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改善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2024)



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B2E057802311101642

项目业主: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服务机构: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名称:

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400MB2E057802311101642

合同总金额:

¥78,303.79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合同文本。

合同附件

情侣路-水湾路设计合同.pdf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2024-06-19

合同编号:JSJS202301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工程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设计证书等级:委托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设计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3年年12月15日1委托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设计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情侣路一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1.1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其解释顺序如下:1.委托合同及委托合同生效后双方达成的对委托合同的修正及补充文件;2.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采购文件;5.投标文件;6.本合同专用条件;7.本合同标准条件;2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工程设计收费:12.1工程设计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项目名称号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设计费暂定价序项目名称号见下表格说明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估算总投资设计费暂定价1工程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xx307.69万元7.83万元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工程涉及的水湾路、情侣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设计标准:水湾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情侣路设计速度7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本项目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善:1、水湾路-情侣路交叉口北进口为2右转+1掉头,车辆不能直接左转情侣路,且右转后掉头距离短,影响情侣路直行,事故易发。2、情侣路西进口为1左转+1直左+1直行,因左转交通量大,影响情侣路直行且存在冲突。3、情侣路东进口为1直行+1直右,右转车道通行效率低。4、情侣路上无人行过街,安全隐患大。具体内容有:压缩水湾路交情侣路交叉口进口道绿化岛范围,增加两条左转专用道;压缩情侣路中央绿化带,增加西往北方向左转专用道及东往北方向右转专用道;优化现状渠化说岛形状并增设人行过街标线、人行道铺装等;交叉口范围增设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信号灯、电明子警察系统,根据治理方案重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设计等。二、本项目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暂按263.41万元作为计费额计算合同暂定价。三、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柒角玖分(¥78,303.79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四、如因设计人原因未能完成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如因非设计人原因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委托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中的5.3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清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合同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32.2以上设计费总额中已包含设计风险金,包括以下内容:2.2.1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含设计、服务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工作以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和本合同设计费计费方式所含的风险t等。2.2.2因委托人或使用单位要求或各类报建所需的方案调整、图纸变更的修改设计工作由设计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2.2.3本工程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2.2.4因分期设计、分期实施造成的设计调整及重复设计,不另行收费。2.2.5设计费总额中已包含概算编制费用,如设计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概算,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费。2.2.6方案公示等报建工作所需要的登报公示声明、律师见证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总额中,由设计人支付。2.2.7设计人须按委托人要求组织第三方专家组对特殊需咨询的设计过程进行设计技术咨询及评审。如设计人所做的技术咨询达不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组织第三方专家对该项目需咨询部分进行技术咨询及评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支付(此项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中,不另行计费)具体评审工作内容按委托人要求实施。2.2.8本合同须报市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结算及财务决算,最终以财政部门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本工程如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本工程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4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1已提交2设计任务书1已提交3小额零星工程备案批复1已提交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提交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加盖审图中心审图章的正式施工图图纸)12套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2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及补充设计(提供变更、修改及补充施工图纸)12套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3提交根据各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各类报审、报建图纸及委托人要求进行图纸审查所需的施工图10套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4提交最终确定并通过审批的各阶段成果文件(包括PDF、CAD等)光盘3张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5提供本项目前期及施工阶段,现场跟踪服务及验收等相关工作文件资料10份根据项目进度,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5第五条设计费支付及结算方式按以下规定执行:5.1设计费支付方式:5.1.1施工图设计经审图合格、招标控制价经市财审部门审批后,由设1计人申请并经委托人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支付至设计费的80%(以第二条2.1列明的设计费计算方式并以市财审部门审定的预算建安工程费(扣除预留金)作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费)。5.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费结算经市财审部门审批后,支付至设计费结算审定价的100%。5.2结算方式:5.2.1合同结算价=设计费结算价计算值一扣罚金额,设计费的扣罚金额在结算时一次性扣减。5.2.2设计费结算价计算值: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以经市财审部门审定的预算建安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其中调整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预算批复费率[0.8]。5.2.3预算或合同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入设计费计费额。本工程设计费计费额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按全部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5.2.4最终合同结算价以市财审部门审定为准,且不超过市财审部门核定的设计费预算价。5.3其它说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等原因终止合同,清算方式及费用可双方协商确定。6第六条双方责任及权利6.1委托人责任及权利: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4.6.1.3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需求采取措施,积极配合,提前投入工作,但委托人3不需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委托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2设计人责任及权利: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7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与准则等。6.2.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论审图机构或委托人有无审核过)。6.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年限执行。6.2.5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无论项目何时开始施工,设计人都必须负责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不再收取咨询服务费。6.2.7设计人应保护委托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8设计人应在边坡支护及管线迁改设计、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按要求提交成果文件:1.接到设计任务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及项目投资估算文件(如需)。82.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10个日历天后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如需)。3.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图期间第一次审图意见告知起15个工作日内取得审图合格证。5.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及补充设计图纸,在3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变更、设计修改及补充设计图纸(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提交时间,须经委托人同意)。6.若因勘察、测量以及委托人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设计工期,经委托人同意后,设计工期相应调整。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合同终止;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根据已确认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设计人不得提出已确认完成实际工程量之外的任何索赔。7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97.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委托人报建设主管部门,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活动。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8.1前期设计阶段,设计人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和资料,委托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设计进度计划,如设计人不能满足委托人的设计进度,每天扣减设计费1000元;8.2前期阶段设计人必须派不少于1名固定专业人员全过程配合委托人,负责前期报建、报批工作及其他委托人安排的工作,如未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及时,造成报建工作延迟,则每次扣减设计费1000元;若延迟3个工作日及以上,则每次扣减设计费5000元,并纳入履约和诚信考核。施工期间根据工程特征或委托人要求需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的,设计人必须安排至少1名设计代表,随时配合并提供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决设计问题、工程例会、需设计人参加的会议、验收、工程量核量及签认等),设计代表必须经招标人认可,且参加过本项目相关专业设计的专业人员。在配合提供现场服务期间,设计代表不得缺勤,如设计代表未经委托人同意而缺勤,每人每缺勤一天,扣设计费1000元。8.3设计人中选后应确定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如投标报名时采用承诺人员方式的则按经委托人认可的承诺人员配置),履行合同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否则,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每人每次扣减设计费20%,擅自更换专业技术人员的按每人每次扣减设计费10%。如确需更换,经委托人同意,且替换人员的专业、职称不得10低于原承诺的标准,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人每次扣减设计费10%,更换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次扣减设计费5%;合同履行期间如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出现重大失误或委托人认为不称职,委托人提出更换的,设计人应-无条件在7天内按不低于原合同的人员资质要求进行更换,并按本条擅自更换人员的情形扣减设计费。8.4在合同履行期内,设计人需按委托人要求派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主要设计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会议、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工程会议、事故处理、工程量核量、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如未按委托人要求派出人员或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缺勤,每人每缺勤一次,扣减设计费500元。8.5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编制深度及委托人要求的编制深度,否则每发现一处,扣减设计费1000元;在报建过程中,设计成果应满足各项报建的要求,如因设计成果不合格导致未能通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查的,每未通过一次扣减设计费2000元;各阶段的设计文件成果、设计变更、结算和审计需提供的设计文件等,应在合同约定或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如无合理原因而未能按时提供的则每次扣减设计费1000元。8.6施工图应根据项目特征,以独立篇章方式进行危险源辨识并编制风险评价清单,从设计角度细化风险控制设计和技术措施;须考虑施工安全1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118.7遵循《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1程发包与承包1为若规定》,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如超出设计人资质以外并确需进行专业分包的,需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和履约不良情形,委托人有权追究设计人的违约责任,并扣减设计费20%。-1.8.8设计人如出现履约不良行为,委托人可将履约情况报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履约和诚信考核。8.9发包人、设计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石磊设计人项目负责人:8.10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8.11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设计人肆份。8.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8.1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发包人名称: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通设计人名称: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电话:电话:纳税编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3设计工作服务过程管理用表填报日期: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服务工作过失情况、原因违反合同条款第条违反合同条款第条违反合同条款第条设计服务工作过失情况、原因处理结果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处理结果处罚金额过失记录(是、否)签章监理单位意见项目主管意见项目管理部门意见委托人审批结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年月日结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年月日结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年月日结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年月日备注:1、本表作为合同附件,运用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处罚金额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结算时以本表为结算价计算的依据之一。本表如有更新,按新表格执行审批。2、本表以委托人意见及公章为准。3、本表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终结论为委托人建立诚信档案的依据。4、本表一式二份,委托人、设计人各执一份。备注:1、本表作为合同附件,运用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处罚金额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结算时以本表为结算价计算的依据之一。本表如有更新,按新表格执行审批。2、本表以委托人意见及公章为准。3、本表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终结论为委托人建立诚信档案的依据。4、本表一式二份,委托人、设计人各执一份。备注:1、本表作为合同附件,运用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处罚金额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结算时以本表为结算价计算的依据之一。本表如有更新,按新表格执行审批。2、本表以委托人意见及公章为准。3、本表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终结论为委托人建立诚信档案的依据。4、本表一式二份,委托人、设计人各执一份。备注:1、本表作为合同附件,运用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处罚金额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结算时以本表为结算价计算的依据之一。本表如有更新,按新表格执行审批。2、本表以委托人意见及公章为准。3、本表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终结论为委托人建立诚信档案的依据。4、本表一式二份,委托人、设计人各执一份。14建设工程廉政监管协定书甲方(发包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乙方(承包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项目名称:情侣路-水湾路交叉口交通改善工程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廉政建设,杜绝本工程建设过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打造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依据市纪委监委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协定书如下,共同遵守:一、甲方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违反中央、省、市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禁有合不行、有禁不止;2.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者收受承包人(乙方)的钱物、报销费用;3.不准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搞“吃、拿、卡、要或损害承包人(乙方)的正当利益;4.不准利用管理项目职务上的便利,借机向本工程承包人(乙方)推销某种材料或为亲友承揽项目;5.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旅游和高消费的娱乐性活动;6.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赌博或色情活动;7.按基建程序办事,依照本项目合同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遵守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二、乙方廉政责任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违反中央、省、市和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禁有合不行、有禁不止;2.本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本工程其他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勘察单位等)及人员行贿钱物或报销费用;3.不接受本工程其他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勘察单位等)人员推销材料或为个人、亲友谋取利益15的要求;4.不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组织宴请、旅游和高消费的娱乐性活动;5.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对本工程依法管理,按合同提供优质服务,保质保量,施工方不准通过偷工减料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6.依法参与招投投标,确保投标资料真实性,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7.不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赌博或色情活动;8.诚信经营,依照双方合同规定进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等,不通过行贿、违规变更、虚报进度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三、双方约定1.以上规定,双方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可向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56-2295013)、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56-2265936,举报邮箱:jtxjm@zhuhai.gov.cn)或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涉及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凡有违反上述约定的人员,双方及时交流通报,对涉及合同单位及个人纳入不诚信登记,并作为承接甲方工程考核依据。3.本公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1A监管方:;1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伏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改善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