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2024)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5318386720243402 

二、合同名称: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CQYL-2024-Z(Q)-044 
四、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10楼
   联系方式:13565228865 
   供应商(乙方):北京艺千秋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福第V中心E座1306 
   联系方式:186012849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28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完成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基础装修施工、布展、设备租赁、美工图文等工作。具体包括:设计方案、布展及与布展相关的施工图、展柜图及基础装修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租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美工图文、最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2024年6月24日完工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28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博览会).pdf

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第八届中国一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QYL-2024-Z(Q)-044)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QYL-2024-ZQ)-044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一亚欧博览会伊犁形象展厅特装项目(二次)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会结束验收通过之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为伊犁州形象特装展位面积504平方米项目完成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基础装修施工、布展、设备租赁、美工图文等工作。具体包括:设计方案、布展及与布展相关的施工图、展柜图及基础装修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租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美工图文、最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现行标准规定。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总价:小写:1289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元整。(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分三期付款第一期经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组委会审核通过设计稿后付中标金额的40%小写:515600.00大写:伍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第二期进场施工付中标金额的30%小写:386700.00大写:叁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第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金额的30%小写:386700.00大写:叁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1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会展有!期整改。估在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众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上作的实港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安居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县有约束力。乐会展备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诉分货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山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7805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4、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安居仲裁委员会仲裁。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3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34、成交通知书5、其他欢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北京艺4秋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