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防火多功能监测站 森林防火预警预防设备 多功能监测站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2153
二、合同名称:森林防火多功能监测站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00669
四、项目名称: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
联系方式:88652243
供应商(乙方):南京恩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付街道
联系方式:132280115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森林防火预警预防设备
10(套)
¥29,950.00
¥299,500.00
森林防火智能语音报警系统实时监控、远程警告、宣传教育
合同金额: 29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森林防火多功能监测站采购项目合同.pdf
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2024年06月25日
EUBOTM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购货方(甲方):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联系人:杜爱莲联系电话:029-88652463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电子邮箱:供货方(乙方):南京恩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晓利联系电话:13228011505送达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恩博学院电子邮箱:457724654@qq.com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产品服务用于森林防火多功能监测站采购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一、合同标的1.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详见下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1多功能监测站NB42110套29950299500含配套软件、安装施工及操作培训费用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含税):299500元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第1页共7页EUBOTM1.2开票申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发票丢失或者发票过期未认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未税(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付款方式2.1分期付款方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1198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即1797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即8985元,人民币大写:捌仟玖佰捌拾伍元整,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2.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或者乙方没有提供增值税发票及其他付款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应付未付的款项,并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2.3双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乙方收款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解放路支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账号:125903319210701第2页共7页EuBOTM2.4如甲方未按要求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延迟发货、暂停软件部署工作以及相关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期前,甲方尚有在过往交易中产生的,到期应付乙方的货款(下称,逾期货款)未付清的,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发货日期前向乙方付清全部逾期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顺延发货时间直至甲方付清全部逾期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如期付款,如乙方延期交货,每日违约金是已付金额的1%。三、交货方式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履约后,乙方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工作。3.2收货信息:收货地址1:陕西省宁西林业局(5套)收货人:李改地联系方式:13700234288收货地址2:陕西省宁东林业局(5套)收货人:陈震荔联系方式:137206050353.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杜爱莲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399283788;乙方指定赵晓利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228011505。3.4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5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如甲方指定物流运输方式,应在乙方发货之日前提出,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第3页共7页EUBOTM四、交付、验收4.1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为全新品,产品的功能验收以产品配备的说明书功能描述为准。4.2甲方应当在货到后七日内完成验收,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择日完成验收。五、质保、售后5.1硬件、软件、技术服务质保:本合同产品质保期为一年(含3年4G网络费用),质保期从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有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进行免费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2质保期外进行维修的产品,将按照维修内容适当收取维修费用。5.3乙方应保证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物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六、违约责任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其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不能履行协议的事实通知其他一方并提供有关机构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本合同终止。七、不可抗力第4页共7页EUBOTM7.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7.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7.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7.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7.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阻方己及时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证明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7.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7.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发出的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8.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第5页共7页EUBOTM8.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10日,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除诉讼费以外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直接费用。九、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合同效力追溯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4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9.5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9.6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下无正文)第6页共7页EvBOTM委托方(甲方):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委托方(甲方):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受托方(乙方):南京恩博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恩博法定代表人:朱建军学院法定代表人:封晓强项目联系人:杜爱莲项目联系人:赵晓利联系方式:13399283788联系方式:13228011505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2335597博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7423电话:029-8865246352224W电话:025-58759831传真:传真:邮编:710077邮箱:210001签订时间0224年月日0签订时间:20年6月1日受托方(乙方):南京恩博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恩博学院法定代表人:朱建军法定代表人:封晓强项目联系人:杜爱莲项目联系人:赵晓利联系方式:13399283788联系方式:13228011505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坊7号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恩博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23355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742352224W电话:029-88652463电话:025-58759831传真:传真:邮编:710077邮箱:210001签订时间0224年月日0签订时间:20年6月1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多功能监测站 森林防火预警预防设备 多功能监测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