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巴州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41101000012974636
五、合同编号:11N457874306202411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26000
2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肖丽婷
联系电话:13345331885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新城南路28号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874306202411601).pdf
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合同编号:11N457874306202411601采购单位(甲方):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巴州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巴州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巴州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巴州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牌:1项26000.0026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26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贰万陆仟元整合同总价包含设备维修服务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货款结算1、由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20个工作日内自行将维修费直接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在本合同项目下的全部维修项目到达甲方使用要求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增值专用发票后12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90%,剩余合同总价10%。设备无质量问题或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质保义务的,在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三、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3、交货期: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交货4、交货方式:送货1/45、收货人:联系方式: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7、乙方将商品运输到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四、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商品送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商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6、甲方收到商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结款时以验收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五、保修与售后服务1、1.5T核磁共振梯度柜电源维修完成后质保6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30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如超过2工作日不能修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六、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无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未支付金额的0.01‰的逾期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服务市场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维修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无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无2/4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疆一张网应商,服务市场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服务市场)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无(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服务市场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友好路40号城外城汽配中心1栋4层408号电话:,电话:0996-67908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账号:,账号:843010112010106594913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3/4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