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属收口条 穿孔吸音板 木工板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18012023000223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二审判庭、第三审判庭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货物)-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18012023000223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二审判庭、第三审判庭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货物)-补充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雨城区三雅路6号
联系方式:18783585258
供应商(乙方):雅安市恒芯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中段11号附59号
联系方式:13551572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实木对开门
2(套)
¥6,200.00
¥12,400.00
定制
2
金属收口条
22(米)
¥35.00
¥770.00
定制
3
穿孔吸音板
8(平方米)
¥158.00
¥1,264.00
定制
4
木工板
26.4(平方米)
¥237.99
¥6,283.00
定制
合同金额: 20,717.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0日至2024年06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扫描件_采购(货物)-补充合同.pdf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6月24日
第二审判庭和第三审判庭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货物)一补充合同合同编号:N5118012023000223(补)计划号/备案号: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时间:02年6月10日采购人名称(甲方):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标人名称(乙方):雅安市恒芯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和第三审判庭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N5118012023000223(采购项目的编号))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序号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履约时间1实木对开门国产定制套2620012400增加实木对开门(宽1.86*高2.16米)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2金属收口条国产定制米2235770抬高地台后需要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3穿孔吸音板国产定制平方米81581264后增加两个门的面积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4木工板国产定制平方米26.42386283抬高地台11米*2.4米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5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以上合计:2071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即¥20717.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第1页共8页括货物设计、材料、生产制造、配套设施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二)乙方提供的产品交付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三)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四)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履约时间、地点及交货要求(一)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试用期),正常运行后组织最终验收(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相应顺延)。(二)履约地点: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交货:1、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供应商应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7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分批送货的每次均按照此要求执行。3、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将对乙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2页共8页5、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器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五、包装方式及运输要求(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具体要求查询链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007/t20200703_14587250.htmo(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三)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乙方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乙方承担。(四)乙方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甲方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六、验收要求(一)本项目现场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甲方可以一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二)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成后5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0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三)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四)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第3页共8页四技术咨询服务收期限相应顺延;(五)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5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甲方可依法依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七)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七、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人民币大写:贰万零柒佰壹拾柒元整,即¥20717.00元)。(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售后服务(一)质保期:2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采购产品技术参数中有具体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二)乙方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三)乙方针对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甲方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甲方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第4页共8页技术咨询服务。(四)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单次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时限的除外。(五)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乙方承诺项目全部货物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产品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货物常规备品备件。(七)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八)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每年巡视维护设备不低于3次,每年对货物免费进行2次保养和安全检测。若出现质量问题和系统软件故障,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或升级发生故障的设备、产品和软件。(九)质保期内,若设备开机率≤0.95(开机率=实际开机天数/应开机天数)则延长保修期,延长标准为(应开机天数一实际开机天数)*5。非因甲方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1802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过错产生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质保期届满后,设备非因采购人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未描述保修细节按照乙方和制造厂商相关文件执行。(十一)配件耗材供应:如本合同项下货物停产,乙方保证停产后3年内对甲方的设备零配件耗材供应。如甲方需备件,乙方送达期限不得超过10天。(十二)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如合同项下货物非由乙方制造,乙方应与设备制造厂家或其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共同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十三)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以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九、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九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5页共8页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5.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本条款上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8.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6页共8页客S·Y8.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雅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口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十二、附件1、《询价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3、《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补充合同(如有)。6、其他(如有)。以下无正文第7页共8页乙方:雅安市恒芯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盖章)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投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中段地址(住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6号11号附59号开户银行:工行四川雅安分行中大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雅安分行账号:2319614209026401989账号:51001778605051507151电话:0835-2855063电话:0835-8513139传真:0835-2855083传真:0835-8513139签约日期:2024年6月10日签约日期:02年6月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收口条 穿孔吸音板 木工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