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服务 一体化大平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金诚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01101000011373994
五、合同编号:11NMB0765054202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软件服务
详见附件

1.0
11000
1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15199103257
传真:/
地址:天山区金银路5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_20240425_0001.pdf

软件服务合同编号:11N57601068E20246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市金诚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一乌鲁木齐市金诚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协议,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一乌鲁木齐市金诚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在达成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项目、价格序号商品名称品牌服务期间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软件服务-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年5000.0030000.002一体化大平台服务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年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1000.0011000.0011000.0011000.0011000.001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壹万壹仟元整金额单位:元第二条付款方式1、服务费由甲方一次(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2、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3、时间: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第三条服务条款一)乙方提供甲方的技术服务内容:1、软件方面:1)对甲方财务部门的财务核算管理软件进行安装、调试、问题检测、维护等;2)数据库一致性检查、数据备份、更新及重建索引等;3)甲方提供正版财政业务软件升级安装程序,乙方负责提供升级安装调试服务;2、硬件方面:1)对甲方财务部门与财务软件相关的计算机、打印机进行联机调试;2)如甲方有新增客户端,则负责对甲方财务部门的计算机进行客户端连通;3)在甲方提供新增或维修备件后,乙方人员可协助提供软件的移机服务;(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期限、地点及方式:1、时间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地点:甲方单位财务室3、服务方式: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与财务相关的软件设备检测、维护等,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2)为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每周提供不少于7×8小时的电话咨询及5×8小时网络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三)双方合同义务1、委托方(甲方):3)提供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配置清单和所处位置;4)在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应派人员协助乙方工作;5)提供正版系统软件和正版应用软件。2、服务方(乙方):1)乙方应对单位的硬件信息及业务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方式进行服务;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排除故障。第四条违约责任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按约履行各项义务;2、如甲方款项未按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照市场借款利率1年期LPR支付利息;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提供有效的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效力自书面解除通知书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支付自签订合同以来至归还服务费用期间的利息,按照市场借款利率1年期LPR支付标准,如因服务导致甲方硬件损坏、软件不可正常使用以及泄露甲方有关业务秘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费用,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維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担保费等一切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其他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就合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服务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解决纠纷。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如有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用印时生效。甲方(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乙方(公章):乌鲁木齐市金诚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1-102-683室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东路支行账号:账号:30020219091000131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1-102-683室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东路支行账号:账号:30020219091000131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8/8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电河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1-102-683室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东路支行账号:,账号:30020219091000131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件服务 一体化大平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