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HT-2024-001747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40644010100076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
联系方式:1376061077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安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1号高芯设计大厦501-2
联系方式:13268135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数据应用中心2024-2025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项)
173,633.60
173,633.60
合同金额: 173,633.60元,大写金额: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陆角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5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
2024年06月25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安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4-001747甲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乙方:广东安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73633.6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陆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基础单价:2072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83.80%报价单价:173633.60元数量:1服务价格:173633.60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K4401012023000001)”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中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离。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第1页-三、验收标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应用中心2024-2025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验收标准为: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四、付款期限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陆角整(¥173,633.60元),包括监理服务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安排分两次付款:(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合法等额有效的款项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首期款支付手续,支付人民币(大写)陆万叁仟柒佰元(¥63,700.00元);(2)监理范围内项目合同验收通过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合法等额有效的款项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验收款的手续,支付人民币(大写)壹拾万玖仟玖佰叁拾叁元陆角(¥109,933.60元)。甲方自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付款文件送达广州市财政局(不包含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甲方的付款义务视为履行完毕。如当年财政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年合同款项,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迟导致财政资金被回收,甲方无需承担剩余资金的付款责任。如因政府年度预算下达时间导致无法于约定期限内付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延长付款期限,但应在预算下达后及时支付相关款项。五、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项目,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项目,或者乙方完成服务情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因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终止,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非乙方原因的除外。4.承建方拒不听从监理意见或者建议而违反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且乙方已经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乙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并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采购需求比价文件要求、乙方《报价文件》响应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余小姐甲方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13760610776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叶浩君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5000102908591乙方联系人:叶浩君联系电话:13268135499-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