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83000202402000071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83000202402000071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地    址:寿光市商务小区3号楼160室
联系方式:0536-5108705
供应商(乙方):山东青绿管家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99号宝鼎花园1号楼1821
联系方式:13365363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1
17.285
17.28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寿光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6.21包A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83000202402000071A_001计划编号:37078300013600120240004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供应商:山东青绿管家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甲方(全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乙方(全称):山东青绿管家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所需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A(SDGP370783000202402000071)经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山东青绿管家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3)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A2、项目内容:承担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技术评估工作,并出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对部分实施告知承诺的报告的技术复核;承担项目审批的日常技术辅助性工作及后续服务。3、承包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第二条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寿光市辖区内第三条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综合单价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估个213362.426724.82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个393746.8146125.2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合计:1728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第四条付款方式服务费按照甲方委托乙方实际完成技术评估工作的项目数量,在服务期满后付清。甲方收到乙方加盖公章的合格的技术评估意见和考核评分表或技术复核意见,视为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乙方申请支付时,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和发票,甲方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申请拨款支付。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注:评估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再次上报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费由建设单位按照成交价支付。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程序及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和标准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要求进行验收。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实施。乙方不得将甲方采购服务再次对外委托,也不得将服务事项对外分包、转包等。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甲方与乙方从业人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或与之类似的关系,不对乙方进行管理,不对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若因乙方从业人员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成交后提出的或者被甲方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乙方违约,按乙方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甲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40%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4、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条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合同: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相关文书未能被收件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均为有效送达。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及联系方式送达的所有文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双方住所地及联系方式作为相关通知、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真实有效。双方承诺在住所地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及联系方式送达的所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收件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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