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采购合同公告(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章庄铺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地址:公安县孱陵大道118号
3、联系方式:5892315
4、供应商(乙方):公安县元平汽车修理厂
5、地址:公安县
6、联系方式:133972192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200元
5、合同金额:0.9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12日;履约地点:公安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4-0255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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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庄铺车辆维修9200.docx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采购方(甲方):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方(乙方):公安县元平汽车修理厂签订地点:公安县章庄铺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协议定点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以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单据、金额产品名称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合计车辆维修和保养¥9200.00(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含税)19200.009200.00二、质量保证(一)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二)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三)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原厂生产的或正规厂家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被修车辆的性能要求。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维修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乙1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二)有义务按约定及时进行结算,支付合同费用;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二)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保养服务以外的要求;(三)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保证维修质量;(四)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五)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作为结算依据;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维修保养完毕后,甲方去提取车辆时,乙方提供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将合同价款一次性全部付清。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违约责任。七、因合同履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提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字或盖章后生效,从双方指定传真号码传来的传真件或扫描件司样具备法律效力。九、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另行2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公安县元平汽车修理厂先代表(签章):李元。代表(签章):6月1日2029年6月1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