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29000202402000024A_001
二、合同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29000202402000024
四、采购项目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沭新东街32号
联系方式:13854924834
供应商(乙方):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黄海一路北,海滨六路西001号楼536号
联系方式:138063311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60000
0.001453
87.1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临沭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合同.pdf

A包采购合同--临沭县 2024 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docx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29000202402000024A_001计划编号:37132900050600120240013采购人: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供应商: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胜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采购人(全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供应商(全称):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2.服务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临沭县。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壹仟捌佰元(¥871,8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2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日照市黄海一路北,海滨六路西001号楼住所:沭新东街32号,53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854924834,电话:1380633118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王府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3700171573605015476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29000202402000024A_001计划编号:37132900050600120240013采购人: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胜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采购人(全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全称):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可适当后延。三、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总价:¥868800.00元,大写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单价:直升机防治4.13元/亩,大写肆元壹角叁分每亩;地面防治10.4元/亩,大写拾元肆角整每亩;防治面积:直升机防治16万亩,地面防治2万亩。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申加磊。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25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以上付款均为无息付款)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6月2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公章) 山东鲁青农林病虫害防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临沭县临沭街道沭新东街32号住所:日照市黄海一路北,海滨六路西001号楼53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0539-6211262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日照市王府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3700 1715 7360 5015 4767邮政编码:276700邮政编码:2768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3服务内容: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内容包括:根据《临沂市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实施方案》、《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方案》实施内容,按照《轻型直升机喷洒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LY/T2024-2012)、《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技术规程》(DB37/T2065-2012)等要求,采用直升机、无人机、雾炮等施用农药对全县林木进行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治,通过验收后形成施工内业资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处理解决,处理纠纷产生的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1.3.1防治区域面积。老327国道路中心为界以北区域,包含郑山街道、临沭街道、蛟龙镇部分区域及青云镇、玉山镇全部区域内的片林、村庄、县镇驻地、河道两侧、道路两侧、农田林网等采用直升机防治方式进行防治,在高压电线、高塔、楼房等高大建筑物较密集及特种养殖避让区域不宜实施飞防的地方,将由供应商实行无人机、雾炮、烟雾机、高枝剪等进行防治。直升机防治16万亩,地面防治2万亩,具体以实际作业面积为准。1.3.2防治时间。2024年6-9月开展直升机与地面防治,其中6月12日至6月15日集中进行直升机防治,具体施药时间、施药次数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结果确定。1.3.3设备要求。直升机、无人机性能完好、安全,直升机需加入公司运行规范,无人机至少5架(载药量≥20公斤)及至少1辆5吨以上的雾炮车,地面防治日作业能力达到4000亩以上(载药量≥20公斤);喷药设备先进,喷头配备齐全,安装有航空施药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长度(面积)自动计量系统,可以实时监控作业飞机距树冠顶部相对高度、飞行速度、飞行轨迹、喷洒轨迹等,并且自动计量飞机施药面积和架次汇总,提供给采购人或第三方监理方飞防监管和面积计量系统的网址和独立账号,经监管平台授权可随时上网或手机登录查询飞防作业情况;采用静电喷雾系统,需要药剂雾滴不得大于150μm,数量不得少于10个/cm²,漏喷率控制在0.01%以内。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1.3.4药剂用量。25%灭幼脲悬浮剂、20%杀铃脲悬浮剂、≥3%阿维菌素乳油。要求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生物制剂或仿生制剂,且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提供以上拟使用药剂的三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产品质量保证书。每亩用药量:原药50克,其中灭幼脲、杀铃脲≥40克,阿维菌素≥10克;沉降剂尿素每亩10克;直升机混合液300克;无人机混合液1000克。所用药品须在飞防前采购人指定时间运到指定地点。1.3.5调查规划。开展调查规划、监测等工作,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分类施策、精准防控,同时避免对桑蚕、豆虫、蜜蜂、蚂蚱、虾类等养殖区病虫统防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飞防技术、防治、验收等内容,具体到空域保障、地面保障、精准施药、协调配合、进度推进、安全作业和污染控制等措施,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1.3.6效果验收。飞防作业15天后,采购单位、供应商共同组织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及监理方组成验收组,在防治区域内进行防治效果验收,7月底8月初进行第二次验收,9月上旬进行第三次验收,专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虫株率控制在1%以下、叶片保存率不低于90%为合格,检查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才可进行付款结算。1.4服务的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项目领导小组/防治队伍。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配备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1.5.4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将直升机、无人机等设备准备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安排到位接受监督,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义务2.1.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提供虫情最佳防治时间,应于作业时间前3天通知供应商调机,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出调整,提前通知供应商以便做好飞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1.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协助供应商作业前开展摸底调查完成施工方案,对作业前供应商在飞防区域内及其周边地区的桑蚕、豆虫、蜜蜂、蚂蚱、虾类等养殖业主以及群众的摸排、告知工作进行协助,使其充分知晓飞防工作的具体时间及预防工作,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1.3采购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履行与供应商签订的业务项目协议。2.1.4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完成业务项目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技能指导。2.1.5采购人负责协调好当地关系,协助供应商选择临时起降点,协调机组做好临时起降点和夜间停机地的安全保卫,帮助做好临时起降点的现场清理和交通管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起降点采购人协助整改,直至双方认可。2.1.6对业务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监管作业情况及其进度,协助供应商取得飞防用洁净水,加水加药人员费用、水车租赁费用等由供应商承担,与业务项目相关的重要事项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供应商。2.1.7采购人负责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结算并足额支付业务项目费用。2.2采购人的权利2.2.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业务质量进行考核。2.2.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在当期进行结算。2.2.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在除治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及不听从安排管理等一切行为进行制止或单方面终止合同。2.2.4采购人有权随时随地对除治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或抽查,并及时将工作情况通知供应商,以便不断提高作业质量,并在除治任务全部结束后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2.3供应商的义务2.3.1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供应商应制定与业务项目有关的制度,其建立的制度不得与采购人相关制度相违背,并督促其从业人员遵照执行。供应商有严格保守采购人商业机密的义务。供应商负责其业务项目从业人员劳动争议的处理。供应商项目从业人员在采购人服务期间出现因工伤、亡事故,供应商全面负责工伤保险赔付手续的办理及其他善后事务处理工作,采购人负责协助。其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核定,由供应商负责承担。2.3.2负责2024年度临沭县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的防治工作,要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的原则开展前期调查,制定作业规划设计,从飞防技术、防治、验收等方面具体到空域保障、地面保障、精准施药、协调配合、进度推进、安全作业和污染控制等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对防治区域内及周边从事桑蚕、豆虫、蜜蜂、蚂蚱、虾类等养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摸排、告知,避免出现次生灾害,确保完成全年防治任务达到防治效果。2.3.3按采购人防治的基本要求绘制出作业区域示意图,示意图须标明飞行作业方向、村庄、河流、山头、高压线和较高障碍物位置情况,同时要标注桑蚕、豆虫、蜜蜂、蚂蚱、虾类等区域地形图标,明确作业区及避让作业区等,避让区示意图需双方确认。负责制定不同类型作业区域内的作业路线,熟悉掌握作业飞机的使用细则和作业喷洒区域地形、地貌、注意事项和净空条件。严格掌握在规定的天气情况下作业(风速低于5米/秒,能见度大于3000米),严格掌握作业飞行高度(距树冠):防护林带、村庄、行道树、片林及河岸护堤林5—10米,丘陵、山区10—l5米,复杂地区15—18米,雨雾天停止作业,确保作业安全。2.3.4按避让区要求,对作业区内及其周边的桑蚕、豆虫、蜜蜂、蚂蚱、虾类等区域进行避让,如因供应商使用药物不当、对避让区距离估算不到位、风速过大风向变化、告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以及责任纠纷,相应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2.3.5负责安排解决防治公务用车及进退场车辆,负责工作需要通讯联系(保证通讯的畅通),负责解决油料的储存设备(油车停车库),负责购买飞机的保险,确保飞机保险合法有效,提供的飞机处于良好的飞行状态,飞行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执照齐全有效,负责解决电台、油料及飞机的机务保障工作。飞防前按民航相关标准测量喷雾质量、单次喷洒时间、单次载药量、实际喷幅等,测量不合格需重新调试设备测量,直至测量合格为止。2.3.6作业前负责军民航飞防作业空域使用文件的提交、申报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进行协助;供应商负责作业现场、临时起降点及飞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当地作业区域的飞机运输及吊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作业时间完成调机工作(气象因素及政府禁令除外),调机前与采购人共同检查飞防作业的临时起降地点及飞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业期间负责自行协调机场、空管许可,申报调机计划和每天向空军、民航申报作业飞行计划。2.3.7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防治作业,配合第三方监理公司做好作业全程的监理工作,在指定防治区域内,超低容量喷雾,确保作业质量。在采购人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药剂,第二代、第三代有虫株率控制在1%以下,叶片保存率不低于90%,效果达到省、市验收标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防治工作,若因天气、空管等原因,为确保在最佳作业时间内完成飞防,应及时协调、调配直升机及地防设备。2.3.8负责本次防治药剂采购(包括沉降剂、附着剂),提供的飞防用农药是国家正规企业生产的、防治对象为美国白蛾的25%灭幼脲类仿生类生物农药为主,添加沉降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所用药品须在飞防前3日一次性运到存放地点。施药配方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备案。现场配药由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严格掌握用药量,根据虫情,要求每亩地喷施混合药液不低于300克/亩,25%灭幼脲悬浮剂每亩地不低于40克,沉降剂(尿素)每亩用10克(可根据风速调整)。养鱼汪塘周围林木须使用对鱼类无害的药剂,要求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基本不影响群众的生产活动。2.3.9作业前一天与采购方共同检查喷雾质量,商定次日架次、喷药区域、用药量等,向防治镇街通报防治区域等情况;承担因使用药物不当或超出作业区的误喷等原因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等一切责任。2.3.10作业时单次飞行作业必须满载要求混合药液,单个架次面积按测量的实际数据为准,每架次有效作业时间不得低于所使用的直升机机型常规作业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作业不予计算该作业架次、面积;监测要求作业区覆盖范围内受药每平方厘米不低于10滴,否则不予计算飞防架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重防,严格掌握喷洒时机,防止高温日照影响喷雾效果。2.3.11为保证全区域防治效果,在防治作业作业期间,必须提供一辆地面防治车辆备用,以随时对因地面障碍物而无法实施飞防的死角和零星区域进行防治;在采购人提出防治要求24小时内防治车辆、器械、人员必须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治,对后期(6-10月份)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发生面积较大、疫情严重区域,应进行飞机免费补防,要保证服务及时到位,效果达标。2.3.12供应商必须派驻1名以上工作人员留驻临沭县,及时开展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的防治作业后各代虫情监测调查,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包括虫情密度、树种、虫龄、危害、预测等,做好监测资料,为美国白蛾二代、三代防治及其它重大林业食叶害虫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2.3.13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协助采购人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飞防后的三次飞防效果联合验收,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作业设计、实施方案、施工日志等防治档案有关资料。2.4供应商的权力2.4.1供应商享有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收取采购人相应业务项目费用的权利。2.4.2供应商有权拒绝采购人的违规操作要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供应商损失,供应商有权追究采购人的民事赔偿责任。2.4.3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4.4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2.5共同条款2.5.1双方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完成确定的临沭县2024年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项目飞防作业任务;飞防所用机型为直升机,调机数量机型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5.2采购后的药剂需经采购人现场派人共同确认,供应商提供采购药剂的供货凭证,明确飞防用药方案、作业方案,作业时对每一批次用药品名、剂量、配比等都做详细的记录,应做好保密工作。2.5.3防治前采购人、供应商、监理方共同参与进行试航试喷,共同确定直升机、无人机等有效幅宽、作业有效速度、有效时间、有效载药量等数据,根据航速、有效作业时间确定直升机、无人机单架次面积,雾炮防治按防治林木实际宽度、面积开展。2.5.4防治记录。在作业过程中,直升机、无人机:双方派人员和监理方将当日飞防作业时间、地点、实际飞防架次分别记录填写《飞防架次登记表》,核对每架次航迹及航空计量系统,并确定每架次药物名称、加药量、载药量、起降时间等,三者对应,经双方确认后签字有效,以此确定防治总架次、面积;雾炮:记录防治起止时间、有效时间、驾驶里程、有效里程、药物名称、加药量、载药量,防治路线等,依此参考确定地面防治面积。当天防治作业航迹及其他监测检查表格图片等资料应及时复制存档备案备查,供应商提供最终全部飞防轨迹图及完整的作业资料。2.5.5防治面积。每天统计当天防治面积,最终累加得出最终面积,结算金额按实际防治面积为准,对作业盲区、死角、避让区域进行的防治计入作业面积,对因防治效果不佳进行重复防治的区域面积不计入防治面积。防治总面积包括直升机防治面积、无人机防治面积、雾炮防治面积。2.5.6效果验收。在防治区域内包括2024年直升机、无人机、地面器械等防治区域,全年3次随机抽取样点验收叶片保存率和虫株率,时间为第1次6月下旬至7月下旬,第2次8月上旬至9月上旬,第3次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2次随机抽取样点每个镇街不少于3个,3代样点每个镇街不少于6个,每个样点样木不少于30株,第1-3的验收结果需要达到叶片保存率95%、93%、90%及以上和有虫株率5‰、7.5‰、10‰以下为合格,防治效果达到有虫株率控制在1%以下,且全年叶片保存率不低于90%。2.5.7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防治作业所在地相关仲裁机构仲裁或通过防治作业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2.5.8因供应商工作不力(包括超区域作业、违规作业、组织协调不力以及监管不力等),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次生灾害、飞防质量不达标、安全、价格、工期管理和控制等问题给甲方造成影响的(发生被投诉、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领导、上级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通报、批评、问责等情形),采购人可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并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本项目依据中标单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最终根据验收结果计算,据实结算,过程中不调整。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以上付款均为无息付款)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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