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咨询采购合同公告(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31101000012457472
五、合同编号:11N41529000Y202450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水土保持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
详见附件
次
1.0
76800
76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努尔艾力
联系电话:18997615656
传真:/
地址:尉犁县和平路西水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1529000Y20245004).pdf
20232023尉犁县应急防洪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编号:11N41529000Y20245004采购单位(甲方):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水土保持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品牌:1次76800.00768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76800.0076800.0076800.0076800.0076800.0076800.00768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柒万陆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2.1乙方参考该行业现行的国家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工作量、复杂程度及市场情况计费。2.2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含发票)8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经双方协商,优惠折算后,最终总价为:76800元(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2.3支付方式:水保方案通过专家审批后十日内甲方向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一次性支付:76800元(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不留余款。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工作内容1.1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的技术服务。1/31.2乙方的技术成果需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第二条项目工期2.1自甲方提交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送审。2.2由于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方案编制工期的,工期根据具体影响情况顺延。第三条甲方责任3.1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立项资料、用地手续、可研及批复、设计资料等。3.2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3配合乙方完成现场踏勘工作和方案评审工作。3.4按照合同规定节点及时支付乙方的技术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第四条乙方的责任4.1乙方按照国家的现行规范开展工作,并遵循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供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技术成果。4.2乙方完成的技术成果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按要求完成案工作。4.3乙方最终向甲方提供正式技术成果印刷版3份和电子版1份增加印刷版的份数时另行收费。4.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的资料转借他人传阅、复印、使用。第五条违约责任5.1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2乙方逾期三十日仍未交付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3乙方对提交的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需赔偿发包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期得利益损失、名誉损失及实现损失的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本合同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2)项解决。(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和静县人民法院起诉。2/3(2)向和静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2.2.甲方指派努尔艾力作为本合同履行的甲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18997615656,18997615656,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乙方指派李先议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乙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18140789888,18140789888,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甲、乙方双方指派的授权代表人,代表本方发出指令,确认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事宜,签收往来函件,变更、调整合同条款,确认合同履行,解除、终止本合同及其他相关事宜。3.3.本合同中双方列名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乙方(公章):新疆中广天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努尔艾力,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李先议地址:尉犁县和平路西水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贵州路久源尚品家园小区一号楼3单元1202电话:18997615656,电话:18140789888开户银行:中国尉犁县农业银行步行街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账号:30338301010000304,账号:99190356251020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咨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