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K1510514220243602
二、合同名称:椒江区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zya2024-jj08
四、项目名称:椒江区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本级)
地 址:建设路7号
联系方式:88896620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绿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西太和路148号
联系方式:187057680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椒江区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74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康平路、耀达路步行街、广场南路,前丁街、界牌北路一带所有餐饮单位。服务要求:椒江区康平路、耀达路步行街、广场南路,前丁街、界牌北路一带餐饮油烟整治提升,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前,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完成项目所列需求服务,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检测报告及总结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74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pdf
合同编号:LK20240205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AT项目名称:椒江区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受托单位(乙方):台州市绿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4年6月2日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椒江区餐饮油烟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拾柒万肆任捌值元(¥4748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sT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在完成项目提供最终成果时返还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得留有副本。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甲方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知识产权1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仟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w2、本项目所有成果以及采集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切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4、若侵犯,除承担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外,还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包金额或分包项目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六、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1、交付时间:(1)2024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查,提交项目实施方案;(2)2024年9月底,完成项目所列的需求服务(跟踪指导、开展油烟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3)2024年11月底前,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服务要求(一)内容要求本项目范围为: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康平路、耀达路步行街、广场南路,前丁街、界牌北路一带所有餐饮单位。1、项目调查排查康平路、耀达路步行街、广场南路,前丁街、界牌北路一带餐饮企业家数,并开展85所有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调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清洗维护指导后餐饮单位对自家油烟净化器进行自行清洗维护,在清洗维护中对餐饮单位进行跟踪指导。3、环境监测开展20%-30%的餐饮单位油烟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4、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完工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应监测数据,编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二)进度要求1、2024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查,提交项目实施方案;2、2024年9月底,完成项目所列的需求服务(跟踪指导、开展油烟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3、2024年11月底前,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三)成果要求完成项目所列需求服务,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检测报告及总结报告并完成验收。(四)服务响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0.5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完成验收后支付余款。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合同款项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S4、如合同履行时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迟相关活动或解除合同的,由双方进行协商;合同解除后,双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履行支付情况及凭证(发票)进行结算。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公司各执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5、与本合同有关标书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3I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黍代理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7057680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9900101040029396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见证方见证章(5)签订日期:20年6月25日:L用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油烟整治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