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107405820244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242024CGK00017
四、项目名称: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丘县平型关大街4077号
联系方式:13152941982
供应商(乙方):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1101房
联系方式:136829116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 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1570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次采购 9 个村,为柳科乡下彭庄村、伊家店村,石家田乡孙庄村、温东堡村,赵北乡白崖峪村、养家会村,上寨镇石矾村、上寨南村、上寨村。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标准:投标人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料和成果资料,并提请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接受申请后应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157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合同(11N7410740582024401).pdf
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包),签乙甲合项订同目时编名间:方: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号:11N7410740582024401,称:灵丘县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包),2024年6月20日,灵书同合丘县甲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灵丘县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包)》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编号:1402242024CGK00017),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技术规定;1.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1.2.2《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1.2.3《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1.2.4《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1.2.5有关行业标准和规定。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2.1本合同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1-第三条项目内容3.1项目名称:灵丘县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包)3.2工作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完成灵丘县2022年实用性村庄规划(二包)编制工作。3.3项目包含乡镇及行政村:柳科乡下彭庄村、伊家店村,石家田乡孙庄村、温东堡村,赵北乡白崖峪村、养家会村,上寨镇石矾村、上寨南村、上寨村。第四条项目成果数量、质量与提交时间4.1村庄规划成果分为报批版和公示版两种。其中:报批版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规划附件、数据库五部分组成。公示版成果按照“一图一表一说明一规则”进行表达。4.2村庄规划数据库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4.3以上成果电子版(光盘数据)。成果提交数量和提交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及甲方需求确定。成果质量以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逐级上报至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合格,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为标准。第五条编制费用依据中标价格,本项目规划编制费总价为1570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零伍佰元整。第六条支付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支付时间;甲方支付乙方经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2-供正式票据供甲方入账。6.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费用的30%(471150元)项目启动经费。6.2规划报告及图件成果提交后,甲方支付总费用的50%(785250元)。6.3规划成果批复后,甲方支付总费用的20%(314100元)。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编制所需的资料(资料清单由乙方提供),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7.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涉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7.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委托费用。7.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7.1.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和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7.2乙方责任7.2.1乙方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知的要求(但应给乙方保留充足的设计时间),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成果数量按合同第四条约定确定,也可由双方商定。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变更项目上报日期,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提交成果时间。7.2.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成果的质量负责。-3-7.2.3乙方保证提交成果符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要求。乙方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7.2.4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仲裁及其它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合同期限相应顺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委托费用;(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合同解除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除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导致乙方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如一方违约,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诉责保险费等。-4-5、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有关文件都是合同组成部分,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签署页约定的地址、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系由合同各方指定,若任何一方变更的,均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若该方未通知的,则另一方按该地址送达的,无论该方是否签收或拒收等的,则均视为已签收。上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亦适用于诉讼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0.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文到此结束,以下内容为签字页。-5-(签字页)方乙方甲联系(经办)人,联系(经办)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住所名称电话住所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1室,灵丘县平型关大街,0352-8650477,186103137104077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孙文支行,2011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号-灵丘县自然资源局,6-0280192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0035(签字及签章),(签字及签章),(签字及签章),(签字及签章),137528400034400无公章单位章或专用合同技术公章单位章或专用合同技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