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建工程 控规调整 光盘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2024)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1MB2D637952402200970
项目业主: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合同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
合同编号:
441900121MB2D637952402200970
合同总金额:
¥5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9日至2027年02月28日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工程红线,对现行控规进行调整,并出具调整论证报告
合同附件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合同.pdf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4-06-21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2024-QY-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合同合同名称: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委托方(甲方):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受托方(乙方):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签订地点:东莞市虎门镇签订时间:2024年2月第1页/共13页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1.2规划范围:调整项目涉及赤岗龙眼控规片区,调整范围面积约86公顷。1.3规划内容:为保证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顺利实施,对现行控规进行规划调整,落实项目红线。2.项目成果2.1本项目成果组成如下: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提交时间1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合订本A3幅面7套2成果电子文件光盘1套备注如甲方需要额外增加成果数量,应支付相关费用。如甲方需要额外增加成果数量,应支付相关费用。如甲方需要额外增加成果数量,应支付相关费用。如甲方需要额外增加成果数量,应支付相关费用。2.2本项目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1)内容和深度须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2)乙方提供的成果应满足甲方与政府部门要求并通过验收,由虎门镇规划管理所对成果组织验收。(3)成果名称为《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龙眼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B02、B03、B05、B06、B09、B10街坊调整论证报告》。3.项目进度3.1本项目从合同生效后开始,具体进度安排如下:阶段划分阶段成果提交方式及时间第一阶段初步成果乙方在收齐本合同第5.1项所列全部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二阶段中间成果乙方在收到初步成果修改意见后15工作日内提交第三阶段正式成果乙方在收到中间成果修改意见后15工作日内提交第2页/共13页3.2以上时间为乙方工作时间,不包括因方案讨论、评审、报批而发生的时间,不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而发生的时间。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虎门镇规划管理所的工作安排3.3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对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进行调整。4.规划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税)确定为人民币伍拾壹萬元整(小写:¥510,000.00元)。4.2质保期:控规调整方案成果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后3个月。4.3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包括电子校核费用、评审会费、模型制作费、效果图制作及动画演示制作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合同费用由甲方分3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如下:第一期: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提交请款报告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即人民币壹拾伍萬叁仟元整,(小写:¥153,000.00元)第二期:在乙方完成控规调整方案成果并取得市自然资源局业务专题会议纪要,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70%。第三期:在乙方提交控规调整方案成果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后,且本合同结算后提交请款报告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5%,待质保期满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提供发票迟延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由此导致的逾期支付责任由乙方单方承担,且乙方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特别约定:鉴于本合同项下的款项为财政性资金,需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范。如因执行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责任,乙方对此表示同意且无异议。第3页/共13页5.双方责任5.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主要资料如下:序号资料名称提交时间1规划设计任务书(设计要点)甲方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2比例实测地形图电子文件甲方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3与本项目有关的现状资料甲方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5.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3.1项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交相应资料,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或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3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工作,并将审查、征询结果以书面意见的形式提交给乙方。5.44乙方应协助甲方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5.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府、甲方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现行标准,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国家、地**府、甲方的有关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5.6若乙方将本项目与第三方合作,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付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6技术及资料保密6.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项目成果,否则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第4页/共13页6.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否则应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6.3乙方应保证其交付各阶段的成果,甲方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主张。如发生此类纠纷并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侵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5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违约处理办法7.1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追回,同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所处工作阶段,按本合同第4.3项支付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用7.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设计要点,造成乙方设计工作返工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补偿费用,后续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7.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规划设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欠付额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设计费的20%,逾期超过30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后续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7.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前交付。7.5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7.6乙方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提交项目成果或出现遗漏或错误需进行补充修改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付额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设计费的20%;由于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续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但迟延交付成果是由于乙方原因以外导致第5页/共13页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8双方均应如实履行本合同,如任意一方违约的,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8.其他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8.2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双方无需履行未履行部分。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8.4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序号附件名称1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项目费用8.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8.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7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柒份,乙方贰份。--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第6页/共13页甲方: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乙方: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吕彦升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899670081传真传真:0769-2245959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莞南城阳光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2010022609000000380签订日期:2024年2月29日签订日期:2024年2月29日1Y第7页/共13页附件: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项目费用本次项目参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17年修订))》计费。根据《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项目计划按照一般调整推进。控规调整部分参照“3.1.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计费:(1)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根据计费标准,单元(街区)整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按3.1.1和3.1.2进行计费。本次属于直接编制地块层级,因此采用“3.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计算。本次项目调整范围约为86公顷,涉及多个控规街坊调整,调整范围位于虎门镇赤岗龙眼片区,本次参照城市一般地段计费,且本项目需增补控规区域,新增分图则,计费单价增加500元/公顷,则86公顷×(3500元+500元)=34.4万元。(2)论证方案根据计费标准,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由于本次控规调整涉及控规新增区域,且整体用地布局调整变化较大,需结合调整方案重新梳理交通、市政设施。1、交通专题分析本次交通专题分析依据“10.5交通专项规划”的基价30万计算,第8页/共13页由于该部分内容主要从控规层面提出交通路网梳理、交通承载力校核,并提出道路交通的优化建议,但不形成单独成果,因此计费按照50%工作量计取,则30万×50%=15万。2、市政专题分析本次市政专题分析依据“11.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基价30万计算,且同时考虑到该部分内容主要从控规层面提出市政管网梳理及建议,但不形成单独成果,因此计费按照50%工作量计取,则30万×50%=15万。综上所述,总费用为34.4+15+15=64.4万元。基于我院与虎门镇的友好合作关系,本次费用取八折,则最终费用为51万元(取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17年修订))》3.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e城市新区、开发区300022城市一般地段35003城市重点地段4000C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2、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项。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4、编制一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第9页/共13页·3.1.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为按单元(街区)整体修编和局部调整。2、单元(街区)整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按3.1.1和3.1.2进行计费。3、单元(街区)内局部地块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其内容一般包括控规修改论证报告、论证方案、上网GIS数据等几部分内容:1)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按3.1.1和3.1.2计费的50%取费,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上网GIS数据按3.1.1和3.1.2计费的5%取费。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第10页/共13页10.5交通专项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特指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公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常规公交专项规划、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专项规划、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专项规划、城市物流与货运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城市交通管理与安全规划、城市加油(加气)充电桩设施专项规划等。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1e小城市(50以下)1.5e2e中等城市(50-100)1.5-1.23e大城市(100-500)以1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8万元规划费4特大城市(500-1000)以4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6万元规划费5e超大城市(1000以上)以7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5万元规划费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3、城币规模为城币忠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规模。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和大数据资源购买等费用。6、委托单位如果对单项专业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7、专项规划根据本表计算,结合各专项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项系数: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为1.3-1.5、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为1.3-1.5、城市常规公交专项规划为1.2-1.3、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专项规划为1.2-1.3、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专项规划为1.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为1.1、其他专项规划系数为1.0。8、其他专项规划可根据工作内容及规划深度参照相近的专项规划取费。9、专项内细化的不同类型规划编制,可根据内容和深度适当折减。10、如需做客流预测,按相应阶段主报告编制收费的30%-40%计取。第11页/共13页11.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120以下2220-501.6350-1001.24100以上0.8注:←1、市政设施规划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根据本计费标准,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电力为1.3、配电网为1.8、燃气为0.9、给水为1.0、污水为1.2、雨水为1.0、再生水为0.6、饮用水源及保护为0.6、通信(不含基站)为0.9、有线电视为0.6、供热为1.3、环境卫生工程为1.1、河流水系为0.9、照明为0.8、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综合为1.0,未列入以上专项的规划可按照0.8-1.2的系数计费。3、计费基价为30万元。4、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计费不少于20万元/个5、能源(设施)规划计费,根据涉及多个单项规划的内容、深度情况累计计取。6、本计费标准不含法定规划修改费用,如需修改费用另计。7、若市政设施或管线仅开展总体层面规划,则按该规划计费50%计取。←第12页/共13页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DG2402280463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受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东莞市虎门镇人民东路(广深高速至陈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标段一)控规调整(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2IMB2D63795240220097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2月28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 控规调整 光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