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 电脑 黑白激光打印机 喷墨彩色打印机 热敏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复印机 读卡器 移动查房车 护理推车 远程会诊推车 投影仪 笔记本电脑采购合同公告(龙泉市中医医院(龙泉市中医院医共体)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240018420245401
二、合同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新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GZB2024-005
四、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新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龙泉市中医院医共体)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
联系方式:0578-7220537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4幢201、202、209
联系方式:17794531616,139058822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笔记本电脑
数量:1.00
单价(元):51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联想规格型号:昭阳X7-16 IRH001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自助多功能一体机
数量:4.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治汇翔通规格型号:DZ-1080A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电脑
数量:180.00
单价(元):4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联想规格型号:来酷飓风M400-A009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黑白激光打印机
数量:90.00
单价(元):14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联想规格型号:LJ2680DN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喷墨彩色打印机
数量:8.00
单价(元):39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爱普生规格型号:WF-C5390A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热敏打印机
数量:94.00
单价(元):21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得实规格型号:DL218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针式打印机
数量:8.00
单价(元):22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得实规格型号:DS-1920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复印机
数量:2.00
单价(元):99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立思辰规格型号:GM8125dn

标项九
主要标的名称:读卡器
数量:66.00
单价(元):9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德卡规格型号:Z90H

标项十
主要标的名称:条码扫描机
数量:49.00
单价(元):2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麦巴速规格型号:HW3200

标项十一
主要标的名称:移动查房车
数量:11.00
单价(元):10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诺博规格型号:E3000

标项十二
主要标的名称:护理推车
数量:21.00
单价(元):1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诺博规格型号:E4000

标项十三
主要标的名称:远程会诊推车
数量:6.00
单价(元):10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诺博规格型号:E3100

标项十四
主要标的名称:PDA(移动护理)
数量:32.00
单价(元):3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东集规格型号:CRUISE Ge-HC

标项十五
主要标的名称:投影仪
数量:13.00
单价(元):47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NEC规格型号:E3100

2.合同金额(元):19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龙泉市中医医院),2024年6月25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医院政府采购合同V3.0.pdf

中医院政府采购合同V3.0.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称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根据龙泉市中医医院新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GZB2024-005),在2024年05月13日,龙泉市中医医院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联合体主办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乙方、丙方)为该项目中标人。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1.3货物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电脑联想来酷飓风M400-A009台1802黑白激光打印机联想LJ2680DN台903喷墨彩色打印机爱普生WF-C5390A台84热敏打印机得实DL218台945针式打印机得实DS-1920台86复印机立思辰GM8125dn台27读卡器德卡Z90H台668条码扫描机麦巴速HW3200台499移动查房车诺博E3000台1110护理推车诺博E4000台2111远程会诊推车诺博E3100台612PDA(移动护理)东集CRUISEGe-HC台3213投影仪NECNP-CE1105H台1314笔记本电脑联想昭阳X7-16IRH001台115自助多功能一体机治汇翔通DZ-1080A台4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乙方合同份额39.89%,人民币柒拾捌万玖千玖佰拾贰元整,¥789920.00元;丙方合同份额60.11%,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零捌拾元整,¥1190080.00元;2.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投标人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6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5%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丙方须保证货物与响应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8.2乙方、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三方作如下约定:无;10.3乙方、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由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丙方提供5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10.5保修期内,乙方、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12小时;10.7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24小时;10.8下列货物(分别列出:无)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10.9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丙方承担;10.10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三方协商再定;10.11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11.1本项目质保、维护时间为5年;10.11.3本项目维护服务由丙方提供;货物质保由乙方、丙方供货清单分别提供,由专人负责统一处理。由丙方指派专人作为质保、售后服务联系人统一处理。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二条货款支付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货款支付方法: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分别支付给乙、丙双方合同份额的40%作为预付款,终验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分别支付给乙、丙双方至合同份额的100%。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在乙方、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转让和分包乙方、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须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外双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外双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三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1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三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下无正文】【签署页】单位名称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单位名称类别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浙江丽水市中东路723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4幢201、202、20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23700323000323000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备案方: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货物一览表序号设备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单价总价备注1电脑180台联想来酷飓风M400-A0094200756000丙供2黑白激光打印机90台联想LJ2680DN1490134100丙供3喷墨彩色打印机8台爱普生WF-C5390A395031600乙供4热敏打印机94台得实DL2182100197400丙供5针式打印机8台得实DS-1920225018000丙供6复印机2台立思辰GM8125dn995019900丙供7读卡器66台德卡Z90H98064680丙供8条码扫描机49台麦巴速HW320022010780乙供9移动查房车11台诺博E300010800118800乙供10护理推车21台诺博E400012500262500乙供11远程会诊推车6台诺博E31001080064800乙供12PDA(移动护理)32台东集CRUISEGe-HC3580114560乙供13投影仪13台NECNP-CE1105H475061750乙供14笔记本电脑1台联想昭阳X7-16IRH00151305130乙供15自助多功能一体机4台治汇翔通DZ-1080A30000120000乙供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1980000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称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根据龙泉市中医医院新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GZB2024-005),在2024年05月13日,龙泉市中医医院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联合体主办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乙方、丙方)为该项目中标人。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1.3货物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电脑联想来酷飓风M400-A009台1802黑白激光打印机联想LJ2680DN台903喷墨彩色打印机爱普生WF-C5390A台84热敏打印机得实DL218台945针式打印机得实DS-1920台86复印机立思辰GM8125dn台27读卡器德卡Z90H台668条码扫描机麦巴速HW3200台499移动查房车诺博E3000台1110护理推车诺博E4000台2111远程会诊推车诺博E3100台612PDA(移动护理)东集CRUISEGe-HC台3213投影仪NECNP-CE1105H台1314笔记本电脑联想昭阳X7-16IRH001台115自助多功能一体机治汇翔通DZ-1080A台4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乙方合同份额39.89%,人民币柒拾捌万玖千玖佰拾贰元整,¥789920.00元;丙方合同份额60.11%,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零捌拾元整,¥1190080.00元;2.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投标人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6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5%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丙方须保证货物与响应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8.2乙方、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三方作如下约定:无;10.3乙方、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由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丙方提供5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10.5保修期内,乙方、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12小时;10.7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8时;非工作期间为24小时;10.8下列货物(分别列出:无)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10.9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丙方承担;10.10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三方协商再定;10.11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11.1本项目质保、维护时间为5年;10.11.3本项目维护服务由丙方提供;货物质保由乙方、丙方供货清单分别提供,由专人负责统一处理。由丙方指派专人作为质保、售后服务联系人统一处理。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二条货款支付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货款支付方法: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分别支付给乙、丙双方合同份额的40%作为预付款,终验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分别支付给乙、丙双方至合同份额的100%。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在乙方、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转让和分包乙方、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须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三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外双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外双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三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1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三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下无正文】【签署页】单位名称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单位名称类别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浙江丽水市中东路723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4幢201、202、20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23700323000323000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备案方: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货物一览表序号设备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单价总价备注1电脑180台联想来酷飓风M400-A0094200756000丙供2黑白激光打印机90台联想LJ2680DN1490134100丙供3喷墨彩色打印机8台爱普生WF-C5390A395031600乙供4热敏打印机94台得实DL2182100197400丙供5针式打印机8台得实DS-1920225018000丙供6复印机2台立思辰GM8125dn995019900丙供7读卡器66台德卡Z90H98064680丙供8条码扫描机49台麦巴速HW320022010780乙供9移动查房车11台诺博E300010800118800乙供10护理推车21台诺博E400012500262500乙供11远程会诊推车6台诺博E31001080064800乙供12PDA(移动护理)32台东集CRUISEGe-HC3580114560乙供13投影仪13台NECNP-CE1105H475061750乙供14笔记本电脑1台联想昭阳X7-16IRH00151305130乙供15自助多功能一体机4台治汇翔通DZ-1080A30000120000乙供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合并198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设备 电脑 黑白激光打印机 喷墨彩色打印机 热敏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复印机 读卡器 移动查房车 护理推车 远程会诊推车 投影仪 笔记本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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