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地震局2024)



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416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3416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地震局机关(中央编制)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规划财务处
联系方式:053158622081
供应商(乙方):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远大二路236号天园通信技术研发基地12楼
联系方式:177053136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1.0
78.0
7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土建和设备类0624.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416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90800120240021采购人:山东省地震局供应商: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地震局供应商(全称):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涉及全省16地市)。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济南市、菏泽市、德州市、聊城市、临沂市、滨州市、泰安市、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等16个设区市。3.服务内容和范围:对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除信息化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内容。4.集成要求: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的总牵头工作,协调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建设的监理单位,出具整体监理意见或相关材料报告等。二、服务期限___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项目最终验收全过程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三、服务标准工程类监理服务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设备类监理服务符合《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26429-2022)》等设备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国地震局对设备定型检测的要求等。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小写:78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为包死价合同,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家咨询费等所有费用)。五、项目经理供应商总监理:刘富强(身份证号:******************,注册号:43000748)。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78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20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申请,采购人审计结算完毕后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的100%。八、监理服务要求及内容1.设备类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设备类的准备阶段、采购阶段、项目验收阶段及质保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按照GB/T26429-2022等国家规范及相应技术要求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合同管理等。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记录和资料管理①设备监理单位应建立程序,对监理记录和资料的识别、标识、归档、贮存、保护、检索、处置和保存期限等进行管理。②监理记录应规范、真实、准确、严谨、及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③监理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监理委托人的相关文件,如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授权书、设备技术规格协议等;b)设备监理服务过程的相关文件,如见证、检验、审核的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工程暂停令、开工/复工令,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c)设备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的相关文件,如人员任命、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d)设备监理相关的其他文件。(2)启动过程与活动设备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下达设备监理任务通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安排,明确监理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委托方信息、监理项目信息、监理范围和内容、时间或工期安排、相关方联系人信息等。(3)策划过程与活动①设备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活动实施前,对监理服务实现过程进行策划,以确保有效地实施和控制监理项目。设备监理单位应制定程序,规定监理服务的策划过程与活动。②策划活动应采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对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合同违约风险(包括进度、费用等)进行识别和评价,策划和确定监理活动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③策划的输出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工作表格等。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的详略程度应与监理人员能力和项目的复杂程度相适应,可采用文字描述、图表或手册等形式,可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④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设备工程项目特点,确定监理控制点及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a)需要监理人员对设备工程的有关文件、记录和报告等进行见证、检验或审核的,设定为文件见证点(R点)。b)需要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活动、过程或节点进行现场见证并签署见证意见的,设定为现场见证点(W点)。c)需要监理人员对特殊过程、隐蔽工程或不易复现的关键工序、关键节点进行见证、检验或审核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转入下道制造工序的,设定为停止见证点(H点)。被监理单位在进入下一道工序之前,应暂时停止加工制造,并事先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等待监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见证。(4)监理过程与活动①设备质量控制A储运过程储运过程的主要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审查设备运输方案,特别是审查超限设备的运输方案,大型设备解体运输方案等,包括审查设备运输环境条件、装卸方案、加固方案、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发运顺序、特殊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b)审查运输计划,检查大型关键设备的运输安排,包括运输前的准备工作、运输时间、人员组织安排等;c)检查设备装箱和发运前状态,包括设备包装方式和质量、防护措施(包括防潮、防震、防污染等)、包装标识(包括设备重心吊装点、收发货标记、重量等)、随机资料等,采取适当方式核查装箱清单与实物的一致性;d)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设备运输前的装车,到达后的卸装等情况,检查转运、倒运等中途交接及到货验收的交接记录;e)检查设备的存储方案和储存条件,特别是关键设备长期储存的条件,包括设备发货前存放条件,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存放条件,定期检查设备防护(包括防腐、防磕碰等)保养情况。B安装过程安装过程的主要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检查安装接口;b)审查被监理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c)审核被监理单位报送的主要资料、主要设备报审表及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报告,如有疑问,可要求被监理单位进行质量复查;d)审查设备安装用机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安全规程,并且保持完好;e)检查检测仪器和测量设备的能力范围及校准状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并确保使用过程符合精度要求;f)审查设备安装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工艺标准及验收规范;g)审查被监理单位制订的设备安装技术方案和安装措施及质量保证计划,包括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安装工艺措施,审查其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并提出审核意见;h)审查设备安装的工艺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有关标准的符合性;i)审核专项工艺方案(如吊装方案、脚手架方案等);j)见证设备安装基础的交接工作;k)见证主要设备的开箱和验收工作;核查被监理单位报送的主要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表;l)审查设备安装现场布置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是否有序放置,现场通道是否满足要求;m)检查重要过程、关键零部件、单机设备和成套设备的安装质量;见证重要部位、重要工序、重要节点和隐蔽工程;n)监督安装的实施过程,重点检查被监理单位按设计文件图纸、相关标准及规范安装过程,比对与图纸和技术规格书的一致性;o)审查被监理单位安全体系、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检查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p)审查被监理单位应对恶劣环境条件下设备安装防范方案及措施,检查落实情况。C调试过程调试过程的主要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审查设备调试大纲、试验大纲和专项考核方案,审查调试单位、人员的相关资质;b)审查设备调试技术方案和措施(包括设备调试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关键件、关键工序的调试工艺规范及措施等);审查设备调试工作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防范应急措施;c)检查设备调试用的机具、量具、仪器、装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d)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关例会或专题会议,协调调试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的解决;e)见证关键零部件、单机设备、成套设备和系统等调试过程,检查设备调试中的过程性结果;f)审查设备调试记录,运行技术参数和性能达到要求后确认结果。D验收过程验收过程的主要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确认最终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b)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及其计划,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等内容;c)适用时,协助监理委托人组织被监理单位及相关方进行预验收工作,签署预验收报告,对需要整改的部分签发监理通知单,并监督整改;d)审查被监理方提交的最终竣工资料;e)编写针对工程质量的最终监理总结报告(包括质量评价报告),整理并向监理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f)督促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适用时);g)协助监理委托人组织并完成最终验收,并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督促被监理单位按照最终验收时各方提出的要求,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E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相关过程的主要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督促被监理方按照最终验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整改落实;b)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收集设备运行信息,并向监理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c)发生设备故障时,应对故障进行分析和评估,如属于质保范围内的责任,应通知相关被监理单位进行故障排除和整改,并监督故障排除和整改过程;在质保期终止证书颁发后,督促承包商从现场撤走任何剩余的承包商设备、剩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做好环境恢复工作;d)质保期结束,协助监理委托人完成各方质保金结算。②设备工程进度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委托人授权,全过程跟踪、控制和管理基于合同交货期的进度计划。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项目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期的符合性、进度计划的完整性、进度计划的可行性、进度计划的匹配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经审核批准的各级、各类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提出进度计划调整的建议,审核进度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建立进度监督控制程序,包括进度信息收集及传递,检查时间及频次。b)确定进度计划检查的对象,重点监测的关键线路、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c)对项目进度实施动态检查,随时检查项目的实际进展并分析执行效果。当进度偏差的结果已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应提出处理建议。如果实际进度出现不可接受的偏差,应及时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要求。d)对不符合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监理委托人。③合同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委托人授权,对委托方设备采购过程、设备工程合同签订以及执行进行控制与管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制订防范合同执行发生偏差的预案;②合同偏差的协调和管理;③合同偏差的报告与建议。④协助监理委托人对合同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⑤参与监理委托人与被监理单位的合同交底;⑥对被监理单位的合同履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工程的结果及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偏差,督促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⑦对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偏差、矛盾、争议、冲突等影响项目进展和目标实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⑧在委托范围内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包括对范围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与配件变更、设备变更、费用变更、进度计划变更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对在合同履行中因为监理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索赔进行审核、处理;⑩协助监理委托人进行合同收尾管理,包括工程移交与结算。④沟通与协调I.会议沟通A.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施和监理工作需要,在设备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等阶段,组织召开项目交底会、项目例会和专题协调会等各类现场会议。B.开工前,应组织召开项目交底会,对被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监理交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权限;b)与被监理单位相关的主要监理程序;c)监理的措施、方法和控制要点;d)监理用表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e)监理通知和指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f)过程资料和档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C.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组织补充交底:a)设计、制造和工艺过程发生重大变更;b)项目监理单位或被监理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更;c)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d)工程因故停工超过一个月,并再次复工。D.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管理需要,定期在项目现场召开项目例会。项目例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相关单位通报各自工作进展和目标执行情况;b)讨论协调与项目实施和现场工作相关的问题;c)对方案和措施做出决策或提出进一步计划。E.各相关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各自工作要求,均可以提议召开项目专题协调会。项目专题协调会一般由监理委托人组织召开,也可以委托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监理委托人、被监理单位参加会议。专题协调会的参加人员由监理委托人或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会议主题和协调事项具体确定。F.各类会议的内容和结论应形成会议纪要,涉及工程变更、合同调整、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会议纪要应由所有与会单位会签并盖章。II.监理指令A.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性质,采用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开工/复工令等书面形式,与被监理单位保持及时、准确、有效的沟通。B.出现下列情形时,宜出具监理联系单,请被监理单位进行配合:a)需要被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活动必备的监理工作依据性资料;b)需要被监理单位提供与监理活动相关的项目信息;c)发现影响质量或者进度的隐患,但未造成实际后果。应确认被监理单位的响应是否及时充分。如果没有响应到位,应再次出具监理联系单或采取进一步措施。C.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出具监理通知单,要求被监理单位进行整改:a)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b)项目进度与监理委托人批准的计划存在较大偏差;c)其他与设备采购合同与技术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应逐项确认被监理单位的整改是否及时充分,并在整改回复单中据实签署整改情况确认意见。如果没有整改到位,应出具监理联系单予以提醒或采取进一步措施。D.出现以下情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授权或经书面征得监理委托人同意,出具工程暂停令,要求被监理单位停工整改:a)未经批准,被监理单位擅自开展制造、安装、调试等作业;b)被监理单位拒绝执行监理指令;c)被监理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实施;d)被监理单位违反相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e)项目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f)项目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应逐项确认被监理单位的整改是否及时充分。如果所有内容全部整改到位,应出具复工令。如果没有整改到位,应出具监理联系单予以提醒或采取进一步措施。E.如果被监理单位拒绝接受项目监理机构出具的监理指令,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监理委托人,同时抄送被监理单位。III.报告制度A.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监理工作需要,采用周报、月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与监理委托人保持及时、准确、有效的沟通。B.周报、月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进度控制情况,与进度计划对比情况,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b)项目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c)项目投资控制情况,与投资计划对比情况,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d)下阶段项目实施的预见性控制措施和建议。(12)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14)审核施工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16)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17)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采购人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18)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9)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20)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21)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22)审查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监理归档文件包括:①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③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⑥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⑧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⑨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⑩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⑪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⑫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⑬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⑭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⑮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⑯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⑱监理工作总结。(24)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专业施工作业的交接。(25)对采购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26)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采购人、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采购人。(2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监理工作。九、监理人员要求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其他监理人员至少拥有监理从业资格。供应商派驻现场主要监理人员应与本合同拟派人员一致,若更换人员应书面报经采购人同意。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单位派1名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技术负责人,对设备类监理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负责。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同时兼任其它项目监理工作。4.监理服务过程中,项目总监必须为供应商响应文件里拟派的项目总监,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十、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3)供应商投标文件;(4)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5)供应商最终报价清单(6)合同条款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24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规划住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远大二路236财务处,号天园通信技术研发基地12楼法定代表人:姜金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王冠南,委托代理人:电话:053158622081,电话:1770531366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济南甸柳新村支行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湘支行账号:37001618809050021807,账号:800024997902015邮政编码:250014,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项目最终验收全过程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1.3服务内容:对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除信息化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内容。1.4服务的进度安排:①项目启动阶段:成立项目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对项目进行需求分析,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②项目执行实施阶段:按计划分阶段开展监理工作,及时跟踪项目进展与各方保持紧密联系。③预验收: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预验收。④验收:参与竣工验收,正式移交项目成果。⑤质保:提出保修和质量缺陷改修措施方案,签发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成立山东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项目部:序号姓名职务所持证件是否驻场1刘富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2王力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证书/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是3王剑技术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4肖建浪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5邱良高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6张勇亮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序号姓名职务所持证件是否驻场7张永奎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8喻慧忠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9肖祥军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10曹志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需驻场11吕科勤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需驻场12铁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需驻场13李星监理员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证书按需驻场14李果资料员湖南省监理员培训证书按需驻场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供应商自身、采购人、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服务报酬3.1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服务内容、工期、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2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20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申请,采购人审计结算完毕后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的100%。3.3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