止相关服务,已收费用不予退回。2、甲方须指定相关项目经理与乙方项目经理协调所有项目的服务,并负责作好必要的内部安排,以便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在项目专业服务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项目组成员的相对稳定。3、甲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稿件的权利,但不享有乙方在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稿件时,应保留新华社电头,或按新华社电头及落款处标注信息,准确注明或说明稿件来源于新华通讯社或相关权利人,并保留原作者署名。5、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方式,准确使用新华社新闻产品,2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变更,不得随意编辑制作或剪辑图片、音视频稿件,及更改稿件所附的文字说明。专题类节目不得作为素材进行编辑或剪辑使用。如重新制作稿件标题,须符合新华社稿件原意。若因甲方对乙方提供稿件的加工处理导致舆论导向的偏差或事实性错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问题稿件进行修改或撤换,并有权要求甲方在乙方指定位置播发更正声明;若甲方拒绝更正,乙方有权在其它媒体以乙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做出声明或更正,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在使用新华社稿件时,不得擅自将新华社稿件与其他媒体稿件进行编辑综合后,以新华社名义刊发。媒体合并采用新华社和其他渠道的发稿内容,按国际通行体例,应分别在引用处详细注明出处。若因甲方对乙方供稿内容的加工处理导致舆论导向的偏差或事实性错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7、甲方如果未按约定使用新华社新闻产品,并对乙方或新华社声誉造成负保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歪曲、篡改他人克作品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乙方或新华社将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同专8、对于在使用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另行取得稿件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时,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9、甲方在使用乙方稿件时应注意(1)不在本协议未列明的载体、端口、渠道、平台等上使用乙方的稿件。不在其主办、参股或有关联关系的机构所属载体、端口、渠道、平台等范围上使用乙方提供的稿件。确需使用,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供稿协议或与乙方签订集团供稿协议。(2)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许可其使用乙方的稿件。(3)甲方电子版使用的乙方稿件,不得超出甲方在授权媒体上已刊登或播出的内容,电子版是指与授权使用乙方新闻产品的甲方纸质媒体刊登或播出内容及表现形式完全相同的数字化载体,且不对纸质媒体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拆分和单独展现。(4)除本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外,甲方不得将乙方稿件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传输到甲方本地局域内部工作网络之外的任何网络。确需使用,应与乙方3另行签署供稿服务协议。(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稿件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无线增值业务,制作成各类形式出版物,编辑、制作成各类作品或各类节目及栏目,展览及广告宣传等。甲方如需以上述方式使用,须与乙方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6)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参股、合作单位以及关联机构)提供乙方的任何稿件及任何形式的复制品;(7)不在其它计算机上使用乙方提供的稿件处理软件拷贝,不出租、出售、出借及以其它任何方式转让该软件产品。(8)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乙方稿件仅在其编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编辑、发稿及其他图片处理系统)浏览、编辑,不将图片传输或下载至甲方编辑处理之外的任何系统或设备。(9)甲方在使用乙方稿件时,应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10、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其使用乙方稿件的检索权,不得复制、解密检索软件。甲方应当对进入乙方系统的密码保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密码被第三方获悉,就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更改密码,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如因甲方丢失或泄露用户名、密码给自身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给乙方或新华社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所供稿件适用于新闻传播,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甲方应实时播发使用。因超越时效用稿引发的相关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授权期限终止后,甲方不得再次使用所订购的新华通讯社新闻产品,如需再次使用(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稿件使用范围上首次发布后持续展示的情形除外)应重新与乙方签订供稿协议取得授权。12、甲方如需将乙方稿件用于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广告等)时,需自行报请相关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自行获取除稿件著作权外的其他相关权利。13、甲方理解并接受甲方会因各种因素影响,出现改、撤、删稿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改、撤、删稿通知后,应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撤换或者撤销。因甲方处理不及时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414、甲方负责保证参与培训及活动的人员及财产安全。服务执行中如有需乙方出面协调安排的人员、场地及情形,甲方应予支持。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供稿线路出现不能正常运行或终端受众无法正常接收新闻信息情形的,除甲方系统后台自身原因外,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方式向甲方供稿。3、随时听取甲方对供稿质量、传输时效及技术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接收稿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排除故障。5、乙方所供稿件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为新华通讯社及相关权利人所有,宁宣不存在著作权纠纷。6、新华通讯社有权对所供稿件内容进行其它形式的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音像制品、图书,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客户端、各类公号、屏幕、移动端信息流等新媒体载体及渠道上发布内容等。用章7、乙方对其提供的供稿内容负责,确保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8、乙方保证按时、保质向甲方提供供稿内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行补传。9、甲方应依法并按照本协议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类稿件,乙方对甲方不当使用稿件造成的一切政治错误或不良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播发的中央领导人照片,从播发之时起下载时限为72小时,超过时限的,甲方只能浏览样图,不能下载使用;若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使用乙方播发的超过72小时的中央领导人照片,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因此给乙方或新华社造成不良影响,应赔偿全部损失。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播发超过72小时的中央领导人照片,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按照供稿流程进行审批。如照片使用尚需其他审批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11、乙方有义务在出现改、撤、删稿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对相关稿件进行010处理。512、乙方应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对接甲方服务事项,与甲方及时沟通工作需求,推进各项服务。13、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执行方案执行培训及活动组织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听取甲方有关意见和建议,使服务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第五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提出口头或书面交涉,并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2、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自违约日至继续履约日期间的违约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支付应付未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若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3、若甲方超出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的稿件,应向乙方全额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供稿服务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甲方仍应负责将乙方提供的设备返还并承担相关费用。4、因第三方擅自转载或使用甲方刊登的乙方稿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配合乙方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擅自允许第三方转载或使用以及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稿件遭受不当复制等侵权行为的,甲方应按照协议对于超范围使用稿件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知识产权1、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供的已有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不因协议履行而改变;乙方为甲方拍摄制作的视频成品的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服务费用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履行本协议而创作的广告设计构思、广告设计方案、广告设计成果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所有,除用于本协议之目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亦不得允许他人使用该作品。2、乙方为广告发布而制作的母板/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6第八条保密1、甲乙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2、本合作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无论本协议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第九条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外部通讯系统故障、重大技术故障和法律、政策的变化等超出协议双方预见与控制能力的客观情况。第十条互助义务及保证声明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或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为新华社授权营销新华社新闻产品在陕西地区的唯一单位。为维护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同时确保乙方所获得的稿件质量,乙方承诺不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或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订购新华社新闻产品;若发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或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的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新华社或其下属单位的名义推销新华社新闻产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通报。2、甲乙双方均应保证:(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2)且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有效授权。(3)具备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资质和条件。任何一方违反前述约定被政府机构、第三方追究政治责任或法律责任的,应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与对方无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3、除本协议明确约定范围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LOGO等,亦不得以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或宣传。在任何时间或情形下,双方均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其自身、下村属机构、关联机构及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误认为其与对方有任何从属关系。违反上述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00037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守约方指定载体发布澄清说明;若违约方拒绝,守约方有权选择在任何载体发布澄清说明,所需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若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第十一条协议的续期和终止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若任何一方有异议,应当在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本协议期满即自行终止。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存档使用)。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双方可以采用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原协议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转而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204年5月26日2021年1月18日8#idc error#行直播。在线观看人数均在万人以上。其中,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得到省上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可结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提供直播平台进行传播推广。网建询宝作看移动未来无限可能新华社现场云直播截图展示三、新华联播网户外屏媒传播新华联播网是新华社特有的户外LED大屏幕资源,分布在西安各大商圈、文化广场、客运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覆盖人流量达千万人次,以图文、视频形式独家播放新华社新闻快讯及政务、商业资讯,具有受众面大、即时更新、权威醒目等特点。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需求,通过图文、海报等形式,播出环保宣传产品。西安市内部分新华社LED屏展示内容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华通讯社媒体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