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56819916320243001
二、合同名称: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XYJ2024011(G)
四、项目名称: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5号
联系方式:0573-89119730
供应商(乙方):新城悦智慧(浙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北侧众创园5号楼B366室
联系方式:137067462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67113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67113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pdf

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11N56819916320243001采购单位(以下称甲方):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新城悦智慧(浙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JXYJ2024011(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3、合同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壹仟壹佰叁拾贰元整,(167.1132万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在承包区域内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保洁用生活垃圾袋、服装、安全、仓储、运输、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各投标人所填写1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发生差错遗漏的费用均不再调整(除采购文件另有说明外))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6)项:(1)一般预算;(2)政府基金;(3)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4)其他财政资金;(5)其他资金;(6)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资金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医院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核标准》对服务提供商进行考核结算,原则上以一个月为结算单位,每个月进行付款一次。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考核评分标准不低于85分的,经采购人、县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延长采购服务有效期两次,每次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八条争议的解决2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善县人民法院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2份。采购单位(需方公章):供应商(供方公章):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新城悦智慧(浙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电话:0573-89119732电话:0574-63806678合同签订日期2年月阳3中标通知书新城悦智慧(浙江)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参加2024年5月31日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所投的标,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贵公司已中标,中标价为1671132元。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务必请你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携带公章),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2、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二份;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此致敬礼!招标人: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