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培育专题研修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教育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09X2024209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合同(7包)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0473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教育厅
地 址: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b座
联系方式:0351-7676630
供应商(乙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
地 址:天津市津南大沽南路区1310号
联系方式:186224491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级职教名师团队培育专题研修 数量:1.00 单价(元):15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培训人数:高职:265人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
2.合同金额(元):15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合同(7包)(11N01215009X2024209).pdf
山西省教育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15009X2024209采购计划号:ZFCG-149900-2024-1-010751-007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教育厅中标人(乙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项目名称: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签订时间:2024年6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047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法选定乙方为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及金额山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包号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培训人数中标金额7国家级职教名师团队培育专题研修组织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围绕师德师风、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专业建设、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习实训教学和资源开发、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教学评价、数字化素养、工作室建设等方面开展培训。培训时间高职:265人1,530,000.00元7国家级职教名师团队培育专题研修不少于2周(80学时)高职:265人1,530,000.00元二、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2.服务地点:乙方培训基地。三、服务费用及付款1.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含税价)(小写):¥1,530,00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做价格调整。合同执行价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实施过程的总体费用。2.付款方式:省财政非预算单位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培训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据实结算。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支付凭证。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服务期内,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当年度的教师培训计划,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中标单位中择优遴选出当年度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如下:(一)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二)协调地方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三)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四)制定项目评估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照“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颁布的培训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优质、高效、独立完成中标的项目。本合同范围内的培训业务,应由乙方直接参与,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有转包、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如下:(一)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在学校培训期间的安全。(三)建立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评选优秀学员。(四)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五)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六)按甲方要求,完成中期评估及训后调研和跟踪指导工作。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或提供的培训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30天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服务承诺等。(三)中标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补充协议。九、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甲方:山西省教育厅(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单位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单位地址:天津市大沽南路1310号办公区B座传真:0351-7676630,传真:022-88181500电话:022-88181500电话:0351-7676630经办人:,经办人:董晓传开户银行:工行太原并州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柳林支行账号:0502121209026400997,账号:0302016709300024605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郑清春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甲方盖章(公章):,乙方盖章(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培育专题研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