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2024)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MB2D6283X2404280865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605MB2D6283X2404280865
合同总金额:
¥419,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办理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包括批次用地报批、耕作层剥离、确权发证及测绘测量服务。
合同附件
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咨询合同.pdf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4-06-20
甲方合同编号:L乙方合同编号:L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方(丙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10日签订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可委托方(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昌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5MB2D6283XM受托方(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裕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长兴智汇商务中心H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76229267Y受托方(乙方)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户名称: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0154740001966工程管理方(丙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关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技术服务工作。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注:委托人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全权委托工程管理人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招投标工作,代表委托人行使相关的委托的权利,履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可转移的权利义务除外,如款项支付、不可转移的第1页共11页债权债务等,工程管理人依据本合同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本合同下述约定中除不可转移的权利义务外,有关委托人的陈述、约定等视为包括工程管理人在内。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2项目依据甲方委托乙方以有偿服务的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佛自然资函[2019]41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报批材料范本(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25号)》及项目用地红线图等相关基础材料等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生产基地扩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桂路拓宽改造工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项目。3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3.1勘测定界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19]6号)、《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1(佛自然资函[2019]41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勘测定界工作,测量出图,出具批次报批的勘测定界报告,报批红线图、所有权发证图。3.2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3.2.1根据《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耕作第2页共11页1-·N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对剥离区开展现场踏勘,对拟推放点的位置、地形、运输路线等进行摸查。3.2.2编制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方案,包括方案编制主要阐述耕作层剥离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区域选择、土方量计算、运输路线、组织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保障等内容;图件编绘包括耕作层剥离现状图、项目分布图、剥离层断面图、剥离土壤储存区、运输路线等;表格制作包括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情况统计表等。3.2.3协助完成方案的初审、论证等工作(如需专家论证,合同价包含专家论证费用)。3.2.4将剥离方案上报,及时协助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3.3确权发证3.3.1按项目用地调查分析权属,确定确权红线,编制确权图纸及材料,经征地部门给经济社盖章确认,协调自然资源所出具权籍调查材料,入件自然资源不动产权登记窗口,按要求补正材料,直至取得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书。3.4用地报批3.4.1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用地报批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梳理,包括现状数据库和规划数据库收集,红线核查,项目权属地类情况、违法用地、压占耕地情况、是否压占生态保护区等进行摸查。3.4.2材料编制和组卷L按照广东省用地报批的要求,编制用地报批涉及的材料,包括一书三方案、听证材料、留用地材料、违法用地材料、耕地占补平衡材料等,并按清单完成报批材料的组卷工作。3.4.3跟踪上报及审批第3页共11页跟进项目上报,并按要求完成材料的补正工作,跟踪完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批工作,并上报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4项目补充说明4.1在甲方按时提供项目开展所需资料,且确定所委托项目最终基础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乙方按照项目工作内容开展本合同委托相关工作。O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本项目红线范围调整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5成果要求5.1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佛自然资函[2019]41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25号)》等要求,经三方确定,形成最终成果。6成果交付6.1成果交付的形式:纸质版成果一式陆份及电子资料光盘。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最终成果的构成进行调整,并调整交付成果的数量及形式。6.3甲方应按阶段就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盖章确认签收,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签收单、合同履约单等材料。7成果验收方式及标准7.1甲方按以下第【7.1.2】种方法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验收:7.1.1以乙方提交编制成果文本至甲方的方式进行验收;7.1.2以乙方按要求编制成果相关材料交付甲方上报有权审批机关批准第4页共11页审核的方式进行验收。8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8.1本合同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应报酬含税总金额为:¥41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8.2合同总金额已包含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成果编制及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雇员费用等。8.3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五期】付款,具体的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规定为准:8.3.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5%,即¥62,92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8.3.2第二期:乙方完成勘测定界工作,提交勘测定界图件及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即¥83,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玖佰元整。8.3.3第三期:乙方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后,以取得的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为请款依据,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即¥83,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玖佰元整。8.3.4第四期:乙方完成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通过专家论证或取得区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占用耕地不作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即¥83,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叁仟玖佰元整。8.3.5第五期:乙方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取得用地批复后,以批复文件为请款依据,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5%,即¥104,87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8.4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发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甲方需按税务局发票第5页共11页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重新开具发票文件,乙方收到甲方重新开具发票文件后30日内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开票后10日内送达给甲方签收。如增值税发票发生遗失情况,有证据表明由甲方原因造成发票-丢失,乙方可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发票,但需甲方出具发票遗失说明,澄清9乙方责任,以免对乙方造成税务风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票遗失,甲方不得以发票丢失原因拒绝向乙方付款。乙方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三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9.1.1甲方、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基础材料,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并配合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内外部实施条件。9.1.2甲方、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9.1.3甲方、丙方有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9.1.4甲方指派专人(姓名:陈礼轩,联系电话:18923272184)负责与乙方联系,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接收对应成果文件的提交。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9.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9.1.6甲方、丙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规划设计工作。第6页共11页anmT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2.1乙方以三方签署合同之日作为本合同开工的标志。9.2.2经三方协定乙方指派专人(姓名:周玲玲,联系电话:18200618802)负责与甲方联系,接受甲方就本合同的咨询及沟通。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9.2.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同成果,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9.2.4乙方应按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9.2.5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9.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9.2.7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必要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9.2.8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及时征得甲方同意。10成果权属10.1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11保密义务第7页共11页11.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1.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确认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11.3保密期限:直至保密资料被合法公开。12违约责任12.1三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1.1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发生变更后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则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12.1.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照合同本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利息。12.1.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拖期的,造成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须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1.4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12.1.5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三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13.2发生了三方所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不利于合同继续执行。14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第8页共11页14.1甲方在审查中如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有异议时,应自收到成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予以认可并确认。14.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5.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三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15.2期间发生的协调、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因维权产生的一切必要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6其他条款16.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成果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技术规范、控制指标发生改变等非乙方主观原因导致项目返工、延期等工作量明显增加,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协商相关补偿事宜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6.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完成审批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款。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完成审批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款并按12.1.4条执行。16.2.1乙方已启动项目并实施的,甲方在交付勘测定界图件或报告前终止的,三方按照合同首期款结算;L16.2.2乙方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办证材料并入件的,三方按照合同总额的40%结算;16.2.3乙方完成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并提交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后终止的,三方按照合同总额的60%结算;第9页共11页16.2.4乙方完成用地报批组卷材料并提交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后终止的,三方按照合同总额的80%结算。16.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6.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17名词解释17.1甲乙三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7.1.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技术标准。17.1.2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快递邮寄、传真的书面文件。17.1.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方均已履行完其权利和义务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自然失效。(以下无正文)。第10页共11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丙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东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