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服务费用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2024)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购买服务费用(浴池服务采购-第三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101]ZXXMGL[CS]20220006

二、合同名称:购买服务费用(浴池服务采购-第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哈政采计划【2022】00632

四、项目名称:购买服务费用(浴池服务采购-第三次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895808811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紫园路2-5号
联系方式:578084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购买服务费用(浴池服务采购第三次合同)
1(项)
¥478,000.00
¥478,000.00

合同金额: 4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0日至2025年07月19日
履约地点:党政办公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其它服务类采购2024年(第三年合同)-478000元.pdf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21日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30101]ZXXMGL[CS]20220006项目编号230101]ZXXMGL[CS]20220006采购计划编号哈政采计划[2022]0063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哈财采备[2022]00537号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签订时间2024年7月20日甲方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22年7月7日关于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230101]ZXXMGL[CS]20220006)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1浴池工作人员由15人组成,其中第一办公区1人,第三办公区(龙盛路)4人,另外指派一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及沟通协调。2负责浴池内用电设备、洗浴设备、排水设备等的检查维修及保养,如污水泵、排水泵、循环泵、储衣柜、水龙头、花洒、台盆、桑拿设备、浴池墙面、棚顶装修、灯光和排风等。3按规定时间提供冷、热水供应,按时开关浴池。浴池管理服务人员要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并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遵守浴池管理规章制度。4浴池开放前保证墙砖、衣柜、桌椅、物品等洁净、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污垢、无水渍,无飞虫,无泥沙;地沟无污渍、无蚊蝇飞虫;设施设备无灰尘、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提前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5前台服务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服务准备。浴池开放期间不定时检查卫生,水渍随脏随擦,垃圾随捡随拾,保证各区域干净整洁,浴池关闭后做到及时清洁,达到开放标准。6室内设专人负责防烟控烟工作,并制定无烟管理制度。7浴区各部位及浴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消毒。8每天对机关浴池内装修装饰、用电设备、洗浴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9及时巡检,对临时反应的问题要及时响应,迅速解决。10后配楼值班人员每天要对机关浴池的冷热水供水管线、阀门、换热器、水箱、水泵、排风、桑拿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11每月定期2次对浴池水管、花洒进行堵塞清理,保证畅通。12每周定期对浴池排污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排污池内垃圾定期进行清理,保障浴池正常使用。13所有服务人员要坚持文明礼貌用语,微笑服务,不计较服务对象不美的语言、急躁的态度。对服务对象的要求在权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要热情服务、优先满足;权责范围外的要求或无理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上报。第三条合同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一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4780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任元);3.结算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零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3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1%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478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1%;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1%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4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能H年月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紫园路2-5号法定代表人:于大海法定代表人:王巨澜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4664758电话:5780840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151313@qq.com开户银行:工行驻市政府分理处(行号20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爱建支行账号:3500020309008810588账号:451902466410504.I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费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