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终端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移动警务服务 移动警务终端采购合同公告(晋江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350582]ZXXM[GK]2024002-1

二、合同名称: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582]ZXXM[GK]2024002-1

四、项目名称: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江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联系方式:13506051230
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联通大楼
联系方式:18605957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1(批)
¥2,478,600.00
¥2,478,600.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 2,478,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0日至2026年06月20日
履约地点:晋江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晋江市公安局
2024年06月24日

合同编号:[350582]ZXXM[GK]2024002-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晋江市公安局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联系人:杨德仲联系电话:13506051230传真:电子邮箱:40591630@qq.com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街联通大楼联系人:涂紫薇联系电话:18605957607传真:电子邮箱:18605957607@wo.cn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82]ZXXM[GK]2024002-1的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2,478,6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7010100品目名称基础电信服务采购标的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服务时间(单位)验收后36个月服务范围移动警务服务,包括移动警务终端、符合相关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加密的配套产品以及无线网络配套服务。移动警务服务,包括移动警务终端、符合相关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加密的配套产品以及无线网络配套服务。移动警务服务,包括移动警务终端、符合相关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加密的配套产品以及无线网络配套服务。服务要求移动警务终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1466.1-2018)和GA/T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符合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3月发布的《福建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配置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移动警务终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1466.1-2018)和GA/T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符合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3月发布的《福建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配置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移动警务终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1466.1-2018)和GA/T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符合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3月发布的《福建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配置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以下简称警务通)36个月通信服务(为保障应急和极端场景下的通信要求,所投移动警务终端中,其中3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须满足:在无地面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中断的环境下,支持卫星通话和消息收发功能。),并提供对应的全新警务通供采购人使用,服务年限到期后,警务通终端由中标人会同采购人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处置。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以下简称警务通)36个月通信服务(为保障应急和极端场景下的通信要求,所投移动警务终端中,其中3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须满足:在无地面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中断的环境下,支持卫星通话和消息收发功能。),并提供对应的全新警务通供采购人使用,服务年限到期后,警务通终端由中标人会同采购人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处置。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以下简称警务通)36个月通信服务(为保障应急和极端场景下的通信要求,所投移动警务终端中,其中3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须满足:在无地面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中断的环境下,支持卫星通话和消息收发功能。),并提供对应的全新警务通供采购人使用,服务年限到期后,警务通终端由中标人会同采购人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处置。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2,478,6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贰佰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采购包3。采购项目规格单位数量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移动警务服务,包括移动警务终端、符合相关公安移动警务终端加密的配套产品及无线网络配置服务。套270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晋江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4.2服务范围: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服务(以下简称警务通)及36个月通信服务。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即视为完成交付。5.2服务内容: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服务(以下简称警务通)及36个月通信服务。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第2页-(1)服务技术保障: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2)服务人员组成:详见投标文件。(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即视为完成交付。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杨德仲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50605123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6月2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涂紫薇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605957607,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项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第3页-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991,440.002024-09-3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验收通过后,服务户数据实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743,580.002025-09-3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项目验收合格后,服务户数据实结算,按验收意见确定的服务起始时间计算,服务时间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743,580.002026-09-3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项目验收合格后,服务户数据实结算,按验收意见确定的服务起始时间计算,服务时间满二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移动警务服务交付通过验收后之日开始36个月,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使用,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合同。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第4页-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移动警务终端软硬件升级和维护(1)乙方提供所有警务通终端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免费维保服务;提供三年不超过终端总数20%比例的碎屏更换服务(含内屏);(2)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甲方所有移动警务终端全国范围专网通信流量服务,不限流量、不断网、不停机;(3)乙方应承诺在服务期内,提供专用维修点提供维保服务;(4)维保期内,设备故障需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回复,如硬件故障,无法按期修复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修复解决;(5)乙方提交的全部终端接入福建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配合甲方做好移动警务数字证书的申请签发、授权使用、信息绑定、维护更换、注销停用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乙方应配合甲方发放设备,设备发放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相关所队开展上门培训,确保全警能够正确、熟练、有效地使用设备。(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在要求的时限内对所属辖区信号覆盖较弱的位置增补基站,达到最大效果的信号覆盖率。-第5页-(8)如遇民警调动、退休等工作调整情况,乙方应将服务内容的剩余期限转移至甲方指定的新民警服务号码。16.2移动警务服务(1)移动警务终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270套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服务,包含267部华为MATE60(12+512)安全终端以及3部华为MATE60Pro(12+512)安全终端。(2)通话分钟数:集团网内通话时长免费,VPN网外拨打全国分钟≥1000分钟/月,国内语音接听免费;流量:VPN网外流量100G,公安VPN专网流量不限量、不限速、不断网;短信:VPN网外通信业务100条/月;16.3本合同项下移动警务服务按9180元/套,服务数暂定270套,全部服务、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使用的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以及晋江市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普通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进行支付。乙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账号:3500165600705000728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和晋江采购办各壹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晋江市公安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杨德仲,法定(授权)代表人:王启文纳税人识别号:11350582003831766D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056106558Q开户银行:工行晋江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第6页-账号:1408012109022100176,账号:35001656007050007280签订地点:晋江市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0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终端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移动警务服务 移动警务终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