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加固修缮工程招标 加固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招标代理

采购项目名称:

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招标代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55856628262405301272

项目业主: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招标代理

合同编号:

4401055856628262405301272

合同总金额:

¥51,1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涉及总改造提升面积约4788.3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规模主要如下:1.加固项目:主要对计生楼、住院部两栋建筑共约1503.30平方米进行安全加固和改造提升,并对计生楼进行内部功能布局调整(由现状健康小屋转为康复理疗室)和加装电梯,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加固、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室内外装修以及给排水、电气、弱电、空调等安装工程。2.修缮项目:涉及改造提升面积约3285平方米。主要包括:①门诊大楼天面防水改造及加装绿化棚;②氧气房防水补漏及住院部二楼阳台防水改造;③放射科及外部区域整体改造,包括将肠道门诊区域改造为体检中心(健康小屋),将现状房间改为DR室,将原DR室改为牙片室,放射科其他业务区域功能布局改造以及增加阳光板雨棚,订购成品装配式集装箱用作肠道诊室等;④东西门保安亭、洗衣房、垃圾房等提升改造;⑤原新冠接种业务用房改造;⑥新洲站修缮;⑦犬伤门诊外护士更衣室等功能房改造;⑧防保科后面走廊增加遮雨棚,儿保中心外通道增加阳光板;⑨现状业务用房AB区(含旧卫防科业务用房)改造提升,以及多功能会议室墙顶加构造圈梁、现状部分建筑屋顶瓦砖更换等。

合同附件

招标代理合同.pdf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06-21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项目名称: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19日签订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217号第一部分招标代理协议书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电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虫心加固修缮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217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新洲东直街45号。规模: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涉及总改造提升面积约6252.3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规模主要如下:1.加固项目:主要对计生楼、住院部两栋建筑共约1503.30平方米进行安全加固和改造提升,并对计生楼进行内部功能布局调整(由现状健康小屋转为治末病中心)和加装电梯,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加固、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室内外装修以及给排水、电气、弱电、空调等安装工程。2.修缮项目:涉及改造提升面积约4749平方米。主要包括:①门诊大楼天面防水改造及加装绿化棚;②氧气房防水补漏及住院部二楼阳台防水改造:③放射科及外部区域整体改造,包括将肠道门诊区域改造为体检中心(健康小屋),将现状房间改为DR室,将原DR室改为牙片室,放射科其他业务区域功能布局改造以及增加阳光板雨棚,订购成品装配式集装箱用作肠道诊室等;④东西门保安亭、洗衣房等提升改造:原新冠接种业务用房改造:新洲站修缮:⑦犬伤门诊外护士更衣室等功能房改造;⑧防保科后面走廊增加遮雨棚,儿保中H心外通道增加阳光板:⑨现状业务用房AB区(含旧卫防科业务用房)改造提升,以及多功能会议室墙顶加构造圈梁、现状部分建筑屋顶瓦砖更换等。工程总投资估算:¥767.20万元。二、甲方委托乙方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依法组织本项目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投标登记,发布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2开标、评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三、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壹佰元整(¥5.11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遇国家税率调整时,锁定不含税价调整合同总金额,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合同价款包含的税率均指按国家现时适用的最高税率。2招标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下浮3%计取,计费基数为¥767.20万元,代理费合同价为¥5.11万元,计算公式如下(单位:万元):[100*1%+(500-100)*0.7%+(767.20-500)*0.55%]*(1-3%)≈5.11万元招标代理费结算计费基数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社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依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且在招标工作结束(即中标通知书发放)5天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招标代理费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费。由于此次使用经费是财政下达的专项债经费,根据专项债经费下达的时间进行支付。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七、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义务。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19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217号九、合同生效3#idc error#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61.1招标代理合同:甲方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乙方,实施招标活动签订6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P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0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71.10代理报酬: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51.1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6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1甲方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1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5(2)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乙方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甲方负有对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5、乙方的义务5.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甲方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5.3乙方应对招标工作中乙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乙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造成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给与全部赔偿,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第三方起诉而支出的律师费、甲方被法院判决承担的诉讼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以及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评估费等)甲方有权从需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乙方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6、甲方的权利6.1甲方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乙方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乙方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乙方的权利7.1乙方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8.2乙方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甲方与乙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29.1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中标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乙方。9.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中标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4委托代理报酬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或乙方9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须按本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10(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甲方收到乙方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1.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按本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争议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甲方S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乙方。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甲方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单方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11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615、合同终止15.1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全部支付完毕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它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12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1.1本部分词语定义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同。:海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tct(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甲方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1)招标项目备案,项目申请;(2)编制招标文件及报批;(3)召集主持招标会、答疑会;13(4)办理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手续;(5)向甲方提供招标代理的相关咨询;(6)代为送达、领取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文件;(7)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所需的其他工作。4.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前期资料文件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七天内。-(2)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在招标过程中,对乙方及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给予答复。(3)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曾国坚、杨英姿,电话:020-892255184.3《通用条款》第4.3条约定不适用于本合同。5、乙方的义务5.1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责任制,招标代理单位项目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应审核确认后方能提交给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刘珊,联系方式:158188963805.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约定的委托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以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并顺利完成招标工作。(2)整理和填写招标备案相关资料,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情况报告、中标确认函及招标过程有关公函等;s(3)办理招标备案登记、在法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标前会、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织收标开标评标、办理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标资料汇编以及填写招标管理电子信息等招标所有手续。(4)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更不得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串通招投标,损害甲方利益。(5)乙方保证编制和提供的招标代理的有关资料和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6)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146、甲方的权利6.1甲方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合法有效的招标代理成果;(2)监督招标投标工作进展情况,询问相关内容;(3)审查乙方为本招标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4)要求乙方完成招标工作后按规定及时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和招标汇总资料;e(5)依据投标情况确认中标结果,选择合格的中标人;: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247、委托代理报酬3本合同金额为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壹佰元整(¥5.11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遇国家税率调整时,锁定不含税价调整合同总金额,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合同价款包含的税率均指按国家现时适用的最高税率。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8.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依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且在招标工作结束(即中标通知书发放)5天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招标代理费的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费。由于此次使用经费是财政下达的专项·债经费,根据专项债经费下达的时间进行支付。:四、违约、索赔和争议9、违约9.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的,乙方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但甲方不因此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510、争议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担保费、保全费、评估费)均由乙方承担。=六、其它11、合同份数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2、补充条款12.1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记载的单位地址为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双方的文件、资料等一经发至前述地址,即视为送达。::.16签署页: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资国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217号邮政编码:5103002联系电话:020-89225518开户银行:农行广州海珠支行账号:44053101040004709乙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方科云A栋503邮政编码:510640联系电话:020-85530825传真:020-8552019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智慧城支行账号:67437185045117附件:廉政合同发包人(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商品质量,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采购合同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5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在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已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并,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安排供应商,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18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固修缮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加E新工程承包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存限公司)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卫生服务中心公章)承19山V过国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20-89225518联系电话:020-85530825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19日2....2-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固修缮工程招标 加固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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