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曲沃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80301822024401
二、合同名称: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12024CCS00020
四、项目名称: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曲沃县人民医院
地 址:曲沃县大东关东口
联系方式:13753725148
供应商(乙方):山西晨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A座506室
联系方式:186401052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9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NSM-S15P)的整机维保(包括氦气压缩机、液氦、冷头及吸附器、患者床系统、谱仪系统、梯度放大器、射频放大器、操作计算机系统、水冷机组、梯度线圈、磁体电子、线圈及接口板、精密空调、 水冷机组等)服务要求:响应时间:每年提供不限次数叫修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需立即响应同时服务工程师需立刻启动远程服务进行诊断 平均到达现场时间: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远程解决问题,则工程师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平均设备修复时间:≤72 小时修复; 开机率:保修期内开机率达≥345 天/年,即全年(以 365 天/年计算)停机时间不超过 20 天,开机率若达不到 345 天,乙方以以不足天数的两倍免费延长保修时间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官方标准
2.合同金额(元):39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合同(11N4080301822024401).pdf
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80301822024401合同各方:需方:曲沃县人民医院供方:山西晨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供方在2024年6月7日由山西长青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CQZTF-2024-008的曲沃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中中标。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保修方案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服务购置(万元)服务购置(万元)备注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核磁共振维保服务/年139.739.7/保修范围: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NSM-S15P)的整机维保(包括氦气压缩机、液氦、冷头及吸附器、患者床系统、谱仪系统、梯度放大器、射频放大器、操作计算机系统、水冷机组、梯度线圈、磁体电子、线圈及接口板、精密空调、水冷机组等);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397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100%合同款(即大写叁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397000元:),供方于需方付款前应开具对应增值税发票。四、服务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1、提供1年保修。2、供方保证售后由供方工程师进行负责。3、免费现场服务和提供操作及维护人员培训。4、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响应时间≤2小时,专业人员到场时间≤8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电话:高经理15034112900/柴工18640105227。5、生产厂家在太原市内有配件库,常年提供零配件。6、软件升级: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升级。7、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即开始执行。五、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1、服务地点:曲沃县人民医院。2、维保期:一年。六、服务内容因设备故障每次维修需要签署服务报告,服务报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另每年执行2次定期保养。七、需方责任1、负责为供方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2、按照合同要求为供方办理付款手续。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供应商承诺。2、保证所供服务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超过两次未按时提供服务时,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人员差旅费等)。6、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七份。需方五份,供方二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成交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曲沃县人民医院,供方:山西晨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电话:,电话:18640105227行号:,行号:30516100918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北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62058273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磁共振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