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 削皮刀 帆布袋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HT-神木市-2024-00351
二、合同名称: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神木市-2024-00753
四、项目名称:麟州街道综合文化站文物保护、长城保护宣传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
地址:神木市东兴街中段100号
联系方式:13324605092
供应商(乙方):神木市创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麟州街道
联系方式:153538895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宣传品
1(项)
¥193,000.00
¥193,000.00
宣传品
合同金额: 19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
2024年06月24日
供货合同甲方(需方):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乙方(供方):神木市创米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货物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供应宣传货物,产品供货价格由甲乙双方据市场情况商定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削皮刀3000个9270002水滴形指甲刀5000个4200003帆布袋3000个6180004车载号码牌3000个4120005指甲刀套盒2000盒13.5270006玻璃杯希诺6752500个170850007钥匙链定制(饰品)500个84000合计193000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商品无国家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二、货物交付1、甲方需安排专人负责订货、验货、取货、对账、结账等事宜,并在交付过程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2、甲方应提前两日将所需货物数量清单通知乙方备货,如甲方需要大批量订货,应提前5天向乙方提供货物需求清单。3、货物交付时,甲方应对货物规格、数量及外包装当面检查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应立即联系乙方提出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三、货款结算1、结款方式为转账或现金,结算周期为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对账明细,甲方在收到对账明细并确认无误后,在当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逾期未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0.2%的滞纳金。四、退换货机制1、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需在收货后5日内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超过3天未处理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权利与义务1、在乙方按需及时供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2、乙方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行业规定及相关标准,若因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收货、采购等岗位职工,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未结账物品予以处置。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均可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额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七、协议生效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 削皮刀 帆布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