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排练、合采购合同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28347020248604
二、合同名称: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合同
三、项目编号:XJDKBZGK2024-03
四、项目名称: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一号楼
联系方式:0909-2318704
供应商(乙方):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街道联通路1幢-1-1层425号(瑞特汽车销售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198755550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 数量:1.00 单价(元):691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演员排练合成制作等,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691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柳兰花开》合同扫描版.pdf
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创编合作协议甲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人:孟辉地址:博州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一号楼电话:13899449996乙方: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吴昌硕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街道联通路1幢-1-1层425号电话:19875555007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演艺行业的法律法规。第二条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的创作、编导、音视频和服装、舞美、道具制作及制作期间进行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工作任务书。)该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需按照附件一进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本合同总价款:¥69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壹万陆仟元整。包含了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剧费、导演费、舞美设计费、音乐制作费、视频制作费、人工费、差旅费、外部协调费、利润、税金。除增加或减少制作范围及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不再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合同价格表。)-1-3.2具体支付时间及比例如下:支付比例及时间:第一笔: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小写)2074800.00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肆仟捌佰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启动各项工作。第二笔:全剧音乐小样、服装、道具、舞美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小写)2074800.00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肆仟捌佰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制作音乐、服装、舞美、道具等。第三笔:建组并启动排练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小写)2074800.00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肆仟捌佰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剧目排练工作。第四笔:剧目首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总金额10%,即人民币(小写)6916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3.3甲方按照上述第3.2条相关约定通过银行电汇支付相应合同款前,乙方应提交等额合法发票。因乙方怠于提供发票或发票虚假造成的甲方付款延误或甲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不视为甲方延期付款。3.4本合同价款将被汇至乙方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开户人: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号:107098671567乙方在此确认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因错误的或不持续的账户信息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第四条工作进度4.1乙方以双方合同签日期为合作起始日期,并在收到第一笔合同款后正式启动所有工作,所有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工作任务书。4.2乙方应按照工作任务书约定,于7月1日前提交歌舞剧剧本终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4.3乙方应按照工作任务书约定,于10月1日前建组排练。4.4乙方应按照工作任务书约定,于2月15日前进行剧目首演,并提请甲-2-方进行剧目审查。第五条人员配备5.1甲方项目负责人:孟辉,其有权在其授权范围内签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文件并对文件负责。乙方项目负责人:吴昌硕,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件并对文件负责。5.2乙方人员配备详见附件3:乙方创作团队主要成员。如因意外事件导致乙方不得不更换主创人员的,乙方应保证剧目创排及演出的效果与时间安排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否则,甲方有权合理减少合同价款。第六条乙双方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甲方作为演出出品方,在预算和艺术上具有最终审批权。本合同约定作品著作权、使用权本合同约定的原创作品及由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创作方式完成的所有作品著作权归属甲所有,乙方依法享有署名权。6.1.2甲方将按本合同的约定进度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6.1.3甲方提供排练和演出场地及达到演出标准的基础设备,并提供本剧需要的所有演员和已有的调研报告、文档、图片、以及剧场技术参数等可以协助乙方进行演出创作的素材及资料。6.1.4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其对乙方提交的最终创意成果的审核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对乙方其他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审核周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6.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主创人员。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3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并应保证创意文案及演出的效果和时间安排不会因此受到影响。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及其创作团队应保证在剧目排练、合成、彩排、预演期间相关人员全程参与。6.2.2乙方不仅对演出效果负责,同时也应将安全因素作为设计方案的前提-3-条件之一。如甲方发现设计方案存在安全风险,则有权要求乙方对方案立即进行相应修正,乙方应予遵从,因此发生的设计方案修正及更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2.3乙方应分阶段组织相关主创团队进行阶段性创意汇报,汇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2.4乙方负责全面组织演员进行与演出相关的基础训练及排练工作,并分阶段向甲方进行汇报。6.2.5乙方在装台期间应对舞台机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多媒体设备等进行指导,并保证相关进度。6.2.6乙方组织演出的合成及彩排,保障顺利公演。6.2.7乙方选择演出人员,并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排练及培训,以保障艺术质量。6.2.8乙方应在彩排及首演阶段,根据观众反响及反馈对演出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并做出相应艺术修改。6.2.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或转交由第三方完成。6.2.10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在履约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6.2.1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视频及所涉及的录音、文字等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所有相关的包括不限于著作权等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上述版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授权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以原始权利人身份,自行或授予第三方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无需再次取得乙方许可,也无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工作的任何内容授予第三人使用。第七条保密乙方承诺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给予保密,不将前述信息及文件资料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发送/传递至不相关的个人或机构。若出现由于乙方或其创作团队成员、顾问及关-4-联人员引起的资料泄密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所有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第八条录影及广播8.1甲方有权对每次彩排和每场演出自行进行摄录,用于发布新闻、制作记录片及在广播或电视上进行推广,并且不再向乙方及其关联人员、创作团队支付费用。8.2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对所有与演出相关的活动进行摄像、录像,并无需再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第九条说明及保证甲方及乙方分别向对方做出如下说明及保证:其公司成立所在地的法律、公司文件或其他协议规定不妨碍其签订本协议;其有足够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其将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其将与对方良好合作。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且未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10.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等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10.3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协议要求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含本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到的全部费用,造成甲方损失或因此增加甲方工作成本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或者为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2)乙方擅自使用、出售、复制、泄露、传播等任何形式利用该成果的;(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无论是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5-的;(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10.5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违约金标准、违约责任、法律责任,均是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衡量遵循执行合同约定的重要性以及违约的后果、危害性而协商确认而成,如果乙方被判令违约,乙方不可撤销的承诺放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于违约金标准、违约责任、法律责任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或降低的权利。10.6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中本合同的总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10.7乙方如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本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承担律师费的数额以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票面金额为准。10.8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如甲方未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亦不代表甲方对此权益予以放弃,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除上述不可抗力外,如甲方取消剧目的制作,或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甲方有义务支付乙方由于该取消行为而发生的全部合理费用。除上述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或其关联人员取消相关工作,或乙方或其创作团队成员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之义务,乙方有义务支付甲方由于该取消行为而发生的全部合理费用。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纷争解决本协议的执行、合法性、解释和实施以及协议纷争的解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或由本协议引发的纷争,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纷争,应提交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乙方确认留存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微信号、邮箱号、传真号作为有效送达地址和方式,一经送达视为乙方收讫。并且,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人民法院送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诉讼文书送达到该地址时视为送达,-6-若该诉讼文书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则被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增加或减少制作范围的,本合同价款应做相应增减,具体额度由双方在本合同约定内容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13.2协议任一方未能部分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不视为其责任免除。13.3本协议任何单一条款效力的废除并不影响协议总体效力以及协议项下其它与废除条款不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13.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附件1:工作任务书附件2:乙方合同费用报价清单附件3:乙方创作团队人员名单13.5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13.6本协议用中文签订,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2024年6月11日新疆传媒乙方(盖章):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2024年6月11日-7-附1:工作任务书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工作任务书大型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是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重点文化项目。本项目计划从所有工作启动到首演,总创作周期不超过八个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内容规划:(一)创作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创作阶段主要包含工作如下:1.整体风格及剧本创作;2.音乐结构创作及小样;3.舞蹈结构创作;4.整体舞台空间布局、及舞美空间创意;5.多媒体视觉效果整体总体设计;6.整体服装、造型、化妆设计;7.道具效果及制作分解设计;(二)制作、排练演出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2月)本阶段主要包含工作如下:1.演员分角色排练;2.服装制作;3.道具制作;4视频、特效动画制作;5.音乐录音、合成及制作;6.舞台合成排练;7.总合成彩排;8.首演二、工作进度规划:1.2024年6月1日-15日,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并于6月30日前支付首笔款项,用于项目前期启动经费;2.2024年7月1日,乙方交付最终剧本,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演员角色确认及选拔;3.2024年7月1日-8月31日,整体设计(包括舞美设计、音乐与舞蹈小样、服装设计、道具设计等);42024年9月1日,乙方交付包括舞美设计、音乐与舞蹈小样、服装设计、道具设计等相关设计方案,经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于9月30日前完成所有修改工作;5.2024年10月1日,正式建组开始排练。6.2024年10月1日前,甲方支付第二笔款项,用于音乐、服装、舞美及道具的制作;7.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所有演员声乐、舞蹈分组排练;8.2024年12月31日前,音乐、舞美、视频、道具制作完成;9.2025年1月1日-2月1日,剧目合成。10.2025年2月1日-14日,合成彩排。11.2025年2月15日(经甲方确认),正式首演。以上计划为完成分项工作最后时间结点,双方应尽全力推动具体工作进程,争取剧目早日公演。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附2:合同费用报价清单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创作预算项目名project:原创歌舞剧《柳兰花开》类别category:类别category:歌舞剧歌舞剧演出方式mode:博乐大剧院演出博乐大剧院演出时长Duration:时长Duration:80-90分钟80-90分钟费用总览摘要Summary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AmountinRMBAmountinRMB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详见明细J详见明细J详见明细J详见明细J详见明细J2,066,000.002,066,000.00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费用详见明细传媒详见明细传媒详见明细传媒详见明细传媒详见明细传媒4,850,000.004,850,000.00合计费用Total6916,000.006916,000.00费用明细:费用明细:费用明细:费用明细:费用明细:费用明细:费用明细: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第一阶段脚本创意及创作设计A.前期剧本创作Earlyideas说明INTRODUCE单价RATE单位UNIT数量QTY估价ESTIMATE剧本深化导演根据文学剧本,进行舞台展示的深化创作(包括具体的舞台表现形式、每个章节的形态变化、歌舞的表现形式等以舞台脚本形式体现)150000.00项1150,000.00B.创作设计费Stagecreation舞美设计整体舞美、特殊场景舞美设计及制作出图150000.00项1150,000.00舞蹈设计舞蹈部分设计300000.00项1300,000.00音乐设计音乐部分创作及小样750000.00项1750,000.00服装设计演员服装、服饰、装饰设计出图120000.00项1120,000.00道具设计大型舞台道具、演出道具的设计100000.00项1100,000.00人物形象设计人物形象的设计100000.00项1100,000.00舞台动画创意场景及动画效果设概念图150,000.00项1150,000.00C.阶段性项目运营管理OperationManagemen项目工作统筹协调创作阶段工作统筹、资源对接和工作协调等人员配备100000.00项1100,000.00项目执行保障项目组各地创作人员集中创作食宿、交通等配套保障100000.00项I100,000.00影音、纸质成品交付制作向出品方提交的制作视频、纸质汇报方案等46000.00项14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小计SubTotal2,066,000.00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第二阶段演员排练、合成制作及首演费用E.相关制作费VideoproductionT说明INTRODUCE单价RATE单位UNIT数量QTY估价ESTIMATE音乐及音乐效果制作音乐制作/器乐合成录音、混音及后期制作600,000.00项1600,000.00影像制作舞台屏幕画面制作/动画效果及影音合成300,000.00项1300,000.00舞美及大型场景制作整体舞美效果呈现,包括体现山峦、冰山、舞台魔术等大场景500,000.00项1500,000.00道具制作车台、节目中演员需要的马车等场景小型道具150,000.00项1150,000.00演出服装制作暂以主演5套,其他演员(含多角色)70角色(中间换装多次)450,000.00项1450,000.00F.节目排练费Rehearse导演组费用总导演、现场执行导演团队费用500000.00项1500,000.00舞蹈编导舞蹈总编导、执行编导团队费用450000.00项1450,000.00声乐编导声乐培训和现场编导费用250000.00项1250,000.00排练食宿交通物料等排练中产生的食宿和交通报销200000.00项1200,000.00G.设备租赁费用Equipmentleasing阶段性合成设备租赁除基础设备外所需的高流明投影机、纱幕及其他特效设备的按需租用250000.00场次2500,000.00内部最终合成汇报演出设备租赁正式向主办方交付演出。所需要设备租赁450000.00场次1450,000.00H.阶段性项目运营管理OperationManagementH.阶段性项目运营管理OperationManagement项目工作统筹协调排练、制作等工作统筹、资源对接和工作协调等人员配备100000.00项1100,000.00预算财务管理整体财务管理和帐目管理50000.00项150,000.00项目组人员管理导演组、演员组的人员统筹和协调管理50000.00项150,000.00项目创作进度管理创作、制作、排练、演出过程的执行管理100000.00项1100,000.00数据信息管理项目从立项到首演的数据信息收集和管理50000.00项150,000.00项目执行保障项目部所有人员食宿、交通等配套保障150000.00项I150,000.00小计SubTotal4,850,000.00附3:主创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项目内职务备注1曾健男总导演国家一级导演2余大鸣女总导演国家一级编导3于清涌男总导演国家一级导演4李金河男编剧省级创作经验5亢竹青女音乐总监副高6吴昌硕男项目统筹丰富项目经验7王庶男舞蹈编导省级项目经验8乌尔肯男舞蹈编导国家级项目经验9尹江男舞美总监文职3级10张迎春女服装总监省级项目经验新疆大河灵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演员排练、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