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堂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BCG-F24125-SHDL-1第-1次
二、合同名称: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BCG-F24125-SHDL
四、项目名称: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东侧
联系方式: 0561-3079626
供应商(乙方): 安徽庆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宝文商务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 173529933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个
主要标的单价: 425,000元
合同金额: 42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2 个月/每年。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淮北市境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履约保证金.pdf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pdf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docx
第五章采购合同甲方: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甲方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劳务费按月支付,需由乙方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及相关资料。13付款条件:每月10日前,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支付上月服务费用。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人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